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鄭人有與曾參同名姓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 符合次數:7. |
共7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儒家》 | 相關資源 |
《新序》 | [西漢 (公元前206年 - 9年)] 劉向著 | 提到《新序》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雜事二》 | 提到《雜事二》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33 | 雜事二: | 昔者,曾參之處,鄭人有與曾參同名姓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頃然一人又來告之,其母曰:『吾子不殺人。』有頃,一人又來告,其母投杼下機,踰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其母信之也,然三人疑之,其母懼焉。今臣之賢也不若曾參,王之信臣也,又不如曾參之母之信曾參也,疑臣者非特三人也,臣恐大王投杼也。 |
《史書》 | 相關資源 |
《史記》 | [西漢] 公元前109年-公元前91年 司馬遷著 | 提到《史記》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資料來源 相關資源 |
《列傳》 | 提到《列傳》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樗里子甘茂列傳》 | 電子圖書館 |
9 | 樗里子甘... : | 秦武王三年,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以窺周室,而寡人死不朽矣。」甘茂曰:「請之魏,約以伐韓,而令向壽輔行。」甘茂至,謂向壽曰:「子歸,言之於王曰『魏聽臣矣,然願王勿伐』。事成,盡以為子功。」向壽歸,以告王,王迎甘茂於息壤。甘茂至,王問其故。對曰:「宜陽,大縣也,上黨、南陽積之久矣。名曰縣,其實郡也。今王倍數險,行千里攻之,難。昔曾參之處費,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又一人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投杼下機,踰墻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其母信之也,三人疑之,其母懼焉。今臣之賢不若曾參,王之信臣又不如曾參之母信曾參也,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始張儀西并巴蜀之地,北開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多張子而以賢先王。魏文侯令樂羊將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樂羊返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今臣,羈旅之臣也。樗里子、公孫奭二人者挾韓而議之,王必聽之,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王曰:「寡人不聽也,請與子盟。」卒使丞相甘茂將兵伐宜陽。五月而不拔,樗里子、公孫奭果爭之。武王召甘茂,欲罷兵。甘茂曰:「息壤在彼。」王曰:「有之。」因大悉起兵,使甘茂擊之。斬首六萬,遂拔宜陽。韓襄王使公仲侈入謝,與秦平。 |
《戰國策》 | [戰國 - 西漢] 公元前350年-公元前6年 | 提到《戰國策》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相關資源 |
《秦策》 | 提到《秦策》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秦二》 | 電子圖書館 |
《秦武王謂甘茂》 | 電子圖書館 |
1 | 秦武王謂... : | 秦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車通三川,以窺周室,而寡人死不朽乎?」甘茂對曰:「請之魏,約伐韓。」王令向壽輔行。甘茂至魏,謂向壽:「子歸告王曰:『魏聽臣矣,然願王勿攻也。』事成,盡以為子功。」向壽歸以告王,王迎甘茂於息壤。甘茂至,王問其故。對曰:「宜陽,大縣也,上黨、南陽積之久矣,名為縣,其實郡也。今王倍數限,行千里而攻之,難矣。臣聞張儀西並巴蜀之地,北取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為多張儀而賢先王。魏文侯令樂羊將,攻中山,三年而拔之,樂羊反而語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主君之力也。』今臣羈旅之臣也,樗裡疾、公孫衍二人者,挾韓而議,王必聽之,是王欺魏,而臣受公仲侈之願也。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者不殺人。』置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置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今臣賢不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不適三人,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不聽也,請與子盟。」於是與之盟於息壤。果攻宜陽,五月而不能拔也。樗裡疾、公孫衍二人在,爭之王,王將聽之,召甘茂而告之。甘茂對曰:「息壤在彼。」王曰:「有之。」因悉起兵,復使甘茂攻之,遂拔宜陽。 |
《漢代之後》 |
《隋唐》 |
《群書治要》 | [唐] 631年 | 電子圖書館 |
《卷十二》 | 電子圖書館 |
《史記下》 | 電子圖書館 |
《列傳》 | 電子圖書館 |
9 | 列傳: | 甘茂者,下蔡人也。秦武王以為左丞相。謂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河河作川以窺周室,而寡人死不朽矣。茂曰:請之魏約以伐韓,而令向壽輔行,茂謂向壽。子歸言之於王曰:魏聽臣矣。然願王勿伐也。壽歸以告王,王迎茂於息壤,茂至,王問其故。對曰:宜陽,大縣也。雖名曰縣,其實郡也。今王倍數險,行千里攻之,難,昔曾參之處費,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頃然然作之一人又告,其母尚織自若也。頃然然作之一人又告之,其母投杼下機,逾墻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其母信之也。三人疑之,其母懼焉。今臣之賢不若曾參,王之信臣又不如曾參之母信曾參也。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始張儀西并巴蜀之地,北開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多張子而賢先王,魏文侯令樂羊將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樂羊返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功,主君之力也。今臣羈旅之臣,樗里子,公孫奭,二人者挾韓而議,王必聽之,王欺魏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王曰:寡人不聽也。請與子盟,卒使茂將兵伐宜陽,五月而不拔,樗里子,公孫奭果争之,武王召茂,欲罷兵。茂曰:息壤在彼。王曰:有之,因大悉起兵使茂擊之,遂拔宜陽,韓襄王使公仲侈入謝。 |
《卷四十》 | 電子圖書館 |
《新語》 | 電子圖書館 |
7 | 新語: | 是章亦屬前章人有與曾子同姓名者殺人。有人告曾子母曰:參乃殺人,母方織如故,有頃人復告之,若是者三,曾子母投杼逾垣而去,夫流言之并至,衆人之所是非,雖賢智不敢自畢畢作安,况凡人乎。 |
《宋明》 |
《太平御覽》 | [北宋] 977年-984年 | 電子圖書館 |
《人事部三十五》 | 電子圖書館 |
《走》 | 電子圖書館 |
19 | 走: | 《戰國策》曰:昔曾參處費,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曾參母投杼逾墻而走。 |
《資產部六》 | 電子圖書館 |
《織》 | 電子圖書館 |
6 | 織: | 《戰國策》曰:甘茂謂秦武王曰:「曾子處屈。人有與曾子同名姓者而殺人,人告曾子之母。母曰:『吾子不殺人也。』織自若。有頃,人又曰:『曾參殺人。』曾子母懼,投杼逾墻而走。」 |
共7段落。第1頁,共1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