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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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郭躬字仲孫」 符合次數:4. |
共4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史書》 | 相關資源 |
《後漢書》 | [南北朝] 420年-445年 | 提到《後漢書》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列傳》 | 電子圖書館 |
《郭陳列傳》 | 電子圖書館 |
1 | 郭陳列傳: | 郭躬字仲孫,潁川陽翟人也。家世衣冠。父弘,習小杜律。太守寇恂以弘為決曹掾,斷獄至三十年,用法平。諸為弘所決者,退無怨情,郡內比之東海于公。年九十五卒。 |
《漢代之後》 |
《隋唐》 |
《群書治要》 | [唐] 631年 | 電子圖書館 |
《卷二十二》 | 電子圖書館 |
《後漢書二》 | 電子圖書館 |
《志》 | 電子圖書館 |
46 | 志: | 郭躬字仲孫,潁川人也。明法律,有兄弟共殺人者,而罪未有所歸,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復召躬問之,躬對章應罰金。帝曰:章矯詔殺人,何謂罰金。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遷躬廷尉正。 |
《宋明》 |
《太平御覽》 | [北宋] 977年-984年 | 電子圖書館 |
《職官部二十九》 | 電子圖書館 |
《大理卿》 | 電子圖書館 |
10 | 大理卿: |
《後漢書》曰:郭躬為廷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又曰:郭躬字仲孫。為廷尉正,遷廷尉,家代掌法;子鎮自廷尉左監遷廷尉。凡郭氏為廷尉者七人。 |
《刑法部六》 | 電子圖書館 |
《決獄》 | 電子圖書館 |
5 | 決獄: | 《續漢書》曰:郭躬字仲孫,潁川人。辟公府,以明法律,特預朝議。時有兄弟共以繩絞煞人,各持一端,辜不可分。中常侍孫章傳詔命,兄不教導弟,報兄重,弟減死。章誤言兩極重,獄己斷,尚書奏矯制當斬。上問躬,躬曰:「當罰金。」上曰:「矯煞人,如何罰金?」躬曰:「法令有故有誤。章不故指,傳命誤,即報重,是故為無所放也。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王法大刑不可委曲生意。」上曰:「善。」 |
共4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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