祏 U+794F | 說文小篆 | 甲骨文 |
部首: | 示+ 5筆 = 共10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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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出處: | 宋本廣韻: 頁518第15 康熙字典: 頁841第04 辭海: 卷9頁8140第2 GSR: 第795.d 漢語大字典: 卷4頁2391第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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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結構: | 左:礻,右: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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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發音: | shí ㄕ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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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發音: | sek6 sik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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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 | 《》祏:宗廟主也。《》有郊、宗、石室。一曰大夫以石為主。从示从石,石亦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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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廣韻: | 《···》祏:《》云:宗廟主一曰大夫以祏爲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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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 《··》祏:《唐韻》《集韻》《正韻》常隻切《韻會》常亦切,𠀤音石。宗廟中藏主石室也。《左傳·莊十四年》命我先人,典司宗祏。《疏》慮有非常火災,於廟之北壁內爲石室,以藏木主,有事則出而祭之,旣祭納於石室。祏字从示,神之也。《》周禮有郊宗石室。一曰大夫以石爲主。 考證:〔《左傳·莊十四年》命我先人,典守宗祏。〕謹照原文守改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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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切: | 常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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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翻譯: | shr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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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出處
《·》: | 天地開闢,宇宙祏坦。 |
《·》: | 三世則昭穆同祖,十世則為祏,故伏尸滿衍,兵決而無止,輕重之家,復游於其間。 |
《》: | 鄭厲公自櫟侵鄭,及大陵,獲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請納君,與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而納厲公,初,內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燄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厲公入,遂殺傅瑕,使謂原繁曰,傅瑕貳,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納我而無二心者,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吾願與伯父圖之,且寡人出,伯父無裡言,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對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貳如之,苟主社稷,國內之民,其誰不為臣,臣無二心,天之制也,子儀在位,十四年矣,而謀召君者,庸非二乎,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君其若之何,臣聞命矣,乃縊而死。 |
《·》: | 訾祏死,范宣子謂獻子曰:「鞅乎!」 |
《·》: | 祏:宗廟主也。 |
《·》: | 時新都洛陽,制度未備,而宗廟主祏 |
《·》: | 【表】《陳沈炯為群臣勸進梁元帝初表》曰:蠢爾羯胡,遂憑天邑,閶闔受白登之辱,象魏致堯城之疑,臣聞喪君有君,春秋之茂典,以德以長,先王之通訓,少康則牧眾撫職,祀夏所以配天,平王則居正東遷,宗周所以卜世,漢光以能補不道,故景歷重昌,中宗以不違群議,故江東可立,天其祚梁,必將有主,軒轅得姓,存者二人,高祖五王,代實居長,功高九有,道濟生民,非奉聖明,誰嗣下武,日月貞明,太陽不可以闕照,天地貞觀,●道不可以久愓,寶器存乎至重,介石慎於易差,黔首豈可以少選無君,宗祏豈可以一日無主。 |
《》: | 次宜於社,有司以毛血釁軍鼓,載帝社祏主於車,以俟行。 |
《·》: | 祏:《》云:宗廟主一曰大夫以祏爲主。 |
《》: | 幼主稚弱,夙纂寶歷,曾是宗祏,莫克祗奉,朕所以敬慎群請,臨朝總政。 |
《·》: | 昔河間王之征輔公祏也。 |
《·》: | 洪云:「『后』當作『石』,即『祏』字省文。」 |
《·》: | 自古害忠良,神其輔宗祏。 |
《·》: | 《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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