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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朱 文 游 論 周 禮 九 拜 嘗 一 | 狀 刺 則 稱 孤 孫 常 祀 宜 在 父 葬 之 後 并 記 干 此 | 未 得 為 承 重 正 主 必 父 殯 而 後 得 承 祖 喪 夕 重 也 其 殯 祖 時 | 若 有 祖 亡 未 殯 而 父 亡 者 于 父 末 殯 之 前 亦 攝 父 事 雖 祖 蹈 | 與 士 大 夫 同 魏 書 禮 志 孫 景 邕 等 一 譏 皆 當 可 從 也 | 康 成 雖 專 以 重 為 宗 嗣 然 言 廟 則 向 包 寢 故 承 重 之 禮 加 人 | 行 于 廟 者 則 鄭 之 吉 宗 廟 亦 兼 喪 矣 一 | 食 喪 祭 喪 周 與 祭 並 屯 性 滿 娥 面 綱 卒 哭 而 刪 練 而 祭 喪 禮 有 | 汪 之 則 所 承 宜 專 在 先 祀 今 之 康 喪 何 木 也 曰 諭 語 謂 所 重 民 | 此 朱 子 之 所 講 也 慨 崇答 壽范 曰 蘆 之 名 始 見 喪 服 傳 鄭 氏 以 宗 廟 | 未 卒 哭 而 祭 苟 致 其 誠 則 哀 之 殺 為 巴 疾 故 必 干 沮 之 既 葬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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