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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 其 九 已 行 幾 萬 石 矣 乞 併 行 之 乃 令 畿 邑 皆 立 倉 而 將 作 監 | 界 提 點 蔡 承 福 書 一 石 而 戍 一一 斗 所 取 至 輕 然 臣 所 領 一 十 一 | 安 石 意 在 青 苗 不 主 是 法 故 一 壽 罷 冗 豐 初 復 詔 行 義 倉 府 | 石 日 人 有 餘 粟 藏 之 於 家 何 所 害 面 固 欲 使 之 戊 官 非 良 法 地 | 又 為 立 法 便 新 陳 相 登 即 韶 行 之 既 面 上 與 王 一入 石 論 其 法 安 | 倉 各 置 守 者 耆 為 戊 飄 官 為 籍 記 歲 凶 則 出 以 賑 民 藏 之 久 則 | 領 幾 露 請 偏 天 下 倡 戶 五 等 自 一 石 至 十 斗 出 粟 有 差 每 社 有 | 義 倉 乃 詔 一 州 講 求 且 圖 經 久 之 法 而 陳 曹 知 懸 蘇 涓 亦 言 臣 | 異 面 止 熙 監 初 齊 唐 司 一 州 守 臣 王 廣 淵 趙 尚 寬 高 賦 皆 乞 置 | 有 年 德 者 主 之 過 饑 饉 量 口 而 給 則 民 不 乏 矣 後 以 議 者 多 同 | 復 置 義 倉 而 石 介 著 書 亦 謂 俯 唐 義 倉 最 便 若 每 村 立 蒼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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