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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 知 溫 州 趙 與 可 以 支 常 乎 錢 五 百 貫 并 係 省 錢 五 百 | 遣 其 被 水 其 處 令 監 司 守 臣 條 具 合 措 置 存 恤 事 伴 聞 | 實 不 葬 有 期 公 私 被 差 官 并 所 差 不 當 官 司 並 重 作 行 | 所 屬 將 災 傷 處 各 選 清 強 官 過 詣 地 頭 盡 行 檢 放 或 不 | 道 饒 信 米 各 三 萬 石 雷 州 水 賜 十 道 詔 諸 路 運 司 行 下 | 降 米 五 千 石 賑 衢 州 饑 荊 南 府 僧 牒 二 百 道 衢 州 一 百 | 王 折 績 通 考 乾 道 四 年 降 僧 牒 山 百 道 付 建 寧 府 戶 部 | 內 藏 給 之 輔 郡 之 民 令 諸 州 以 常 平 錢 依 臨 安 府 振 之 | 城 內 外 貧 乏 之 家 人 給 錢 二 百 水 一 斗 及 柴 炭 錢 並 千 | 食 貨 志 紹 興 三 十 一 年 正 月 雪 寒 民 多 艱 食 詔 臨 安 府 | 宋 史 哲 宗 本 紀 元 祐 八 年 十 二 月 出 錢 粟 十 萬 賑 流 民 | 重 洲 禪 翻 輕 飄 飄 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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