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興 軍 之 時 興 承 平 或 異 事 頃 兼 儲 布 帛 以 備 時 頃 臣 人 | 頻 年 少 而 來 不 騰 貴 此 乃 即 日 明 聽 實 要 推 而 賢 之 學 | 自 陛 下 登 極 以 來 許 京 城 兩 市 置 常 平 官 糴 監 米 雖 嫗 | 有 大 賈 富 家 不 得 豪 奪 吾 人 者 蓋 謂 能 行 輕 重 之 法 由 | 之 藏 千 室 之 邑 必 有 千 鍾 之 藏 春 以 奉 耕 夏 以 奉 耘 雖 | 食 者 不 可 勝 紀 古 者 平 準 之 法 使 萬 室 羽 邑 必 有 萬 鍾 | 名 曰 常 平 軍 興 已 來 此 事 關 廢 或 因 凶 荒 流 散 餓 死 相 | 二 年 九 月 戶 部 侍 郎 趙 贊 上 言 曰 伏 以 舊 制 置 倉 儲 粟 | 價 羅 貨 | 米 價 貴 時 宜 量 出 官 米 十 萬 石 每 石 量 付 兩 市 行 人 下 | 之 滅 大 儉 不 為 之 加 雖 遇 災 荒 人 無 菜 色 自 今 已 後 忽 | 建 中 元 年 七 月 敕 天 常 平 者 當 使 穀 價 如 一 大 豐 不 為 | 夏 只 累 箋 吳 建 堯 尹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