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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 賢 者 設 有 罪 愚 人 亦 不 得 不 哀 傷 之 也 昧 謹 潮 甄 | 能 自 全 也 使 聖 人 卒 離 不 幸 可 得 不 痛 悼 而 罪 之 乎 非 | 畏之 刑畏 者爾 也雅 日 魏 王 肅 聖 證 論 難 鄭 元 曰 孔 子 畏 匡 德 | 船有 者以 池詣 廬要 植裏 日犁 畏重 者合 兵也 刃厭 所者 殺行 也昆 王舊 盡欲 嗇殿 羅之 津下 憐溺 獄著 死豪 謂聶 辜 惆 | 周 制 檀 弓 曰 死 而 不 弔 者 三 畏 厭 溺 腳 罪曰 攻畏 已者 不謂 能人 | 一 不 弔 議 后 魏 宋 | 至 戶 更 哭 大 唐 之 制 如 開 元 禮 | 廬 室 而 哭 及 皇 子 前 執 手 時 乃 可 長 興 受 之 去 出 室 還 | 不 拜 時 猶 刪 以 練 冠 功 縷 迎 立 於 側 皇 子 向 戶 揖 訖 伏 | 正 當 即 以 練 冠 功 綾 受 弔 耶 徐 廣 答 曰 皇 子 之 儀 揖 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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