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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曠 而 弗 純 抽 睡 微 參 以 刑 名 則 人 得 以 指 其 惡 而 弗 | 踰 曰 甚 哉 五 道 之 純 也 使 幾 微 混 以 法 術 則 人 得 以 指 | 王 逝 如 精 金 美 玉 論 | 此 文 不 載 木 之 見 者 也 | 出 於 灶 矣 財 川 放 流 之 說 非 與 吾 謂 慕 德 禮 而 廢 刑 政 | 爍 之 遭 所 民 牝 必 本 之 明 德 有 仙 而 後 有 禮 而 政 刑 亦 | 懈 席 於 日 而 應 又 禮 之 本 也 然 其 說 實 仿 謂 孔 子 矣 大 | 所 以 石 致 其 大 簡 而 僅 於 小 康 未 必 不 繇 於 此 也 故 繫 | 是 虛 儀 等 殺 猶 非 至 當 世 運 之 所 以 不 王 而 霸 治 化 步 | 翩 本 務 然 罪 歸 於 天 者 清 明 不 惑 操 雪 極 動 則 楊 襲 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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