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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 且 且 丑 | 悟 商 操 留 該 使 漠 然 不 動 卻 未 再 及 慎 案 提 京 之 說 問 答 節 略 併 呈 鑒 核 | 觀 威 僅 再 留 數 日 會 商 鴻 章 於 是 日 酉 刻 答 拜 伊 使 之 使 仍 親 赴 威 使 處 | 單 恬 照 鈔 呈 閱 一 十 九 日 許 道 等 往 昭 日 國 新 到 公 使 伊 斯 巴 尼 霄 伊 韓 | 節 專 候 王 蕭 照 覆 記 到 詞 窮 時 即 閉 口 醴 目 不 答 是 日 晚 間 該 使 又 逢 交 | 暫 往 賈 送 自 乘 植 媒 留 商 辦 多 方 開 譬 該 便 耦 不 允 商 但 屢 言 提 京 鬥 | 無 礪 信 鴻 章 即 於 戌 刻 往 拜 與 該 便 問 答 各 語 男 敘 節 略 奉 呈 該 使 面 釋 | 五 月 一 十 八 日 馳 譴 棗 諒 塵 譏 覽 是 日 令 許 道 往 探 威 使 果 否 登 舟 尚 | 五 月 一 十 日 報 威 使 赴 腫 | 彗 於 一 十 九 日 上 午 七 點 鐘 前 往 答 拜 該 使 云 我 實 不 能 等 侯 了 | 心 全 行 改 易 方 能 濟 事 言 畢 即 起 身 告 辭 鴻 章 因 與 訂 明 謂 其 暫 緩 開 船 | 在 津 言 面 亦 不 必 苦 留 向 來 中 國 所 辦 外 交 之 事 至 是 外 攘 之 心 要 將 此 | 條 約 第 四 款 一 十 八 款 之 類 皆 要 棗 辦 法 不 得 再 候 總 署 回 信 我 不 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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