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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 用 在 內 者 習 知 紀 綱 法 度 則 內 可 外 在 外 者 謂 練 土 俗 民 情 則 外 亦 可 內 內 | 異 日 麒 問 尋 經 考 試 已 御 筆 親 定 去 留 諭 吏 部 日 國 家 官 人 內 外 | 今 將 親 加 考 試 先 閱 其 文 繼 覿 其 品 臺 霆 存 心 持 己 之 實 據 豫 求 其 學 備 股 | 叉 奉 論 旨 翰 林 官 不 下 百 員 其 巾 逋 經 學 古 興 未 嘗 學 閒 者 股 何 由 知 | 照 大 計 函 處 分 科 遭 官 有 挾 私 妄 料 者 著 吏 部 都 察 院 指 賓 參 奏 | 拾 遺 被 處 者 多 科 臣 魏 象 樞 疏 奏 拾 選 累 要 得 旨 以 後 科 道 緋 拾 官 員 | 故 事 一 年 大 計 狀 報 責 在 撫 按 考 祭 責 在 部 院 糾 拾 責 在 科 道 順 治 四 年 科 道 | 留 滯 外 無 推 讓 若 膽 徇 容 隱 罪 必 不 宥 | 者 摘 參 務 使 各 衙 門 承 行 事 伴 刻 期 註 銷 其 行 各 督 撫 按 者 亦 定 眼 報 完 內 無 | 順 年 月 各 造 清 刑 逐 月 進 呈 以 後 俱 照 舊 例 嚴 行 註 銷 沁 懽 完 者 懼 完 應 插 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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