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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 太 傅 周 公 承 之 囚 遂 申 定 其 制 度 蹄 整 其 疆 界 非 百 而 | 乏 世 州 以 病 井 田 唐 虞 敗 之 至 於 夏 商 稍 稍 葺 治 至 周 而 | 洲 古 者 井 田 之 興 其 孤 始 於 唐 虞 之 世 乎 非 唐 虞 之 世 則 周 | 俾 澗 谷 夷 丘 陵 破 墳 墓 壞 廬 舍 徙 城 郭 易 疆 隴 不 可 為 也 | 除 者 百 為 溝 為 畛 者 十 為 遂 為 釋 者 萬 此 二 者 非 塞 溪 壑 | 二 里 有 半 而 宜 問 為 川 為 路 者 了 河 滄 為 道 者 九 為 泣 為 | 夫 有 滄 滄 上 者 道 萬 夫 有 川 川 上 有 路 萬 夫 之 地 蓋 三 刑 | 逐 遂 上 有 徑 十 夫 有 溝 溝 上 有 畛 百 夫 有 恤 池 上 有 法 千 | 恤 者 百 為 溝 者 萬 既 為 井 田 又 必 無 構 溝 恤 之 制 夫 間 有 | 同 同 間 有 滄 其 地 萬 井 而 方 百 里 百 里 之 間 為 治 者 乙 為 | 十 里 四 甸 為 縣 四 縣 為 都 四 都 方 八 十 里 旁 加 十 四 為 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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