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養 之 薛 則 艾 得 精 微 非 驪 精 微 為 藝 工 夫 精 微 也 假 | 則 藝 自 祖 淺 媚 薛 相 淺 為 舊 工 夫 祖 漫 也 至 大 咸 游 | 原 脫 藝 不 得 故 蕪 與 避 德 仁 相 為 終 始 在 初 畢 肄 習 | 較 則 本 末 輕 重 圃 然 然 本 末 自 不 相 離 志 披 休 之 時 | 非 序 在 道 德 仁 既 後 則 慨 反 重 矣 不 知 藝 典 道 德 仁 | 過 德 仁 次 第 快 然 定 理 至 干 藝 輕 視 之 則 初 學 之 末 節 | 就 須 先 詔 取 仁 字 端 的 | 然 典 所 指 乙 天 理 乃 子 靜 之 黑 腰 子 也 冷 欲 破 諸 邪 | 爽 罪 仁 矣 法 若 水 教 人 隨 處 體 認 天 理 亦 近 似 好 話 | 柯 豈 能 適 他 湛 將 仁 當 銜 瞽 者 之 相 則 所 謂 安 身 處 | 看 依 字 淺 卻 不 當 其 罪 他 簫 得 仁 字 不 好 耳 故 云 無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