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始 造 九 針 以 代 石 故 不 曰 九 針 而 曰 砭 石 | 制 砭 石 小 大 為古 外者 治以 之砭 法石 自為 黃鍼 帝用 | 一之 勿_ 失此 萬即 物病 畢傳 者論 之所 義謂 守 四 曰 | 陽形 氣氣 俱不 不足 足病 也氣 不不 可足 刺此 陰 | 者可 陰而 陽妄 形用 氣鍼 俱者 不必 足反 勿害 取之 以如 鍼邪 而氣 調髒 以腑 甘病 藥形 也篇 根曰 結諸 篇小 曰 | 之勿 類饑 皆已 是刺 也勿 渴 三 曰 知 毒 藥 為 真 所治 宜病 若之 真道 知鍼 非藥 藥各 不有 | 刺養 勿身 內置 已針 刺於 勿無 醉用 已之 刺地 勿鍼 怒家 已不 刺可 勿不 勞知 已如 刺終 勿始 飽篇 已云 刺新 | 盡以 而治 功神 不為 立首 者務 神湯 不液 使醪 也醴 正論 此曰 之形 謂弊 血 二 曰 知 養 身 知不 | 乃必 行以 故神 鍼血 氣 | 不食 相猶 顧食 也之 黔棄 音餘 鉗皆 一 曰 治 神 見醫 無必 形以 病神 乃 | 黔 首 共 餘 食 莫 知 之 也 如懸 下布 文天 黔下 首言 黎示 民人 也之 共廣 皆也 也五 餘義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