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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 有 六 年 春 公 伐 戎 | 冬 公 子 友 如 陳 | 也 | 示 禦 侮 救 水 以 鼓 眾 者 謂 擊 鼓 聚 眾 也 皆 所 以 發 陽 | 知 不 合 也 又 云 救 日 以 鼓 兵 者 謂 伐 鼓 以 責 陰 陳 兵 | 人 則 用 牲 可 以 已 矣 知 不 合 用 牲 者 用 者 不 宜 用 故 | 故 更 發 之 既 戒 鼓 駭 眾 者 謂 既 警 戒 擊 鼓 而 駭 動 眾 | 矣 救 日 以 鼓 兵 救 水 以 鼓 眾 [ 疏 ] 傳 高 下 雲 云 釋 曰 重 發 之 者 此 有 用 牲 之 失 嫌 異 常 水 | 高 下 有 水 災 曰 大 水 既 戒 鼓 而 駭 眾 用 牲 可 以 已 | 秋 大 水 鼓 用 牲 于 社 于 門 門 國 門 也 | 解 不 言 逆 之 微 故 別 發 傳 無 足 道 焉 爾 | 其 不 言 逆 何 也 逆 之 道 微 [ 疏 ] 傳 逆 之 道 微 釋 曰 重 發 傳 者 紀 伯 姬 釋 不 稱 使 之 微 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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