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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王 應 啟 江 南 毫 毫毫 州 人 康 | 王 徹 順 天 人 康 熙 三 年 除 授 十 年 革 | 十 三 年 除 授 見 任 典 史 | 授 十 三 年 升 承 德 縣 知 縣 賈 弘 文 直 隸 延 慶 州 人 康 熙 | 胡 藥 嬰 直 隸 贊 皇 人 康 熙 三 年 除 | 知 縣 | 教 懋 哉 懋 哉 志 官 師 | 獻 於 司 寇 其 徵 已 鐵 嶺 儒 學 未 設 故 無 師 可 志 官 於 此 者 以 政 為 | 如 等 從 之 受 書 亦 豈 博 士 之 云 乎 周 公 制 禮 國 用 制 於 冢 宰 民 數 | 官 以 政 事 師 以 教 化 畫 而 二 之 此 季 世 之 事 也 文 翁 治 蜀 司 馬 相 | 官 師 志 | 鹿 鳴 笙 南 陔 俾 荒 山 野 草 中 彬 彬 然 瞻 禮 樂 之 化 亦 政 教 之 美 也 | 有 隙 地 或 量 為 庭 三 楹 有 高 年 有 德 者 照 故 事 目 日目 期 行 獻 酬 如 儀 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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