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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 户 盲 哺 匪 旷 野 烂 拍 贫 蒙 治 罪 几 一 | 惭七 誓 匪 徒 结 鞍 肝 多 至 九 人 实 属 侍 众 遑 凶 小 | 九 人 肆 舍 衣 物 钱 交 亦 照 二 三 人 之 例 拟 军 然 | 到 李 忠 王 等 舍 夺 王 光 顺 等 二 荼 匪 缀 己 集 芜 一 | 科 条 是 以 该 省 仍 因 循 澹 例 即 如 现 在 该 省 一 | 奴 霆 耒 汾 人 数 之 多 寡 定 加 罪 之 轻 重 以 明 人 | 虽 屡 经 臣 部 随 案 核 改 从 重 发 往 新 疆 等 处 方 | 至 十 馀 人 二 但 不 伤 人 亦 均 照 二 踞 人 例 拟 穷 | 是 以 州 省 历 年 办 理 旷 野 澜 检 之 家 遇 有 四 五 人 | 人 以 上 至 八 九 十 馀 人 者 并 州 分 惭 治 罪 明 之 | 瘴 充 军 等 语 例 内 止 载 二 二 人 字 样 其 白 四 血 | 舍 数 止 一 由 人 未 经 伤 人 犯 该 徒 罪 者 无 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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