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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奸 妇 及 为 纵 芝 犯 于 满 徒 上 量 减 车 一市 杖 诳 | 拂 吐 者 奸 大 于 军 罪 上 量 减 辜 守 杖 一 百 徒 一 | 满 徒 若 系 本 夫 纵 容 抑 勒 妻 妾 与 人 通 奸 致 翼 | 和 诱 知 情 为 首 例 拟 军 奸 妇 依 被 诱 之 人 减 等 | 奸 夫 强 悍 不 能 杜 玺 并 非 有 心 纵 容 奸 夫 仍 锥 | 归 之 案 除 本 夫 不 知 奸 情 及 虽 知 奸 情 而 迫 于 | 谗 导 条 以 免 峡 谀 应 通 行 各 省 嗣 后 奸 夫 诱 揭 奸 | 无 明 文 办 理 未 能 尽 亟 药 迁 紫 骑 改 莫 若 明 | 首 拟 军 者 亦 有 于 军 罪 上 遣 减 拟 徒 者 祗 缘 例 酬 | 结 再 查 各 省 办 理 此 等 乐 作 有 照 和 诱 知 情 趋 驯 | 恩 诏 以 前 系 到 官 在 后 不 佳 接 戒 馀 均 应 如 所 容 完 恤 | 心 曰 池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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