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宦 豆 犀 旦 屡 二 士 | 宾 致 命 释 外 足 见 文 主 人 受 币 士 受 皮 者 自 东 出 于 后 自 | 故 一在 分南 在者 北参 一分 分庭 在深 南而 也所 此立 设之 之处 位当 亦其 当一 在分 西之 力一 | 狙 随法 入也 者文 以兽 其毛 并之 设文 嫌内 亦文 帷者 行事 也未 西至 上也 统左 于首 宾为 也丙 参土 分也 醒党 | 执敖 皮氏 摄维 之公 者日 中讲 屈读 其为 皮搢 叠墨 而也 执今 之入 内屈 文盐 兼删 执叠 足之 摄谓 之之 之招 | 贯哀 反摄 下之 同涉 _ | 纳 徵 执 皮 摄 之 而 又 兼 执 足 溢 首 随 及 西 上 参 分 庭 霍 | 取此 丑记 之祭 仪醴 瑟 艾 | 用北 左面 手坐 囊取 奉脱 之不 以盲 降左 授右 从手 者故 于记 酒之 阶先 小用 乃右 归手 执取 以得 反脯 命乃 | 初贾 掇氏 一公 祭彦 及曰 又祭 救醴 则谓 分赞 为醴 两宾 祭之 是时 为礼 一成 也于 经三 直始 云祭 降醴 筵之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