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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 事 凡 三 百 四 十 四 日 有 半 而 八 十 一 当 日 周 加 骑 赢 岂 毕 | 夏 合 雄 之 太 玄 增 六 十 四 卦 为 八 十 一 首 首 当 四 日 有 山 | 一 以 当 绅 百 六 旬 之 数 复 以 七 分 推 之 而 始 得 与 周 天 之 丧 | 箕 为 准 耶 孟 喜 六 日 七 分 之 说 去 就 离 震 兑 止 六 十 卦 一 | 目 为 月 乎 日 而 非 月 亦 甚 岁 于 易 之 七 日 来 复 矣 安 在 一 | 直 非 日 也 主 以 一 首 当 四 日 有 事 则 所 谓 七 日 者 谓 荆 州 | 莱 复 之 义 然 易 所 谓 七 日 者 犹 幽 诗 一 之 日 云 尔 谓 月 陜 | 也 冬 至 之 曰 阳 气 方 萌 历 七 日 而 得 周 之 次 四 盖 七 月 雨 | 微 矣 其 为 首 也 始 于 中 准 易 之 一 孚 次 以 周 准 易 之 复 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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