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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丙 五敬 年王 二 十 有 七 年 蔡晋 昭顷 四十 郑一 定齐 十景 五三 曹十 悼三 九衞 卒灵 陈二 惠十 | 上 之先 王 | 也 是其 以民 | 今正 而姑 后慈 闻而 此从 礼妇 之听 上而 也婉 对礼 曰之 先善 王物 所也 禀公 于曰 天善 地哉 以寡 为人 | 教柔 子姑 孝慈 而妇 箴听 兄礼 爱也 而君 友令 弟而 敬不 而违 顺臣 夫共 和而 而不 义贰 妻父 柔慈 而而 | 矣后 与始 天知 地礼 并之 君可 令以 臣为 共国 父也 慈对 子曰 孝礼 兄之 爱可 弟以 恭为 夫国 和也 妻久 | 宫在 不礼 滔家 大施 夫不 不及 收国 公民 利不 公迁 曰农 善不 哉移 我工 不贾 能不 矣变 吾士 今不 而滥 | 其氏 国之 也施 已民 公歌 曰舞 善之 哉矣 是后 可世 若若 何少 对惰 曰陈 唯氏 礼而 可不 以亡 已则 之国 | 氏锺 厚之 施数 焉其 民取 归之 之公 矣也 诗薄 曰其 虽施 无之 德民 与也 女厚 式公 歌厚 且敛 舞焉 陈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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