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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子 曰 人 不 足 与 适 也 政 不 足 与 间 也 惟 大 人 为 能 格 | 孝 子 | 以 为 之 | 体 者 也 非 养 志 者 也 故 孟 子 所 以 言 事 亲 若 曾 子 则 可 | 曰 养 志 也 曾 元 反 此 盖 有 违 逆 其 亲 之 志 意 但 为 养 口 | 馀 故 复 应 之 曰 有 是 其 遂 其 亲 之 志 意 而 不 违 者 也 故 | 父 欲 有 馀 者 与 之 所 爱 之 子 孙 故 徇 而 请 其 所 与 问 有 | 父 之 志 也 如 事 其 亲 若 曾 子 之 事 亲 则 可 矣 盖 曾 子 知 | 谓 养 其 父 之 口 体 而 已 必 若 曾 子 之 养 父 乃 可 谓 养 其 | 曾 元 乃 应 之 曰 无 矣 遂 将 以 酒 食 复 进 曾 子 也 如 此 是 | 肉 将 欲 彻 去 曾 元 不 请 所 欲 与 者 如 曾 子 复 问 有 馀 剩 | 曾 已 死 曾 元 奉 养 其 曾 子 曾 元 曾 子 之 子 也 必 有 酒 | 请 所 欲 与 者 如 曾 问 复 有 馀 剩 曾 子 必 应 曰 有 馀 剩 | 昔 日 曾 子 奉 养 其 父 曾 必 有 酒 肉 将 欲 彻 去 曾 子 必 | 本 者 欤 曾 子 养 曾 至 事 亲 若 曾 子 可 也 者 孟 子 又 言 |
(孟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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