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 -> -> 新繁縣令

《新繁縣令》

電子圖書館
1 新繁縣令:
新繁縣令妻亡,命。命原作少。據明鈔本改。女工作凶服。中有婦人,婉麗殊絕。縣令悅而留之。甚見寵愛。後數月,一旦慘悴,言辭頓咽。令怪而問之,曰。本夫將至,身方遠適,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誰如我何。第自飲食,無苦也。後數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銀酒杯一枚為別。謂令曰。幸甚相思,以此為念。令贈羅十疋。去後恒思之,持銀杯不捨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縣尉已罷職還鄉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遠來移轉。投刺謁令。令待甚厚。尉見銀杯,數竊視之。令問其故,對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歎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論婦人形狀音旨,及留杯贈羅之事。尉憤怒終日,後方開棺,見婦人抱羅而臥,尉怒甚,積薪焚之。出《廣異記》

URN: ctp:taiping-guangji/335/xinfanxian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