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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郡部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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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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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岭南道:
广州

2 岭南道: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秦置南海郡。二汉因之,兼置交州。吴因之,分置广州。宋、齐皆因之。梁、陈并置都督府。隋平陈,又置潘州。炀帝初,复置南海郡。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3 岭南道: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4 岭南道: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5 岭南道: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6 岭南道: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7 岭南道: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江,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8 岭南道: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9 岭南道:
韶州

10 岭南道: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战国皆时楚地。秦属南海郡。二汉属桂阳郡。吴置始兴郡。晋因之。宋改为广兴。齐复为始兴。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11 岭南道: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12 岭南道:
冈州

13 岭南道: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禹贡》扬州之域。秦、汉并属南海郡。东晋末,分置新会郡。宋、齐、梁并因之。隋平陈,置封州,后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

14 岭南道: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15 岭南道:
循州

16 岭南道: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春秋时为百越之地。战国时属楚。秦、二汉南海郡地。晋亦然。隋平陈,置循州。

17 岭南道: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于此。

18 岭南道:
潮州

19 岭南道:
《十道志》曰:潮州,潮阳郡。亦古闽越地。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汉初属南越,后亦属南海郡。后汉因之。晋置东官郡。隋平陈,置潮州。

20 岭南道: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21 岭南道:
《十道志》曰:海阳县,本汉揭阳县地。

22 岭南道:
《南越志》曰:潮阳县,穷海之北,故曰潮阳。

23 岭南道:
恩州

24 岭南道: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秦属南海郡。二汉为合浦郡。唐贞观中,置恩州。

25 岭南道:
春州

26 岭南道: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古越地。秦属南海、象郡。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晋分置恩平县。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27 岭南道:
贺州

28 岭南道: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吴置临贺郡。晋因之。宋为临庆国。齐复为临贺郡。陈因之。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29 岭南道:
端州

30 岭南道: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亦然。宋、齐并属南海郡。陈置高要郡。隋平陈,置端州。

31 岭南道: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云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32 岭南道:
藤州

33 岭南道: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属永平郡。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唐复为藤州。

34 岭南道: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妇人亦为环玦,代珠玉也。夷人往往化为貙。貙,小虎也。

35 岭南道:
康州

36 岭南道: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晋分置晋康郡。宋、齐因之。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唐复置康州。

37 岭南道:
封州

38 岭南道: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梁置信郡,兼置成州。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39 岭南道:
泷州

40 岭南道: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41 岭南道: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42 岭南道:
高州

43 岭南道: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二汉属合浦郡。吴置高凉郡。晋因之,梁置高州。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唐为高州。

44 岭南道: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于是置郡焉。

45 岭南道:
义州

46 岭南道: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于此置南义州。贞观二年,于此置义州。

47 岭南道:
新州

48 岭南道: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古越地。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于此置新宁郡。梁、隋、唐为新州。

49 岭南道:
勤州

50 岭南道: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51 岭南道:
窦州

52 岭南道: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53 岭南道: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54 岭南道:
桂州

55 岭南道: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越地。七国时为楚越之交。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吴分置始安郡。晋孝武改为始建。齐复为始安。梁天监六年,立桂州于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大同六年,移桂州于今理。隋大业三年,罢州。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56 岭南道: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好巫鬼,重淫祀。

57 岭南道: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58 岭南道:
昭州

59 岭南道: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宋属始建国。齐属始安郡。隋亦然。唐武德四年,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60 岭南道: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61 岭南道:
蒙州

62 岭南道: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隋置隋化县。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63 岭南道:
富州

64 岭南道: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65 岭南道:
梧州

66 岭南道: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苍梧。晋以后并因之。梁属成州。隋平陈,改为封州。唐为梧州。

67 岭南道: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68 岭南道: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69 岭南道:
浔州

70 岭南道: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以后,并属郁林郡。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唐置浔州。

71 岭南道: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72 岭南道:
龚州

73 岭南道: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秦属桂林郡。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唐置龚州。

74 岭南道:
郁林州

75 岭南道: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汉改为郁林郡,后汉亦同。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唐为郁林州。

76 岭南道:
平琴州

77 岭南道: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旧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78 岭南道:
宾州

79 岭南道: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古越地。秦桂林郡地。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80 岭南道:
澄州

81 岭南道: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82 岭南道:
绣州

83 岭南道: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秦属桂林郡。二汉属郁林郡。晋以后因之。唐平萧铣,置绣州。

84 岭南道:
象州

85 岭南道: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郁林郡。吴又分置桂林郡。晋、宋、齐因之。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86 岭南道:
柳州

87 岭南道: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秦、汉土地与象州同。晋以后属桂林郡。隋属始安郡。唐平萧铣,置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88 岭南道:
融州

89 岭南道: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历代土地与柳州同。唐置融州。

90 岭南道:
邕州

91 岭南道: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晋置晋兴郡于此。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92 岭南道: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憃,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93 岭南道:
贵州

94 岭南道: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虞舜暨周,并为荒裔。秦为桂林郡。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唐置贵州。

95 岭南道:
党州

96 岭南道: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秦桂林郡地。唐置党州。

97 岭南道: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98 岭南道:
横州

99 岭南道: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隋于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唐改为横州。

100 岭南道:
田州

101 岭南道: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土地与朗宁郡同。唐为田州。

102 岭南道:
严州

103 岭南道: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禹贡》荆州之域。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104 岭南道: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牂牱流下。

105 岭南道:
山州

106 岭南道: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土地与严州同。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107 岭南道:
淳州

108 岭南道: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秦属桂林郡地。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109 岭南道:
罗州

110 岭南道: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于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111 岭南道: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112 岭南道:
潘州

113 岭南道: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古瓯骆越地。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八年,改为潘州。

114 岭南道: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于此升仙,遂以名郡。

115 岭南道:
容州

116 岭南道: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古越地。秦属象郡。二汉属合浦郡。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于此立南流郡。齐、梁、陈不改。隋废。唐武德四年,置铜州。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117 岭南道: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118 岭南道: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有瘴江水。

119 岭南道:
辩州

120 岭南道: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古越地。秦象郡地。二汉属合浦郡。唐置辩州。

121 岭南道: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122 岭南道:
白州

123 岭南道: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州。六年,改为白州。

124 岭南道: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125 岭南道:
牢州

126 岭南道: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本巴蜀西南徼外夷。秦属象郡。汉属牂柯郡。唐置义州,改为智州。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127 岭南道:
钦州

128 岭南道: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历代土地与白州同。宋、齐已来,置宋寿郡。梁又置安州。隋平陈,改为钦州。

129 岭南道:
安南都护府

130 岭南道: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秦属象郡。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后汉因之。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男子耕农,女子织纴。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131 岭南道: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132 岭南道: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于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133 岭南道:
武峨州

134 岭南道: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置武峨州。

135 岭南道:
粤州

136 岭南道: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137 岭南道:
芝州

138 岭南道: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139 岭南道:
爱州

140 岭南道: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秦象郡地。汉武置九真郡,后汉亦同。晋亦属九真郡。宋、齐因之。梁置爱州。隋为九真郡。唐又为爱州。

141 岭南道:
福禄州

142 岭南道: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土地与九真郡同。唐为福禄州。

143 岭南道:
长州

144 岭南道:
《方舆志》曰:长州,文阳郡。土地与九真同。唐为长州。

145 岭南道:
驩州

146 岭南道:
《方舆志》曰:驩州,日南郡。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者也。秦属象郡。二汉属九真郡。吴分置九德郡。晋、宋、齐因之。隋置驩州,后为日南郡。唐为驩州。

147 岭南道:
《郡国志》曰:庞山洞人去其两齿为饰,刻胸作花文。中山立市,十日一会。铸铜为器,大如盘,名旁,旁以为财市。

148 岭南道:
峰州

149 岭南道:
《方舆志》曰:峰州,承化郡。古文郎国,有文郎水。亦陆梁地。秦属象郡。二汉属交趾郡。吴分置新兴郡。晋改为新昌。陈置兴州。隋平陈,改为峰州;炀帝初,废。唐复置峰州。

150 岭南道:
《林邑记》曰:苍梧以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易,若上皇之人。

151 岭南道:
陆州

152 岭南道:
《方舆志》曰:陆州,玉山郡。秦象郡地。汉以来属交趾郡。梁分置南州及宁海郡。隋平陈,郡废,改黄州为玉州;炀帝初,州废。唐复置玉州,上元二年,改为陆州,州有陆水。

153 岭南道:
廉州

154 岭南道:
《方舆志》曰:廉州,合浦郡。秦象郡地。汉置合浦郡,后汉同。吴改为珠官。晋又为合浦郡。宋因之,兼置临瘴郡及越州。齐又因之。隋改为禄州,寻又改为合州。唐置廉州。

155 岭南道:
《后汉书》曰: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为合浦太守,先时太守多贪,珠遂徙向交趾;尝到,革理前弊,珠遂还。称为神明,桓帝征之。

156 岭南道:
岩州

157 岭南道:
《方舆志》曰:岩州,安乐郡。土地与合浦郡同。唐为岩州,或为安乐郡。

158 岭南道:
雷州

159 岭南道:
《方舆志》曰:雷州,海康郡。秦象郡地。二汉以后,并属合浦郡。梁分置合州,大同末,为南合州。隋炀帝初,废。唐为雷州。

160 岭南道:
《投荒录》云:雷州南滨大海,多雷,雷之声近在檐宇之上。雷州之北,高州之南数乡亦多雷,雷声似在寻常之外。俗俟雷时,具酒肴设奠,畏雷法甚严谨,有以彘肉与鸡肉食者,霹雳即至。

161 岭南道:
禺州

162 岭南道:
《十道志》曰:禺州,温水郡。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秦属象郡。本宕昌之边邑,唐置宕州,又改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163 岭南道:
汤州

164 岭南道:
《方舆志》曰:汤州,汤泉县。秦属象郡。唐置汤州,或为汤泉州。

165 岭南道:
瀼州

166 岭南道:
《十道志》曰:瀼州,临潭郡。《禹贡》扬州之分。春秋属楚,在郁林之西南,交趾之北。隋大将军刘方始开此路,为镇守,寻又不通。唐贞观二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宗招慰开拓,寻刘方旧路得达交州。为州在瀼水之东,故以为名。瀼音而章反。

167 岭南道:
笼州

168 岭南道:
《十道志》曰:笼州,扶南郡。古越地,在南越之西界。唐贞观十二年,大使清平公李弘节招降獠,置笼州,以笼洞为名。

169 岭南道:
环州

170 岭南道:
《十道志》曰:环州,正平郡。《禹贡》扬州之分。州隶桂州。贞观十二年,李弘节招慰款附环落洞,故以名州。州在游卢水南,整水北。

171 岭南道:
古州

172 岭南道:
《方舆志》曰:古州,乐兴郡。土地同临潭郡。唐置古州,或为乐古郡。

173 岭南道:
崖州

174 岭南道:
《方舆志》曰:崖州。朱崖郡。郡地海中之洲也,洲方千里,与今海康郡之徐闻县对。自徐闻径度,便风扬帆一日一夕即至。梁置崖州。

175 岭南道:
《汉书》曰:武帝元鼎六年,开南海地,置朱崖、儋耳二郡。元帝罢朱崖郡,以其阻绝数反,故罢之。

176 岭南道:
《郡国志》曰:崖州妇人著缌缏,以土为釜,器用瓠瓢。无水,人饮唯石汁。又有椒。以安石榴花著瓮中,经旬即成酒,其味香美,仍醉人。

177 岭南道:
《交州记》曰:朱崖在大海中,南极之外。

178 岭南道:
儋州

179 岭南道:
《十道志》曰:儋州,昌化郡。土地所属与朱崖同。汉元鼎六年,定越地,置儋耳郡。唐武德四年,置儋州。

180 岭南道:
《汉书》张晏注曰:儋耳其俗,镂其颊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因名焉。

181 岭南道:
《山海经·海内南经》曰:有离耳。郭景纯注曰:锼其耳,分令下垂为饰,即儋耳也。

182 岭南道:
振州

183 岭南道:
《方舆志》曰:振州,延德郡。土地与朱崖郡同。隋置临振郡。唐置振州。

184 岭南道:
琼州

185 岭南道:
《方舆志》曰:琼州,琼山郡。土地与朱崖郡同。唐贞观六年,割崖州置琼州。

186 岭南道:
万安州

187 岭南道:
《方舆志》曰:万安州,万安郡。土地与朱崖郡同。唐置万安州,或为万安郡。

URN: ctp:taiping-yulan/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