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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部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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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太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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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良太守下:
《北史》曰:西魏裴俠,除河北郡守。俠躬履儉素,愛人如子,所食惟菽麥鹽菜而已,吏人莫不懷之。此郡舊制,有漁、獵夫三十人以供郡守,俠曰:「以口腹役人,吾所不為也。」乃悉罷之。又有丁三十人供郡守役,俠亦不私,并收庸直為市官馬,歲時既積,馬遂成群。去職之日,一無所取,人歌之曰:「肥鮮不食,丁庸不取;裴公貞惠,為世規矩。」

2 良太守下:
《北史》曰:宋世良為清河太守,才識閑明,尤善政術,在郡未幾,聲問甚高。陽平郡移治劫盜三十餘人,世良訊其情狀,惟送十二人,餘皆放之。陽平太守魏明朗大怒,云:「輒放吾賊?」及推問,送者皆實,放皆非,明朗大服。郡東南有曲堤,成公一姓阻而居之,群盜多萃於此。人為之語曰:「寧度東吳會稽,不歷成公曲堤。」良施八條,制盜奔他境,人又謠曰:「曲堤雖險賊何益,但有宋公自屏跡。」是冬醴泉出於界內。及代至,傾城祖道,有老人丁金剛者,泣而前謝曰:「老人年九十,記三十五政,府君非惟善政,清亦徹底;今失賢者,人何以濟!」莫不攀援涕泣。

3 良太守下:
《北齊書》曰:赫連子悅除林慮太守。文襄往晉陽,由郡境問不便,悅云:「臨水、武安去郡遙遠,山嶺重疊,車步艱難,若東屬魏郡,則地平路近。」文襄笑曰:「卿徒知便人,不覺損幹。」悅答曰:「所言者,人所疾苦,不敢以私潤負公心。」文襄善之,乃敕依事施行,自是人屬近便行路稱之。

4 良太守下:
《北齊書》曰:崔伯謙,字士遜,博陵安平人也。除濟北太守,恩信大行,又改鞭用熟皮為之,示恥而已。

5 良太守下:
《北齊書》曰: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也,除南清河太守。性清慎,不發私書。

6 良太守下:
《陳書》曰:孔奐,字休文,除晉陵太守。晉陵自宋齊以來為大郡,雖經寇擾,猶為全實,前後二千石多行侵暴。奐清白自守,妻子并不之官,惟以單船臨郡。所得秩俸,隨即分贍孤寡,郡中號曰「神君」。曲阿富人殷綺,見奐居處儉素,乃餉以衣氈一具。奐曰:「太守身居美祿,何為不能辦此,但百姓未周,不容獨享溫飽。勞卿厚意,幸勿為煩。」

7 良太守下:
《隋書》曰:于義遷安武太守,專崇德教,不尚威刑。有郡民張善安、王叔兒爭財相訟,義曰:「太守德薄不勝任之所致,非其罪也。」於是取家財,倍與二人,諭而遣去。善安等各懷恥愧,移語他州。於是風教大洽。其以德化人,皆此類也。
又曰:于仲文遷安固太守。有任、杜兩家各失牛,后得一牛,兩家俱認,州郡久不能決。益州長史韓伯俊曰:「于安固少善聽察,可令決之。」仲文曰:「此易解耳。」於是令二家各驅牛群至,乃放所認者,遂向任氏群中。又陰使人微傷其牛,任氏嗟惋,杜家自若。仲文於是訶詰杜氏,杜氏服罪而去。
又曰:柳儉,煬帝特授朝散大夫,拜弘化太守,賜物一百段而遣之。儉清節愈厲。大業五年入朝,郡國畢集,帝謂納言蘇威、吏部尚書牛弘曰:「其中清名天下第一者為誰?」威等以儉對。又問其次,威以涿郡丞郭絢、潁川郡丞敬肅等二人對。帝賜儉帛二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異焉。
又曰:車駕西巡還,謂武威太守樊子蓋曰:「人道公清,定如此不?」子蓋謝曰:「臣安敢言清,止是小心,不敢納賄耳。」由此賜之口味百餘斛。

8 良太守下:
《唐書》曰:顏真卿為平原太守。安祿山逆節頗著,真卿以霖雨為托,修城浚濠,陰科丁壯,儲廩實;乃陽會多士,泛舟於池,飲酒賦詩。或讒於祿山,亦密偵之,以為書生不足虞也。無幾,祿山果反,河朔盡陷,獨平原城守具備,乃使司兵參軍李平馳奏之。玄宗初聞祿山之變,嘆曰:「河北二十四郡,豈無一忠臣乎!」得平原,大喜,顧左右曰:「朕不識顏真卿形狀,何如所為得如此!」

9 良太守下:
《五代史·晉史》曰:郭延魯清泰中遷復州守。延魯臨任,忽驚嘆曰:「先人曾為沁牧,九年不移,我得不遵其家法而使政有紕繆者乎!」由是正俸之外,未嘗斂貸,庶事致理,一郡賴焉。及秩滿,百姓上章舉留,將離境,攀臥遮圍者不能去,朝廷聞而嘉之。

10 良太守下:
《華陽國志》曰:張翕,字子陽,巴郡人。為陰平郡守,布衣蔬食,儉以化民。自乘二馬之官,久之,一馬死一馬病。翕曰:「吾將步行矣。」夷、漢甚安其惠愛,在官十九年卒,百姓號慕,送葬者以千數。天子嗟嘆,賜錢十萬為立祠堂。后太守數煩擾,夷人叛亂。翕子端方察孝廉,天子起家拜越巂太守,迎者如云。

11 良太守下:
又《華陽國志》曰:孝順帝永建中,太山吳資為巴郡太守,民歌之曰:「習習晨風動,澍雨潤乎苗。郡后恤時務,我民以優饒。」及資遷去,民人思資,又歌曰:「望遠忽不見,惆悵當徘徊。恩澤實難忘,悠悠心永懷。」

12 良太守下:
《益部耆舊傳》曰:張霸,字伯饒。為會稽太守。舉賢士勸教講授,一郡慕化,但聞誦聲;又野無遺寇,民語曰:「城上烏嗚哺父母,府中諸吏皆孝子。」

13 良太守下:
鍾岏《良吏傳》曰:王堂,字敬伯,廣漢郪人也。為汝南太守。屬城多闇弱,堂簡選四部督郵,奏免四十餘人。以陳蕃為功曹,應嗣為主簿,教曰:「簡核眾職,委功曹拾遺補缺,仰恃明俊,古人有言:勞於求賢,逸於得士。太守不敢妄有符教。」

14 良太守下:
《崔氏家傳》曰:崔實除五原太守。郡處邊陲,不知耕桑之業,民多饑寒之患。於是乃勸人農種,教其織纴,以賑貧窮,民用獲濟,號曰「神惠」焉。

15 良太守下:
《桓階別傳》曰:上已平荊州,引為主簿,每有深謀疑事,嘗與君籌之,或日昃忘食,或夜坐徹旦。擢為趙郡太守,會郡僚送之,上曰:「北邊未清,以卿威能震敵,德懷遠人,故用相煩,是亦寇恂河內之舉。」階在郡,時俸盡,食醬酻,上聞之,數戲之曰:「卿家醬頗得成不耶?」詔曰:「昔子文清儉,朝不謀夕而有脯糧之秩;宣子守約,簞食魚飧而有加梁之賜。豈況光光大魏,富有四海。棟宇大臣而有蔬食,非吾所以禮賢之意也,其賜射鹿師二人,并給媒。」齊入謂曲孽為媒。

16 良太守下:
《江祚別傳》曰:祚為安南太守,民思其德,生子多以「江」名子。

17 良太守下:
《孟宗別傳》曰:宗為豫章太守,人思其惠,路有行歌,故時人之生子以「孟」為名。

18 良太守下:
《召氏家傳》曰:邵訓,字伯春,為陳留太守。以君性多弘恕,追詔勉厲之曰:「陳留太守,講授省中,六年于茲,經術明篤,有匡生解頤之風,賜錢三十萬及刀劍衣服、居家之具。」

19 良太守下:
《宣城記》曰:涇縣洪短,吳時為廬江太守。以清稱。征還。船輕,皆載土。時歲暮,逐除者就乞,所獲甚少,洪乃語之,逐除人見土而去。

20 良太守下:
《秦子》曰:孔文舉為北海相,有遭父喪,哭泣墓側、色無憔悴,文舉殺之。有母病差,思食新麥,家無,乃盜鄰人熟麥而進之,文舉聞,特賞之。盜而不罪者,以為勤養於母也;哭而見殺者,以為哀而不實也。

21 良太守下:
《世說》曰:周顗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時是夏月,暴雨卒至,舫既狹小而又漏,殆無復可坐處。王曰:「胡威之清,何以遇此?」即啟用焉。

22 良太守下:
吳興太守《論衡》曰:淮陽鑄為偽錢,吏不能禁。汲黯為太守,不壞一壚,不刑一人,高枕安臥,淮陽政清。

23 良太守下:
《風俗通》曰:秦昭王使李冰為蜀郡太守。開成都兩江,溉田萬頃。江神歲取童女二人以為婦。冰自以其女與神為婚,徑至神祠,勸神酒,杯但澹淡。冰厲聲責之,因忽不見。良久,有兩蒼牛斗於岸旁。有間,冰還,流汗,謂官屬曰:「吾斗大,極不勝,當相助,南向腰中正白者,我綬也。」主簿刺殺北面者,江神遂死。蜀人慕其氣決抗壯健者,因名子曰冰兒。

酷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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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酷太守:
《漢書》曰:王溫舒為廣平都尉,擇郡中豪敢往吏十餘人為爪牙,使督盜賊。道不拾遺,遷河內太守。素居廣平時,皆知河內豪奸之家。以九月至郡,令具私馬五十匹,驛自河內至長安,部吏如廣平時方略,捕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上書請,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贓。奏行不過二日,得可,事論報,至流血十餘里。河內皆怪其奏,以為神速。盡十二月,郡無犬吠之盜。其頗不得,失之旁郡,追求,會春,溫舒頓足嘆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
又曰:嚴延年,字次卿,東海人。為涿郡太守。大姓西高氏、東高氏,自郡吏已下皆畏避之,莫敢與語,咸曰:「寧負二千石,無負豪大家。」賓客放為盜賊,發,輒入高氏,吏不敢追。延年至,遣掾蠡吾趙繡案高氏得其死罪。繡見延年,為兩劾,欲先白其輕者,觀延年意。延年已先知之。趙掾至,白其輕者,延年索懷中,得重劾,即收送獄。夜入晨殺,吏分拷兩高,窮竟其奸,誅殺各數人。郡中震恐,道不拾遺。三歲,遷河內太守。

2 酷太守:
《東觀漢記》曰:樊曄為天水郡。其政嚴猛,好申、韓之術,不假下以權,道路不敢相盜,商人行旅以錢物於大道旁,曰:「以付樊父。」後還,其物如故,道不拾遺。涼州為之語曰:「游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寧見乳虎穴,不入冀城寺。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

3 酷太守:
《晉陽秋》曰:廬陵太守羊舟,疑郡人簡良等為賊,殺一百九十人,徙謫百有餘人。有司奏舟罪死,以景獻皇后有屬八議,帝曰:「此古人所無,何八議之有乎?未忍肆之市朝,其賜命獄所。」瑯琊王太妃山氏,舟之甥也,詣闕請命。丞相以太妃為言,於是減死罪。既出,有疾,見簡良為祟,旬日而卒。

4 酷太守:
《三國典略》曰:齊廣陵太守敬長瑜多受財賄,刺史陸駿將啟劾之。長瑜以貨求於散騎常侍和士開,以畫屏風詐為長瑜之獻,齊王大悅。駿啟尋至,遂不問焉。

5 酷太守:
《梁書》曰:南淮侯蕭推,字智進,梁王弟安城康王秀之子。姿貌豐悅,舉動可觀,歷淮南、宣城、晉安、吳郡四太守,所臨之郡必赤地大旱,吳人號為「旱母」。
又曰:臧厥為晉安太守。郡居山海,常結聚逋逃,前二千石雖募討捕,而寇盜不止。厥下車,宣風化,凡諸凶黨,皆襁負而出,居民復業,商旅流通。然為政嚴酷少恩,吏民小事必加杖罰,百姓謂之「臧獸」。

6 酷太守:
《唐書》曰:李邕,天寶初為汲郡、北海二太守。邕性豪侈,不護細行,所在縱求財貨,馳獵自恣。五載,奸贓事發。又嘗與左驍衛兵曹柳勣馬一匹,及勣下獄,吉溫令勣引邕談及休咎,厚相賂遺,詞狀連引,敕刑部員外祁順之、監察御史羅希奭馳往就郡決殺之,時年七十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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