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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部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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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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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日:
《書》曰: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上日,朔日也。終,謂堯終帝位之事。文祖者,堯,文德之祖廟。
又曰:正月元日,受格于文祖。月正,正月。元日,上日也。舜服堯喪三年畢即政,故復至文祖廟告。
又曰: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受舜終事之命,神宗文祖之宗廟,言神尊之也。率百官若帝之初。順舜初攝帝位故事奉行之。

2 元日:
《漢書》正月朔,歲首。立春,四時之首。
又曰:哀帝時,鮑宣以正旦日蝕地震,宣上書曰:「陛下父事天,母事地,子養庶人。今父虧明,母震動,子訛言。三朝始,小民正月朔日俗忌,器破尚惡之,況日之虧缺乎?」三朝,日、月、歲也。

3 元日:
《東觀漢記》曰:戴憑,字次仲。為侍中,正旦朝賀,百僚畢會。帝令群臣能說經史,更相難詰。義有不通,輒奪其席,以益通者。憑遂重坐五十余席。

4 元日:
《後漢書》曰:陳翔拜侍御史,時正旦朝賀,大將軍梁冀威儀不整,翔奏冀恃貴不敬,請收治罪。時人奇之。

5 元日:
《續漢書》曰:永平四年詔曰:「比來水旱饑饉,加有軍旅,正旦無陳朝賀之儀。」
又曰:歲正日為大朝射受賀,其儀夜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及贄,公侯璧,中二千石羔,千六百石雁,四百石已以下雉。百官賀正月,二千石已上上殿,稱萬歲,舉觴御座前,司空奉羹,大司農奉飯,奏食舉之樂,百官受賜,宴飲大作樂。

6 元日:
《魏書略》曰:建安中,劉邵為計吏詣許,太史言,正旦當日蝕。邵時在荀彧所,坐者數十人,或云當廢朝,或云宜卻會,邵曰:「梓慎、禆灶,古之良史,猶占水火,錯失天時。然則聖人垂制,不為變豫廢朝禮者,或災消異伏,或推術謬誤也。」彧善其言,敕朝會如故。日亦不食。

7 元日:
臧榮緒《晉書》曰:熊遠議曰:履端元日,正始之初,有識之士於是觀禮樂,榮耳目之觀,崇玩弄之好。
又曰:晉元會設白獸樽於殿上,樽蓋上施白獸。若有能獻直言者,則發此樽飲酒。案禮:白獸樽乃杜舉之遺式也。為白獸監,后代所為,示不忌憚也。

8 元日:
《晉載記》曰:南燕慕容超末年,正會群臣于正殿,方奏樂,超嘆,曲終不已。其年為宋高祖所擒。

9 元日:
沈約《宋書》曰:舊時歲朔,常設葦茭、桃梗、磔雞于宮及百寺之門,以禳惡氣。
又曰:孝武帝大明五年正月旦雪,江夏王義恭以衣承雪,作六出花,進以為瑞,帝大悅。
又曰:元嘉三十年正月旦,上朝萬國。平旦東南有青黑雲氣非常,廣數丈,過北,覆映宮上。

10 元日:
《北齊書》曰:神武既平并州,爾朱兆北保秀營,神武揚聲討兆,既出而止者數四,兆意怠。神武揣其歲首當宴會,遣竇泰以精騎襲之,一日一夜行三百里,神武繼至。兆軍人因宴饗休息驚走,遂破之,兆自殺。
又曰:張華原為兗州刺史,獄有系囚,乃謂之曰:三元之始,念卿幽閉,今給假五日,足得展謁親族,期盡當還也。囚果應期而至。

11 元日:
《梁書》曰:天監十四年正月朔旦,高臨軒冠太子於太極殿。舊制,太子著遠游冠,金蟬翠緌纓,至是,別加昭明太子冠金博山冠,以太子美姿容,善舉止故也。

12 元日:
《唐書》曰:貞元六年正月戊戌朔。先是有司奏,元日太陽虧,遂罷朝會。至時不食,百僚稱賀。
又曰:天后朝,王方慶議告朔儀曰:「今每歲首元日,通天宮受朝,讀時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聽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矣。
又曰:新羅俗以元日拜日月神。

13 元日:
《易通卦驗》曰:正月五更,人整衣冠,于家庭中爆竹,帖畫雞子,或鏤五色于戶上,厭不祥也。

14 元日:
《尚書大傳》曰: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璇璣者,何也?傳曰,璇者,還也,璣者,幾也,微也,其變微微,而所動者大,謂之璇璣。是故璇璣謂之北極。受謂舜也;上日,元日也。
又曰:夏以孟春為正,殷以季冬為正,周以仲冬為正。夏以平旦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周以夜半為朔。不以二三月後為正者,萬物不齊,莫適所立。故必以子丑三微月三正之相承若連環也。
又曰:周以至動,殷以萌,夏以芽。謂三王之正也。至謂冬至日物動也。物有三變,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異時生者,怕異時死。是故周以日至為正,殷以日至三十日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為正。天有三統,土有三正。統,水也。統者,所以序生也。三正者,所以統天也。是故三統三正也,若循連環,周則又始,窮則反本也。夏以孟春為正者,貴形也。

15 元日:
《春秋感精符》曰:人統月建寅,物生之端,謂之人統,夏以為正。《漢書》云,於律太蔟為人統也。

16 元日:
《白虎通》曰:正朔有三,何謂?夫天有三微之月也。三微者何?言陽氣始施黃泉而未上也。十一月陽氣始養黃泉之下,萬物皆赫赫然感陽之氣也。故周為天正,色尚赤。十二月之時,萬物時牙而白,故殷為地正,色尚白。正月之時,萬物始達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力,故夏為人正,色尚黑也。后之人不以二三月為正者,以其萬物不齊,莫有所立,故必以三微月也。

17 元日:
《漢官儀》曰:正月旦,天子御德陽殿臨軒,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賀,蠻貊胡羌朝貢必見,屬郡計吏皆陛覲。
又曰:元日朝賀,三公拜璧,殿上獻壽觴。
又曰:正月朔賀,三公奉璧上殿向御面北。太常贊曰:皇帝為三公興,三公伏。皇帝坐,乃前進璧。古語曰,御坐則起,此之謂也。

18 元日:
《魏略》曰:正始元年,南風大起數十日,發屋折樹,動太極殿東閣,正旦大會又甚,傾杯案,曹爽將誅之征也。

19 元日:
《典略》曰:魏明帝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正月朝,造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騎,備如漢西京故事。

20 元日:
《晉起居注》曰:太始元年詔曰:「朕遭憫凶,奉承洪業,追慕罔極,正日雖當受朝,其伎樂一切,勿有所設。又殿前反宇及文武織成帷帳之屬,皆不須施。
又曰:太始四年正月,上臨軒朝群臣于太極前殿,詔安平王載輿車升殿,上迎拜于阼階。王坐,上親奉觴上壽,皆如家人之禮。王拜,上皆跪而止之。
又曰:永和元年正月辛未朔,雨,不會。甲戌,皇太后登太極前殿,施紗幃鄣,與上臨向群臣。
又曰:咸康四年,尚書倉部奏下揚州調胡米一升,至五斗正旦進御,詔停。
又曰:十二月丙子正旦,會百僚,增賜綠醽酒,人二升。
又曰:咸康七年十二月,尚書樂謨奏,八年正會儀注,惟作鼓鐘,其余伎樂盡停不作。詔曰:若元日大饗萬國朝宗,庭廢鐘鼓之奏,朕聞起居之節,朝無磬折之音,賓無蹈履之度,其於事儀,不亦闕乎?卿諸人當量輕重,以制事中,則情典并隨,國無滯儀矣。
又曰:永和中,廷尉王彪之與揚州刺史殷浩書曰:太史上元日告朔,談者或有疑應卻會與否?昔建元元年,亦元日告朔,庾車騎寫劉孔才所論,為不得禮,茍令從之,是勝人之一失。何者?《禮》云: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而廢者四:太廟大饗,日蝕,後之喪,雨沾服失容。尋此四事之指,自謂諸侯雖已入門,而卒暴有之,則不得終禮,非為先存其事而僥倖史官推術錯謬,故不豫廢朝禮也。夫三辰有災,莫大日蝕,史官告譴而無懼容,不修豫防之禮,而廢消救之術。方大饗華夷,君臣相慶,此豈為敬虔天災罪己之謂。且檢之事實,惟合朔之儀,至尊靜躬殿堂,不聽政事。冕服御坐門闥之制,與元會禮異,自不得兼行,當權其事宜。合朔之禮不輕於元會,元會有可卻之禮,惟合朔無可廢之義。謂應依建元故事,卻元會。「浩從之,竟卻會。
又曰:咸和二年正月饗萬國,有鷗鳥五集殿,明年蘇峻反。

21 元日:
《三齊略》曰:滎陽有免井,漢沛公避項羽追,逃于井中,有雙鳩集其上,人云,沛公逃入井。羽曰:「井中有人,鳩不集其上」。遂下道,沛公遂免難。后漢世元日放鳩,蓋為此也。

22 元日:
《列子》曰:邯鄲之民以正月之旦獻鳩於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欲放之,故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而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不遍不相捕矣。」簡子曰:「善。」

23 元日:
《孔叢子》曰:邯鄲民以正月旦獻雀于趙王而綴以五彩。王大悅。申叔告子順,子順曰:「王何以為也?」對曰:「正旦放之,求有生也」。子順曰:「此委巷之鄙事,非先王之法,且又不順。夫雀者,取其名則宜授之於上,不宜取之於下。一國之主受民雀,將何悅焉?」

24 元日:
《淮南子》曰:以日冬至數至來歲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滿五十日,日減一升;有余日,日益一升。《四時纂要》曰:此占最有據也。

25 元日:
《世說》曰:元帝正會,引王丞相登御床,王公固辭,中宗引之彌苦。文獻曰:文獻,王導謚。「太陽與萬物同輝,臣下何以瞻仰!」乃止。
又曰:陶公作荊州時,敕船官使鋸木屑,不限多少悉藏之,時咸不解此意。後正會值積雪,會日始晴,廳事前除雪地甚潤濕,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無所妨。

26 元日:
《桂陽列仙傳》曰:成武丁正旦大會,以酒沃庭中,有司問其故。對曰:「臨武縣失火,以酒救之。」遣驗果然。
又曰:永寧元年,西南夷獻樂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時元會作之於庭,安帝與群臣觀,大奇之。惟陳禪獨離席,曰:「帝王之庭,不宜作夷狄伎。」

27 元日:
《荊楚歲時記》曰:元日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惡鬼也。山魈,按《神異經》在西方深山中,長尺余,犯人則病,畏爆竹聲。又俗爆竹燃草,起于庭燎。
又曰:元日至於月晦,民并為醵酺飲食,名又似之矣。出錢為醵,出食為酺竟分明。擲樗名為博射,《藝經》為擲博。
又曰:元日鏤懸葦炭桃棒門戶上,卻癘疫也。
又曰:元日服桃湯,桃者五行之精,厭伏邪氣,制百鬼。今人進屠蘇酒、膠牙餳,蓋其遺事也。
又曰:正月一日,三元之日也,元,始也。雞鳴而起。案《周書緯通卦》云:「雞,陽鳥也,以為人候四時,使人得以翹首結帶正衣常也。注云:案《禮·內則》云,子事父母,婦事姑舅,雞初鳴,咸盥潄櫛纚笄,則惟其常,非獨此日,但元正之朝存亡慶吊,官有朝賀,私有祭享,虔恭宜早,特重于余辰,所以標而異焉。先於庭前爆竹,帖畫雞或斫鏤五彩及土雞于戶上。

28 元日:
莊周云:有掛雞于戶,懸葦炭于其上,樹桃其旁而鬼畏之。

29 元日:
《括地圖》曰:桃都山有大桃樹,盤屋三千里,上有金雞,日照此則鳴。下有二神,一名郁,一名壘,并執葦索以伺不祥之鬼,得則殺之。
又曰:《崔氏月令》云:過臘一日,是謂小歲,拜賀君親,進椒酒,從小起。按成子安《椒花銘》曰:「肇惟歲首,月正元日,厥味惟新,蠲除百疾。」是知小歲用之。

30 元日:
周處《風土記》曰:元日造五辛盤,正元日五葷煉形。注曰:五辛所以發五藏氣。

31 元日:
《莊子》曰:春月飲酒茹蔥,以通五藏。
又曰:乃有雞子,五葷練形。正旦皆當生吞雞子一枚,謂之練形,又晨食五辛菜,以助發五藏氣。
又曰:《玄中記》曰:「今人正朝作兩桃人立門旁,以雄雞毛置索中,蓋遺象也。」

32 元日:
應劭《風俗通》曰:有桃人葦炭畫虎郁壘,以此鬼食虎,今或畫虎於門,此并其事。猛獸之聲,有如爆竹。

33 元日:
《神異經》云:西方深山中有人焉,其長尺余,性不畏人,犯之令人寒熱,名曰山魈。以竹著火掛熚,音必,撲也。而山魈驚憚。《玄黃經》云,謂此鬼是也,俗人以爆竹起于庭燎,不應濫於王者。魏時人問議郎董勛云:今正臘月門前作煙火桃人絞索松柏殺雞著門戶逐疫,禮也?勛答云:禮,十二月索室逐疫釁門戶磔雞。漢火行,故作火助行氣。桃,鬼所惡,畫作人首,可以有所收縛,不死之祥。勛又曰: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羊,四日為豬,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正旦畫雞於門,七日帖人於帳,當為此日。今一日不殺雞,二日不殺狗,三日不殺羊,四日不殺豬,五日不殺牛,六日不殺馬,七日不行刑,亦此義。但古乃磔雞今畏鬼,今則不殺,未知孰是。北間人于此日向辰至門前呼牛馬雞畜令來,乃置粟豆于灰散之宅內,云以招牛馬,未知所出也。於是,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進椒酒,飲桃湯及柏,故以桃湯柏葉為酒。董勛云,俗以歲首用椒酒、椒性芬香,人中為藥,咒而飲之,亦一時之禮。故于此日采椒花以貢尊者。晉海西令又問董勛曰:俗人正日飲酒,先飲小者何也?勛云:俗人小者得歲,先酒賀之,老者失歲,故后與酒,然則從小起,意在于斯乎?其敷子散出葛洪《煉化篇》,方用柏子人,麻人,細辛、干姜、附子等分為散,井花水服之。又方,江夏劉次卿受彈鬼丸方,武都雄黃丹砂二兩五錢,合搗凈五兩蠟和令調如彈丸。正月旦令男左女右帶之。又云,敷子散出胡洽方。於是,下五辛菜,膠牙糖,各進一雞子。梁有天下,不食葷,荊自此不復食雞子,以從常則。周處《風土記》云:正旦當生吞雞子一枚,謂之練形。又晨啖五辛菜以助發五藏氣,則行之久矣。膠牙者,蓋以使之牢固不動,今北人亦如之,熬麻子大豆兼糖散之。案《練化篇》云:正月旦吞雞子赤豆各七枚辟溫氣。又《肘后方》云:且及七日吞麻子小豆各二七枚,消疾疫。張仲景方云:歲有惡氣中人,不幸便死,取大豆二七枚,雞子白麻并酒吞之,然麻豆之設當起於此,今則熬之,未知所據也。又以錢貫系床腳。回以投糞掃上,云令如愿。

34 元日:
《錄異記》云:有商人區明者,過彭澤湖,有車馬,自稱青洪君,要明過,厚禮之,問何所須,有人教之,但乞如愿,及問,以此言答之。青洪君甚惜如愿,不得已許之,乃其婢也。既而送出。自爾商人或有所求,如愿并為即得。后至正旦,如愿起晚,乃打如愿,如愿走入糞中,商人以杖打糞掃,喚如愿,竟不還也。此如愿遺事。今北人正月十五日夜立于糞掃邊,令人執杖打糞堆上,云以治腰痛,意者亦為如愿故事。

35 元日:
鄧德明《南康記》曰:昔有盧躭仕州為治中,少學仙術,身能奮飛,每夕輒凌虛歸家,曉則還州。嘗赴元會,至曉不及預朝列,化為白鵠,至閣前回翔欲下,威儀以筆擲之,得一只履,躭乃驚還就列,內外左右,莫不駭異。時步騭為廣州刺史,意甚惡之,便以狀聞,遂至誅滅。

36 元日:
王子年《拾遺記》曰:堯在位七年,有鸞鳳而來集,麒麟游於藪澤,鴟梟逃於絕漠。有祗友之國獻重明之鳥,一名重精,雙睛在目,狀如雞,鳴似鳳,時解落毛羽,以肉翮而飛,能搏逐猛虎,使妖惡不能為害。食以瓊膏,或一歲數來,或數歲不至,國人莫不掃灑門戶以望重精之集。其來至之時,國人或刻鑄金寶為此鳥之狀,置於戶牖之間,則魑魅鬼類自然退伏。今人每歲元日刻畫為雞于戶牖之上者,蓋重精之遺像也。

37 元日:
《西京雜記》曰:漢置宗廟飲酎,用九十太牢,皇帝侍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一曰醖。

38 元日:
《鄴中記》曰:石虎正會,虎於正殿南面臨軒,施流蘇帳,皆竊擬禮制,整法服,冠通天,佩玉璽,玄衣纁裳,畫日月山龍黼黻華蟲粉米。尋改車服,著遠游冠,前安金博山,蟬翼丹紗里服。太昕行禮,公執珪,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一如舊禮。充庭車馬,金銀玉輅,革輅數千。

39 元日:
董勛《答問》曰:歲首,祝椒酒而飲之,以椒性芬芳,又堪為藥。又折松枝,男七女二七,亦同此義。

40 元日:
又:《雜修養書》曰:正月一日,取五木香作湯以浴,令人至老須發黑。案道家謂青木香為五木香,亦云五木,道家多以此浴,是其義也。

41 元日:
《雜五行書》曰:常以正月旦及正月半,以麻子、赤豆二七顆置井水中,辟瘟病甚效。

42 元日:
《萬歲歷》曰:漢成帝詔除正旦殺雞與雀,可謂仁于用心。謂非正旦則禁殺。

43 元日:
崔寔《四人月令》曰:元日進椒柏酒,椒是玉衡星精,服之令人身輕,能音柰。老,柏是仙藥。又云:進酒次第,當從小起,以年少者為先。
又曰:正月之朔,是謂正日,躬率妻孥絜祀祖禰,及祀日進酒降神畢,乃室家尊卑無大無小,以次列于先祖之前,子婦曾孫各上椒酒於家長,稱觴舉壽,欣欣如也。

44 元日:
《玉燭寶典》曰:正月為端,《春秋傳》曰:履端于始也。其一日為元日,元者善之長也,先王體元以居正,又元者元也,始也,一也,首也。亦云上日,亦云正朝,亦云三元,歲之元,時之元,日之元。亦云三朔。《尚書大傳》曰:夏以平明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周以半夜為朔。
又曰:元日造桃板著戶,謂之仙木,象郁壘山桃樹,百鬼畏之。

45 元日:
王羲之《月儀書》曰:日往月來,元正首祚,大蔟告辰,微陽始布,罄無不宜,和神養素。

46 元日:
李膺《家錄》曰:膺坐黨事,與杜密、荀翊同系新汲縣獄。時歲日,翊引杯曰:「正朝從小起。」膺謂翊云:「死者人情所惡。今子無吝色者何?」翊曰:「求仁得仁,又誰恨也?」膺乃嘆曰:「漢其亡矣!漢其亡矣!善人天地之紀,而多害之,何以存國!」

47 元日:
裴玄《新書》曰:正旦縣官殺羊,懸其頭於門,又磔雞以覆之,俗說厭癘氣。今以問河南伏君。伏君曰:是日也,土氣上升,草木萌動。羊吃百草,雞啄五谷。故殺之助生氣。

48 元日:
《古史考》曰:元日,太史乃占氣象,以知水旱吉凶,隨分野書之。

49 元日:
《王渾集》曰:詔問明正旦會,四方計吏入見,臨朝當何所宜?渾奏:舊正會前,計吏軒下,侍中讀詔書,計吏跪奏,臣以詔當次對承,陛下留心訪問之意,可令中書恒詔問方土所有,士人賢才隱伏未達,風俗好尚,禮教之宜。勸農務本,以盡墾殖之利,刑獄清理,無枉濫之失。郡守長吏,勤心治政,為民興利除害。訓化之績,授以紙筆,盡意陳聞,以明聖旨,垂心四遠。

50 元日:
劉臻妻正旦獻《椒花頌》曰:昊穹周回,三朝肇建。青陽散暉,澄景載煥。美此靈花,爰采爰獻。聖容映之,永壽於萬。

51 元日:
后漢張衡《東京賦》曰:於是孟春元日,群后旁戾,百僚師師,于斯胥洎,孟春,元日正旦也。旁,四方也。戾,至也。蕃國奉聘,要荒來質,音致。時惟帝臣,獻琛執贄,當覲於殿下者,蓋數萬以計。爾乃九賓重,謂朝,公至侯卿二千石以上,六百石以下,及郎吏匈奴侍子,凡九等。臚人列,鴻臚所主羌胡之人皆臚列也。崇牙張,鏞鼓設,郎將司階,虎戟交鎩。虎賁中郎將主夾階而立,虎賁,或執戟殺相對立也。

52 元日:
晉傅玄《元日朝會賦》曰:前三朝之夜中,夜燎晃以舒光,華燈若乎火樹,熾百枝之煌煌。六鐘隱其駭奮,鼓吹作乎云中。

53 元日:
晉庾闡《楊都賦》曰:歲惟元辰,陰陽代紀,履端歸餘,三朝告始。皇帝乃坐露寢,御組帷,冠華冕,戴翠蕤,襲日月,佩玉緌,懷六璽,紉文龜。

54 元日:
魏曹植《正會詩》曰:初歲元祚,吉日惟良。乃為嘉會,宴此高堂。尊卑列敘,典而有章。衣裳鮮潔,黼黻玄黃。清酤盈爵,中坐騰光。珍膳雜沓,充溢圓方。笙磬既設,箏瑟俱張。悲歌厲響,咀嚼清商。俯視文軒,瞻仰華梁。愿保茲善,千載為常。歡笑盡娛,樂哉未央。家室榮貴,壽若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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