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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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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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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孝中:
《陳書》曰:徐孝克,陵第三弟。事所生母,盡孝。每侍宴,無所食啖,至席散,當其前膳羞又損減。高祖密記以問中書舍人管斌,嘗不能對。自是,斌以意伺之,見孝克取珍果內伸帶,斌常莫能識其意,后更尋訪,方知還以奉母。斌以啟高祖,高祖嘆嗟久之,乃敕所司,自今享孝克前饌,賜以餉其母。后屬兵荒,母病,思粳米粥,不能得,而孝克終身不食粳米。

2 孝中: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趙錄》曰:太宰王詳,字季海,性至孝。言及二親,未嘗不嗚咽摧慟。每忌日,輒三日不食。

3 孝中:
《燕書》曰:周存,字道名,上谷漁陽人。王彭祖叛,母遇寇離失。時所在分崩,州郡隔異,存謂難尋求,自河以北無不周遍,存亡無問。后傅在昌黎,而存已屬段氏。昌濫瘟地,燕之所統,存徑投高祖,客之,為置酒於坐,問存:「君失母來幾年?相見當識否?」高祖言音未止,存涕泗覆面,尋聲而對,辭甚悲酸。舉坐莫不慷慨,高祖亦為之動容,由是意遇倍加。存停期月,不得母問,將辭歸,高祖意欲留之而未顯也。存覺微旨,陳謝曰:「聶政、荊軻,刺客之流,意氣之顧,甘死秦、韓。今明公無求於徵用,而見接以國士,應終身奉給,以答厚恩。然老母未審存亡,弟小無所依倚,寢食未敢廢心。昔徐庶指方寸以求辭,今存披肝以表情,愿明公恕之。」高祖矜而聽去。

4 孝中:
《後魏書》曰:趙琰,字叔起,天水人。為淮南王他府長史。時禁制甚嚴,不聽越關葬於藉兆。琰積四十餘年,不得葬二親。及烝嘗拜,未嘗不嬰慕卒事。每於時節,不受子孫慶賀。年余耳順,而孝思彌篤。歲月推移,坐遷窆無冀,乃絕鹽粟,斷諸肴味,二十年間,食麥而已。年八十卒。遷都洛陽,子應等乃還鄉葬焉。
又曰:長孫慮,代人也。母因飲酒,其父真呵叱之,誤以杖擊,便即致死。真為縣囚執,處以重坐。慮列辭尚書,乞慮身代父老命,使嬰稚眾孤得蒙存立。書奏云:「慮於父為孝子,於弟為仁兄。尋情究狀,特可矜感。」高祖詔特恕其父死罪,以從遠流。
又曰:辛少雍,字季沖。隴西狄道人也。少聰潁,有孝行,尤為祖父紹先所愛。紹先性嗜羊肝,嘗呼少雍共食。及紹先卒,少雍終身不食羊肝。
又曰:張彝,字邆賓,清河東武城人。太和中為給事黃門侍郎。后從駕南征,母憂解任。彝居喪過禮,送葬自平城達家,千里徒步,不乘車馬,顏貌毀瘠,當世稱之。
又曰:寇治,字祖禮,上谷人也。世宗時為荊州刺史。治兄弟并孝友敦睦,白首同居。父亡雖久,而猶於平生所處堂宇,備煽進帳几杖,以時節開堂列拜,垂涕陳薦,若宗廟然,吉凶之事必先啟告,遠出行返亦如之。
又曰:孝文帝以文明太后再周忌日,哭於陵左,絕膳二日,哭不輟聲。
又曰:玄順,字子和,任城文宣王之子。遭父憂,哭泣嘔血,身自負土。時年二十五,便有白發,免喪抽去,不復更生。除吏部尚書兼右仆射。上省登階,見榻甚故,問都令史徐仵,仵對曰:「此榻曾經先王所坐。」順即哽塞,涕泣交流,久不能言。遂令換之。
又曰:楊弘三歲喪父,為母所養。母年九十三終,弘年七十五,哀毀過禮。三年服終,恨不識父,追服斬衰,誓終身命。經十三年,哀慕不改,為郡縣鄉閭三百餘人上狀稱美。有司奏宜旌賞,復其一門,旌其純孝。

5 孝中:
《後周書》曰:樂運少好學,涉獵經史,而不持章句。年十五而江陵滅,運隨例遷長安。其親屬等多被籍沒,運積年為人傭保,皆贖免之。乂事母及寡嫂甚謹。由是以孝義聞。梁故都官郎瑯琊王澄美之,為次其行事,為《孝義傳》。
又曰:荊可,河東猗氏人也。性質樸,容止有異於人。能苦身勤力,供養其母,隨時甘旨,終無匱乏。及母喪,水漿不入口三日。悲號擗踴,絕而後蘇者數四。葬母之後,遂廬于墓側,晝夜悲哭,負土成墳。蓬發不櫛沐,菜食飲水而已。然可家舊墓,塋城極大,榛蕪至深,去家十餘里。而可獨宿其中,與禽獸雜處。哀感遠近,邑里稱之。大統中,可鄉人以可孝行之至,足以勸佬掮俗,乃上言焉。太祖令州縣表異之。及服終之後,猶若居喪。大冢宰晉公護聞可孝,特引見。與言論,時有會於護。護亦至孝,其母閻氏沒於敵境,不測存亡。每見可,自傷久乖膝下,而重可至性。及可卒之後,護猶思其純孝,收可妻子於京城,常給其衣食。

6 孝中:
《北齊書》曰:李玄忠,母老多病患,乃專心醫藥,研習積年,遂善方伎。性仁恕,見有疾者,不問貴賤,皆為救療矣。
又曰:李密,平棘人,玄忠族弟。性方直,有行撿。因母病積年,得名醫治療不愈,乃精究經方,洞曉針藥,母病乃除。

7 孝中:
《唐書》曰:高祖嘗宴侍臣,果有蒲桃,侍中陳叔達執而不食。問其故,對曰:「臣母患口乾,求之不得。」高祖曰:「卿有母遺乎?」遂嗚咽流涕。因賜帛百匹,以市甘珍。
又曰:歐陽通為中書舍人,調露中起服。每入朝,必徒跣至城門,然後著靴;直宿則席地籍蒿。非公事不言,未常啟齒。歸必哀號無時。國朝奪情,惟通得禮。
又曰:聊城人王少玄者,父隋末於郡西為亂兵所害。少玄遺腹生,年十余歲,問父所在,其母告之,因哀泣,便欲求尸以葬。時白骨蔽野,無由可辯,或曰:「以子血沾父骨,即滲焉。」少玄乃剡其體以試之,凡鞠挾日,竟獲父體以葬。盡禮病創,歷年方愈。貞觀中,本州聞薦,拜徐王府參軍。
又曰:陳集愿,瀧州開陽人也。代為嶺表酋長。父龍樹,欽州刺史。集原幼有孝行,父才有病,即終日不食。永徽中,喪父,嘔血數升,枕服苫廬,悲感行路。資財田宅及僮仆三千餘人,并以讓兄弟。則天時,官至左豹韜衛將軍。
又曰:玄讓,雍州武功人也。弱冠明經擢第。以母疾,遂不求仕。躬親藥膳,蒸蒸致養,不出閭里者數十年。及母終,廬於墓側,蓬發不櫛,菜食飲水而已。咸亨中,孝敬監國,下令表其門閭。永淳玄年,巡察使奏讓孝悌殊異,擢拜太子右內率府長史。后以歲滿還鄉里。鄉人有所爭訟,不詣州縣,皆就讓決焉。聖歷中,中宗居春宮,詔拜太子司議郎。及謁見,則天謂曰:「卿既能孝於家,必能忠於國。今授此職,須知朕意。宜以孝道輔弼我兒。」尋卒。
又曰:張志寬,河東人。隋末喪父,哀毀骨立,為州里所稱。寇賊聞其名,不犯其閭。后為里尹,在縣忽稱母疾,急求歸。縣令問其故,志寬對曰:「母嘗有所苦,志寬亦有所苦。向患心痛,是以知母有疾。」令初怒曰:「妖妄之詞!」系於獄,外遣馳驗之,果如斯言。令異之,以聞高祖,旌表門閭,就拜員外散騎侍郎。
又曰:裴敬彝,絳州聞喜人也。曾祖子通,隋開皇中太中大夫。母終,廬於墓側,哭泣無節,目遂喪明。俄有白鳥巢於墳樹。子通兄弟八人皆友悌著名,詔旌表其門,鄉人至今稱為「義門裴氏。」敬彝少聰敏,七歲解屬文,性又端謹,宗族咸重之,號為「甘露頂」。年十四,侍御史唐臨為河北巡察使,敬彝父知周時為內黃令,為部人所訟,敬彝詣臨論其冤。臨大奇之,因命作詞賦,知周事竟釋,特表薦敬彝,補陳王府典簽。知周在官忽暴卒,敬彝時在長安,忽泣涕不食,謂所親曰:「大人每有痛處,吾即輒然不安。今日心痛,手足皆廢,事在不測,得無戚乎?」遂請急還,倍道言歸,果聞父喪,羸毀逾禮。事母復以孝聞。乾封初,累濁監察御史。時母病,有醫人許仁則,足疾不能乘馬,敬彝每自背負。母卒,高祖特詔贈以縑帛,仍官造靈輿。服闋,拜著作郎,兼修國史。儀鳳中,自中書舍人歷吏部侍郎、左庶子。則天臨朝,為酷吏所陷,配流嶺南,尋卒。
又曰:給事中李日知,事母至孝。時母年老,常疾病,日知輒急,數日而鬢發變白。尋加朝散大夫。其母未受命婦,邑號而卒,將葬發引,吏人赍告身而至,日知於路上即時慟絕,久之乃蘇。左右皆哀慟,莫能仰視。巡察使、衛州司馬路敬潛聞其孝悌之跡,使求其狀,日知辭讓不報。服闋,累遷黃門侍郎。

8 孝中:
《莊子》曰:夫事其親者,不擇地而安之,孝之至也。

9 孝中:
《尸子》曰:孝子一夕五起,看其親衣之厚薄,枕之高卑。

10 孝中:
《淮南子》曰:公西華之養親也,若與朋友處;曾參之養親也,若事烈君嚴主。
又曰:孔子立孝,不過勝母之閭。

11 孝中:
《說苑》曰:曾子蕓而誤斷其根,曾皙怒,援大杖擊之。曾子仆,有頃乃蘇,蹶然而起,進曰:「曩者,參得罪大人,用力杖參,得無疾乎?」退屏鼓琴而歌,欲令皙知其平也。孔子聞之,告門人曰:「參來勿內也。」曾子自以無罪,使謝孔子,孔子曰:「汝不聞瞽叟有子名舜,舜事瞽叟,求之未嘗不在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箠則待,大箠則走。今子委身以侍暴怒,殺身以陷父不義,不孝孰是之大乎?」

12 孝中:
《說苑》曰:韓伯逾有過,其母笞之,泣。曰:「他日未嘗泣,今日何泣也?」對曰:「逾他日得笞常痛,今母力衰,不能使痛,是以泣也。」

13 孝中:
《家語》曰:子路問於孔子曰:「有人于此夙興夜寐,耕蕓樹藝,手足胼胝以養其親,然而名不稱孝,何也?」子曰:「意者,身不敬與?辭不慎與?色不悅與?有一于此,破其孝名。古之人有言曰:」人與事,不女欺。今盡養親之道,而無三者之闕,何為無孝之名乎?「孔子謂子路曰:」舉其身,非力之少,勢不可也。夫內行不修,身之罪也;修身而身不彰,友之罪也。故君子入則篤行,出則交賢,何為無孝名也!「

14 孝中:
《呂氏春秋》曰:樂正子春下堂傷足,瘳而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人問之,答曰:「吾聞曾子曰:父母全而生之,子當全而歸之。吾忘孝道,是以憂也。」
又曰:凡理國家者必先務本,務本莫過於孝。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務,而萬事之紀也,執一術而百善至。

15 孝中:
盧盤估《孝子傳》曰:華光,字榮祖,彭城人。父涂※日,年四歲,問父所在。母辛送光至父冢,光再拜伏哭,欲留冢下。母抱歸,悲咽三日不食。至年七歲,欲見父像,雇畫師畫其父像,朝夕拜謁如父。

16 孝中:
師覺授《孝子傳》曰:老萊子者,楚人。行年七十,父母俱存,至孝蒸蒸。常著班蘭之衣,為親取飲。上堂腳跌,恐傷父母之心,因僵仆為嬰兒啼。孔子曰:「父母老,常言不稱老,為其傷老也。」若老萊子,可謂不失孺子之心矣。
又曰:閔損,字子騫,魯人,孔子弟子也。以德行稱。早失母,后母遇之甚酷,損事之彌謹。損衣皆藁枲為絮,其子則綿纊重厚。父使損御,冬寒失轡,后母子御則不然。父怒詰之,損默然而已。后視二子衣,乃知其故。將欲遣妻,諫曰:「大人有一寒子,猶尚垂心。若遣母,有二寒子也!」父感其言,乃止。
又曰:程曾,字孝孫,桂陽人。年七歲喪母,哀號哭泣,不異常人。祖母憐之,嚼肉食之,覺有味便吐去。

17 孝中:
蕭廣濟《孝子傳》曰:申屠勛,字君游,河內汲人。少失父,與母孤貧,傭作供養。夏天多蚊子,臥母床下,以身遮之。
又曰:宿倉舒,陳留尉氏人也。年七歲遭荒,父母饑苦。倉舒求自賣與潁川王氏,得大麥九斛。后王氏免之,累官,除上黨太守。后尋覓父母,經太原南郭,忽見母,遂還舊居。母卒,悲號而死。
又曰:王驚,廬陵石陽人。父喪未殯,假瘞宅后,野火熛燎,驚力不能救,投火而死。
又曰:媯皓,字玄起,吳郡餘杭人。父昆,南都太守,被劾入重罪。皓年十六,髡頭詣闕,通章不省。皓不飲食,懷石腰中,但詣公卿。及行路時,輒出石置地,叩頭流血覆面,莫不傷懷,遂奏理昆罪。
又曰:伏恭,字叔齊,瑯琊東武人也。伯父大司徒湛,孝謹敦睦,世號「伏不斗」。恭事后母著孝,建武初累遷太仆。上臨辟雍,於萬人中拜司空,眾以恭孝行,故先之。
又曰:朱百年,會稽山陰人。家貧,母以冬月亡,無絮,自此不衣綿帛。與同縣孔凱善。時寒月,就孔宿,飲酒醉眠,孔以臥具覆之,百年覺,引去。謂孔子曰:「綿定意溫。」因流涕悲慟。
又曰:郭世道,會稽永興人。年十四喪父,事后母勤身供養。婦生男,夫婦共議養此兒所廢者大,乃瘞之。母亡服竟,追思未嘗釋衣。
又曰:桑虞,字子綱,魏郡黎陽人,晉黃郎沖之子。喪父,虞年十四,毀瘠過禮,日食百粒,以糝藜藿。
又曰:何子平,廬江灊人。事母至孝。為楊州從事,月俸得白米輒貨市粟麥。人或問之,答曰:「尊老不辦,常得生米,何容得食白粲?」有贈鮭音圭。者,不可寄家則不肯受。母喪,年將六十,有孺子之慕。宋大明末,饑荒,八年不得營葬,晝夜號叫。居室不蔽雨日,兄子伯與為葺治,子平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屋何宜覆?」

18 孝中:
《孟宗別傳》曰:宗事母至孝,母亦能訓之以禮。宗初為雷池監,奉魚於母,母還其所寄,遂絕不復食魚。后宗典知糧穀,乃表陳曰:「臣昔為雷池監,母三年不食魚;臣若典糧穀,臣母不可以三年不食米。臣是以死守之。」

19 孝中:
《世說》曰:晉王祥事繼母朱氏甚謹。家有奈樹結子殊好,常使守之。時大風雨至,祥猶抱樹而住。母常夜持刀往祥所暗斫之,值祥私起,刃及被而已。祥知母怪意不已,因跪前請死。朱氏於是感悟,愛之如己子。

20 孝中:
《搜神記》曰:吳猛,蜀人。小兒時,在父母傍臥,時夏月多蚊,而終不搖扇,懼蚊虻之去我及父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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