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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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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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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義上:
《釋名》曰:義者,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

2 義上:
《說文》曰:義者,己之威儀也。

3 義上:
《易·下系》曰: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4 義上:
《禮記·經解》曰: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

5 義上:
《尚書》曰:以義制事。

6 義上:
《左傳·隱公》曰:君子曰:「石碏純臣也,大義滅親。」

7 義上:
《論語·里仁》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喻,猶曉也。
又曰:君子之於天下,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此。
又曰:見義不為,無勇也。

8 義上:
《史記》曰:趙朔將下軍,娶晉成公姊為夫人。景公三年,屠岸賈欲誅趙氏。賈始有寵於靈公,至景公時,為司寇,將作難,乃治靈公之賊。韓厥告趙朔趨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絕趙祠,朔死不恨。」韓厥許諾,稱疾不出。賈不請而擅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走公宮匿。趙朔客曰公孫杵臼,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胡不死?」程嬰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無何,而朔婦免身,生男。屠岸賈聞之,索於宮中。夫人置兒袴中,祝曰:「趙宗滅乎,若號;既不滅,若無聲。」及索,兒竟無聲。已脫,程嬰謂公孫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后必索之,奈何?」杵臼曰:「立孤與死孰難?」程嬰曰:「立孤難耳。」杵臼曰:「趙氏先君遇子厚,子為其難者,吾為其易者,請先死。」乃謀取他人嬰兒負之,衣以文葆,匿山中。程嬰出,謬謂諸將曰:「嬰不肖,不能立趙孤。孰予我千金,吾告其處。」諸將皆喜,許之,發師隨程嬰攻公孫杵臼,殺之。諸將以為趙氏孤兒已死,皆喜。然趙氏真孤乃反在,程嬰卒與俱匿山中。居十五年,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不遂者為崇。景公問韓厥,知趙孤在,乃曰:「大業之後絕祠者,其趙氏乎?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中衍人面鳥噣,降佐殷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厲無道,而叔帶去周適晉,事先君文侯,至于成公,世有功德,未嘗絕祠。今吾君獨滅趙宗,國人哀之,故見龜策。惟君圖之。」景公問:「趙尚有後乎?」韓厥具以實告。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召而匿之宮中。諸將入問疾,景公因韓厥之眾以脅諸將而見趙孤。趙孤名武。諸將不得已,乃曰:「昔下宮之難,屠岸賈為之,矯以君命,非然,孰敢作難!微君之疾,群臣固且請立趙後。今君有令,群臣之愿也。」於是召趙武、程嬰遍拜諸將,諸將遂反與趙武、程嬰攻屠岸賈,滅其族。復與武田邑如故。及趙武冠,為成人,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成人復故位,我將下報宣孟與公孫杵臼。」趙武啼泣頓首固請,曰:「武愿苕筋骨以報子至死,而子忍去我死乎?」程嬰曰:「不可。彼以我為能成事,今不報為不成。」遂自殺。趙武服齊衰三年,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絕。
又曰:項王已死,楚地皆降漢。獨魯不下,漢乃引天下兵欲屠之。為其守禮義,主死節,乃持項王頭示魯,父兄乃降。即以魯公禮葬項王。
又曰:樂毅去燕之趙,趙王欲圖燕。毅泣曰:「臣事昭王猶事大王,若獲戾施在他國,終身不敢謀趙之徒隸,況燕昭王后嗣乎?」
又曰:欒布,梁人也。彭越吻家人時,常與布游。及漢誅彭越,夷三族,梟首雒陽下,詔曰:「有收視者,輒捕之。」布時為越使齊還,奏事彭越頭下,祠而哭之。吏捕以聞,上召罵布:「若與彭越反耶?吾禁人勿收,若獨祠而哭之,與反明矣。趣烹之。」方提趣湯,布顧曰:「愿一言而死。」上曰:「何言?」布曰:「方上之困彭城,敗滎陽、成皋間,項王所以不能遂西,徒以彭王居梁地,與漢合從苦楚也。當是之時,彭王一顧,與楚則漢破,與漢則楚破。且垓下之會,微彭王,項氏不亡。天下已定,彭王剖苻受封,亦欲傅之萬世。今漢一徵兵於梁,彭王病不得從,而疑以為反。反形未見,以苛細誅之,臣恐功臣人人自危。今彭王已死,臣生不如死,請就烹。」上乃釋布,拜為都尉。

9 義上:
《漢書》曰:樓護有故人呂公,無子,歸護托身。護與呂公及妻與呂嫗同食。護妻子頗厭呂公。護聞之,流涕責子曰:「呂公以窮老托身於我,義所當扶攏」遂養呂公終身。
又曰:衛青日衰而霍去病日貴。青故人門下,多事去病輒得官爵,惟獨任安不去。
又曰:卜式,河南人,初以田畜為事。弟奇,忽請於式,欲分財異居。式便脫身出,惟取羊百頭,遂入山放牧。經十餘年,十倍於初,卻買田宅居焉。弟奇悉破其產矣,式輒復分與之。

10 義上:
《續漢書》曰:李固被誅,梁冀乃露固尸於四衢,令有敢臨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左提章鉞,右秉鈇锧,詣闕上書,乞收固尸,不許,因往臨哭,陳辭於其前,遂守喪不去。夏門亭長呵之,亮曰:「亮含陰陽氣以生,戴乾履坤。義之所重,豈知生命,何為以死相懼?」太后聞而不誅,乃聽得襚斂歸葬之。
又曰:梁冀諷有司劾杜喬,遂執系之,死獄中,與李固俱暴尸於城北,家屬故人莫敢視者。喬故掾陳留楊匡聞之,號哭星行到洛,托為夏門亭吏,守衛尸喪,驅護蠅蟲。都官從事執之以聞,太后義而不罪。匡於是帶鈇锧上書詣闕,乞杜、李二公骸骨。太后許之。成禮殯殮,送喬喪還家,葬送行服,隱匿不仕。
又曰:袁忠子秘為郡門下議生。黃巾起,秘從太守趙謙擊之,軍敗。秘與功曹封觀等七人以身捍刃,皆死於陣,謙以得。詔復秘等門閭,號曰七賢。
又曰:陳蕃既被害,友人陳留朱震時為铚令,聞而棄宮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於甘陵界中。事覺,系獄,合門桎梏,震受拷掠,誓死不言,故逸其得免。
又曰:史弼遷河東太守,斷絕書屬。中常侍侯覽遣諸生赍書請之,并求假鹽稅。弼大怒,乃付安邑獄拷殺之。覽遂詐作飛章,下司隸誣弼誹謗,檻車徵。前孝謙魏劭,毀變形服,詐吻家僮,瞻護於弼。弼遂受誣事,當棄市,劭與同郡人賣郡邸行賂於覽,得減死罪一等,論輸左校。時人或譏曰:「平原行貨免君,無乃甚乎?陶丘洪曰:」文王羑里,閎散懷金,史弼遭患,義夫獻寶,亦何疑焉。「議者乃息。
又曰:李燮,字德公。初,李固既策罷,知不免禍,乃遣三子歸鄉里,時燮年十三。有頃難作,下郡收固三子,二兄受害,燮姊文姬乃告父門生王成曰:「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乃將燮入徐州界中,變名姓為酒家傭,而成賣卜於市,陰相往來。梁冀既誅而災眚屢見。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當存錄大臣冤死者子孫,於是求固后。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車重厚遣之。後王成卒,燮以禮葬之,感傷舊恩,每四節為設上賓之位而祠焉。
又曰:李膺門生皆禁錮,侍御史景毅子實為膺門徒,未有錄牒,故不譴。毅慨然曰:「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以漏脫名籍,茍安而已!」遂自表免歸,時人義之。

11 義上:
后漢段穎討羌,涼州刺史郭閎貪其功,稽留穎軍。義從者日役久,戀鄉,悉反叛於閎,罪歸潁,穎坐徵,下獄,輸左校。羌涼覆沒營塢,吏人守門訟穎,詔問狀,穎謝罪,不敢言枉,京師稱之為長者焉。
又曰:雷義,字仲翁,為尚書郎。同時郎坐事當居刑,義默自表取罪論免。同臺郎覺之,委位白上,乞贖義罪。順帝皆除其罪。

12 義上:
《東觀漢記》曰:杜林弟成物故,隗囂乃聽林持喪東歸。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楊賢於隴遮殺之。賢見林身推鹿車,載致弟喪,乃嘆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雖小人,何忍殺義士。」乃亡去。
又曰:鮑永,字君長,為司隸校尉,行縣到京兆灞陵,過更始冢,引車入陌,欲下,從事諫止之,永曰:「親北面事人,過其墓,雖以獲罪,司隸不辭也。」遂下車,哭盡哀。西至右扶風,椎牛上茍諫冢。上問公卿曰:「奉使如此,何如?」時太中大夫張堪對曰:「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禮義之至也。仁不遺舊,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悅。
又曰:肅宗崩,廉范奔赴敬陵。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吊國,俱會於路。麟乘小車,途深馬死,不能自進。范見而愍然,命從騎下馬與之。不告而去。麟事畢,不知馬所歸,緣路訪之。或謂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周人窮,今奔國喪,當是耳。」麟亦素聞范名,以為然,即牽馬造門,謝而歸之。世伏其好義。
又曰:李善,字次孫,南陽人,本同縣李玄蒼頭。建武中疫疾,玄家相繼死沒,惟孤兒續始生數旬,而有資財千萬。諸奴婢私共計議,欲謀殺續,分財產。善乃潛負續逃亡,隱山陽瑕丘界中,親自哺養,乳為生續。孩抱奉之不異長君,有事輒長跪請白,然後行之。閭里感其行,皆相率修義。續年十歲,善與歸本縣,修理舊業,告奴婢於長吏,悉收殺之。時鍾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行狀。
又曰:索盧放,字君陽,東郡人。署門下掾。更始時,使者督行郡國,太守有事,當斬。放前對曰:「方今天下苦王氏之虐政,戴仰漢德。傅車所過,未聞思澤,而斬郡守,恐天下惶懼,各自疑也。使有功不如使有過。」遂解衣而前,愿代太守斬,使者義而赦之,由是顯名。
又曰:魏譚,字少聞,王莽末,政亂,盜賊起,人民相食。譚為夷所得,等輩數十皆縛束,當稍就啖。見譚貌謹敕,獨放,令主炊養。有夷長公哀譚,謂曰:「汝曹皆當以次死,哀縱汝,急宜去。」譚不肯去,叩頭曰:「我常為諸君主炊養,食馨肉肌香,餘皆菜食,羸瘦,肉腥臊不可食,愿先等輩死。」長公義之,即相謂此兒有義,可哀縱也。賊遂皆放之,數十人皆得脫。
又曰:更始即位,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不肯。云:「聞宛之趙氏有孤孫喜,信義著聞,愿得降之。」更始微喜,使詣舞陰李氏,遂降。
又曰:桓典,字公雅,舉孝廉為郎中。居無幾,國相王吉以罪被誅,故人親戚莫敢至者。典獨棄官帳斂歸葬,服喪三年,負土成墳,為立祠堂,盡禮而去。
又曰:劉車,字公子,楚郡人。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為賊所殺。其後賊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抱仲遺腹女而充其子。母欲還取之,平不聽,曰:「力不能兩禍攏仲不可以絕類。」遂去不顧,與母俱匿野澤中。平朝出求食,逢餓賊,將烹之,叩頭曰:「今旦為母求菜,老母等歸為命,愿得歸,食母畢,還就。」因涕泣,賊哀而遣之。平還,食母訖,因白曰「屬與賊期,義不可欺。」遂還詣賊。眾皆大驚,相謂曰:「常聞烈士,今乃見之。去矣,吾不忍食子。」於是得全。
又曰:汝南王琳,字巨尉,年十餘歲。弟季出,遇赤眉賊,將為所哺。琳自縛,請先季死,賊矜而放遣。

13 義上:
謝承《後漢書》曰:天下亂,人相食。趙孝弟禮,為餓賊所得。孝聞之,即自縛詣賊曰:「禮久饑羸瘦,不如孝肥飽。」賊大驚,放之。謂曰:「可歸!更持米糒來。孝求不能得,復往報賊,愿就烹。眾異之,遂不害。
又曰:姜肱,字伯淮,彭城人。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著聞。肱嘗與季江謁郡,夜於道遇盜,欲殺之。兄弟爭死,賊遂兩釋,但奪衣資。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怪問,肱托以他辭,終不言盜,盜聞而感悔,後乃就精廬,求見徵君,肱與相見,皆叩頭謝罪,而還所略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
又曰:劉翊,字子相,陳國人也。張季禮嘗吊師喪。大冰寒,車毀牛病,不能進,罷曳道路。翊行於汝南界中逢之,素與疏闊,下馬與語,便推所乘牢車強牛與之,供其資糧,不告姓名。
又曰:梁國車章為縣功曹令。黃拳為人所誣,章證其無罪,當下筆立辭,乃以斧斫右手五指,閉口死獄中。
又曰:會稽戴就為郡倉曹掾,太守為州所奏,見收,持吏以鈇針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墮地,終無撓辭。
又曰:張儉為東部督郵。時中嘗侍侯覽,殘暴百姓。儉舉劾覽,遏絕章奏,并不得通。遂上書告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為黨,儉得亡命,止李篤家。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篤引欽謂曰:「張儉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縱儉可得,寧忍執之乎?」欽因起撫篤曰:「蘧伯玉恥獨為君子,足下如何自專仁義?」篤曰:「篤雖好義,明延今日載其半矣。」欽嘆息而去。
又曰:彭修,州辟從事。時賊張子林等數百人作亂,修與太守俱出討賊,賊望見車馬,競交射之,飛矢雨集。修以身障捍太守,而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賊素聞其恩信,即殺弩中修者,餘悉皆降散。言曰:「自為彭君故降,不為太守服也。」

14 義上:
《魏志》曰:閻溫,字伯儉,天水西城人,守上邽令。馬超奔上邽,郡人任養等舉眾迎之。溫止之,不能禁,乃馳還州。超復圍州甚急,乃遣溫密出,告急於夏侯淵。賊圍數重,溫夜從水中潛出。明日,賊見其跡,遣追逐,得之。執溫還詣超,解其縛,謂曰:「今成敗可見,若從吾言,反謂城中東方無救,此轉禍為福之計也。不然,今為戮矣。」溫偽許之,超乃載溫詣城下。溫向城大呼曰:「大軍不過三日至,勉之!」超怒數之曰:「足下不為命計耶?」溫曰:「夫事君有死無貳,而公乃欲令長者出不義之名,吾豈茍生者乎?」超遂殺之。
又曰:董卓遷帝長安,幽州牧劉虞署田疇為從事,奉使得報,馳還,未至,虞已為公孫瓚所害,疇至,謁祭虞墓,陳發章表,哭泣而去。瓚聞之大怒,購求獲疇,謂曰:「汝何哭劉虞墓,而不送章報於我?」疇答曰:「漢室衰頹,人懷異心,惟劉公不失忠節。章報所言,於將軍未美,恐非所樂聞,故不進也。且將軍方舉大事,以求所欲,既滅無罪之君,又讎守義之臣,誠行此事,則燕、趙之士將皆蹈東海而死,豈忍從將軍者。」瓚壯其對,不誅。
又曰:初,濟陰王思與梁習俱為西曹令史。思直日白事,失太祖旨。太祖大怒,教召主者,將如重辟。時思近出,習代往對,已被收執,思乃馳還,自陳己罪,罪應受死。太祖嘆息之,不言,嗟思之識分,曰:「何意吾軍中有士二人乎?」
又曰:牽招,字子經。袁紹辟為督軍從事,紹卒,又事子尚。后,遼東送袁尚首,懸在馬市,牽招睹之悲感,設祭頭下。太祖義之。
又曰:龐淯字子異,初以涼州刺史從事守破羌長,會武威太守張猛反,殺刺史邯鄲商,猛令:「敢有臨商喪,死不赦。」淯聞之,棄官,晝夜奔走,號哭喪所訖,詣猛門,懷匕首,欲因見以殺猛。猛知其義士,敕遣不殺,由是以忠烈聞。

15 義上:
《魏略下》:旨習除大醫令,與孔融親善。會融被誅,當時許中與融善者,莫敢收恤,而習獨往,撫而哭之曰:「文舉卿舍我而死,復當與語者。」哀嘆無已。太祖收習欲理之,尋以其事直見原。

16 義上:
《蜀志》曰:曹公東征,擒關羽以歸,拜為偏將軍,禮之甚渥。曹公壯羽為人,而察其無久留意,謂張遼曰:「卿試以情問之。」遼以問羽,羽嘆曰:「吾極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劉將軍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終不留。吾要當立效以報曹公,而後乃歸。」遼以羽言報曹公。公曰:「事君不忘其本,天下義士也。度何時去?」遼曰:「受公恩必效力而後去也。」及羽殺顏良,曹公知其必去,重加賞賜。羽拜書告辭而奔先主,左右欲追之。曹公曰:「彼為其主,勿追也。」

17 義上:
《吳志》曰:陸瑁同郡徐愿,居會稽,素不相識,臨死遺瑁書,托孤。瑁為起墳,收導其子,養之。

18 義上:
王隱《晉書》曰:鄧攸遭石勒亂,負母妻行入草,遇賊失牛馬。攸語其妻:「吾弟早亡,惟有遺民,今當步擔兩兒,便當盡死,不如自棄兒,抱遺民,吾后猶當有兒。」婦乃從之。
又曰:趙王倫害張華之時,洛中震悚。惟閻績詣東市,號哭吊尸,而撫之曰:「早語君遜位,而不肯去,今果不免禍。」

19 義上:
于寶《晉紀》曰:宣王討王陵,發令狐遇冢,暴尸。兗州武吏東平馬隆托廬三年,種植松柏。一州之士愧之。

20 義上:
《漢晉春秋》曰:文王誅鍾會,為功曹向雄收葬。王召而責之。雄曰:「昔先王掩骸埋胔,仁流枯骨,當時豈先卜其功罪而後葬哉!今王誅既加,於法已備,雄感義收葬,法教無闕,法立於上,教弘於下,以此訓物,雄曰可矣,何使雄背死違生,以立於時?殿下讎忿,枯骨捐之中野,百歲之後,為臧獲所笑,豈仁賢所掩哉!」王悅,與宴談而遣之。

21 義上:
《三十國春秋》曰:成都王穎御長沙王乂於建春門,陸機敗,遁走。穎誅機及弟云,夷三族。機,吳人,而在寵族之上,人多惡之。成都王嬖人孟玖,素不快於云,及機建門之敗,機眾多喪。牽秀譖之於潁,言機持兩端,孟玖復構之於內,使牽秀斬機。初,機之專征,請孫承為后軍司馬,至是收承下獄,考捶數百,兩髁骨見,終言機冤。吏知承義烈,謂承曰:「二陸之痛,誰不知枉?君何不愛身?」承仰天曰:「陸君兄弟,世之奇士,有顧於吾,吾危不能濟,死復相誣,非吾徒也。」乃夷三族。承門人費慈自詣穎,明承之冤。承喻之曰:「吾惟不負二陸,死自吾分,卿何為爾邪?」慈曰:「仆又安負君而求生乎?」固明承冤,玖又疾之,亦并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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