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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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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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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貞女下:
《列女傳》曰:張氏妻者,丹陽魯輝之女,名潛。既適張氏,會其家門伏誅,以潛女弱姑老故,得不死。然資產沒官,單罄壁立,昏晨力作,供養甚謹。猶應配適士伍之限無妻者,國有常法。知終不免,每與姑言,有必死之志。姑曰:「夫亡改適,悠悠皆是,人當隨時之宜,何至於此?」潛曰:「悠悠之為,非妾心也。」后至當配,果自經死。
又曰:代趙夫人者,趙襄子之姊也。襄子誘代王殺之,因舉兵平代取地而迎夫人,夫人曰:「吾受先君之命,事代之君,今代已亡,吾將奚歸?吾聞婦人之義無二夫,欲迎我何之?以弟慢夫非義,謂慢棄不為立節。以夫怨弟非仁也。」自殺於磨笄之地。
又曰:沛王母,王陵之母也。陵始為縣邑豪。豪,俊也。及高祖起沛,陵亦聚黨數千人,屬漢王。項羽與漢為敵國,得陵母,置軍中,漢使至則東向坐陵母,欲以招陵。陵母私送使者泣曰:「為老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長者也,必得天下。無以妾故,懷持二心。言妾已死也。」乃伏劍而死。
又曰:蜀朱叔賢妻者,張氏之女,字昭儀。賢為郡督郵,軍襲郡城,城門閉,賢兄弟謀逾城出,事泄伏誅,乃配嫁。昭儀泣曰:「誅我夫而逼嫁我,此寧夫婦平生之愿乎?」乃竊刀割咽而死。
又曰:巴趙娥者,趙萬之妻。郡縣遭亂,萬得足疾,不能行,為賊所殺。賊欲將娥,娥守喪不去,賊舉矛指娥,欲以怖之。娥知賊必欲劫略,乃以身赴矛,貫心達背而死。
又曰:九江王孝謙妻者,同郡袁氏之女,字貴女,與母俱流移共止。孝謙好酒,凶悖,無子婿之禮。貴女每涕泣諫喻,不能匡改。母怨孝謙之為,貴女輒悲哀不食,言於鄰人曰:「為子致母於辱,非孝也;事無道之人,非義也。昔秋胡之妻,不忍見不義之人,我何為於世間哉!」乃自殺。
又曰:沛周明都妻者,衛尉趙長平之女也,名阿。長平德行純粹,海內知之;阿少習儀訓,長閑婦道,而都驕淫暴躁,不式上命。都父衛謂阿曰:「新婦賢者女也,當以禮法匡婿。都之不改,新婦之過也。」阿既拜命,退謂左右曰:「我無樊、衛二姬之行,故君以責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謂我不奉教,則罪在己。為生如此,亦何愿哉!」乃自殺。

2 貞女下:
劉向《列女傳》曰:楚昭貞姜者,齊侯之女,楚昭王之夫人也。昭王出游,留夫人漸臺之上而去。王聞江水大至,使者迎夫人,忘持苻,使者至,謂夫人出,夫人曰:「大王為宮人約命,召宮人必以苻,今使者不持苻,妾不敢從使者而行。妾聞之矣,貞女之義不犯約,勇者不畏死,守節而已矣!妾知從使者必生,留必死也,然妾不敢棄約越義而求生。」水大至而死,乃號曰貞姜。
又曰:楚白貞姬者,楚白公勝之妻也。白公死,其妻紡績不嫁。吳王聞其美,使人操金百鎰、白璧一雙以娉焉。因以輜軿三十乘迎之,將以為夫人。妻辭曰:「白公無恙之時,妾幸得充后宮,執箕帚、衣裳履、拂枕席為妃。今白公不幸而死,妾愿守其墳墓,奉其祠祠以終天年。今王賜金壁之聘、夫人之位,非遇妾之所。妾聞之,忠臣不借人以力,貞女不假人以色,豈獨事生若此哉,於死亦然!媲既不位,位,猶仁也。不能從死,今又去而嫁,不亦大甚乎?」遂辭娉而不行。吳王賢其節而有義,號曰楚白貞姬。
又曰:魯陶寡嬰者,魯陶門之女。少寡養幼孤,無強昆弟,紡績為產。魯人或聞其義,將求焉。嬰聞之,恐不得免,乃作歌明己之不二也。其詩曰:「悲黃鵠之早寡兮,十年不雙;宛頸戢翼兮,不與眾同。時則非鳴兮,獨行煢煢;天命令然兮,愧獨永傷。感鳥慍己兮,淚下成行;嗚呼悲兮,死者不可忘。飛鳥尚然兮,何況貞良;雖有賢雄兮,終不重行。」魯人聞之曰:「斯女不可得也。」遂不敢復求之,嬰寡終身。
又曰:衛寡夫人者,齊侯之女也。嫁於衛,至城門,而衛君死。保母曰:「可以還矣。」女不聽,遂入,行三年之喪,畢,弟立謂曰:「衛,小國也,不容二庖,請愿同庖,惟夫妻為同庖。」夫人不聽,衛君乃使訴於齊,兄弟皆欲與後君,使人告女,女終不聽,乃作詩曰:「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又曰:邵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許嫁於豐,夫家禮不備而欲迎之。女蓋與其人言,以為:夫婦者,人倫之始也;嫁娶者,所以傅重承業,繼續先祖,為宗廟主。夫家輕禮違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訟之於理,致之於獄,女終以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持義,必死不往。而作詩曰:「雖速我訟,亦不女從。」言夫婦之禮不備足也。君子以為得婦道之宜。與《詩說》小異,故再出。
又曰:蔡人之妻者,宋人女也。既嫁於蔡,夫有惡疾,其母將改嫁之。女曰:「夫之不幸,乃妾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適人之道,壹與之醮,終身不改。夫不幸遇惡疾,不改其意,且夫采芣莒之草,雖甚臭惡,猶始於將采之,終於懷頡之,浸以益親,況於夫婦之道!」終不聽其母,而作《芣莒》之詩。
又曰:魯秋潔婦者,魯秋胡子之妻也。秋胡子既納之,五日而去官於陳,五年乃歸。未至家,見路傍有一美婦人,方采桑。秋胡子下車謂曰:「苦暴采桑,吾行道遠,愿托桑陰下餐。」婦人采桑不輟,秋胡子謂曰:「力田不如逢年,力桑不如見郎,今吾有金,愿與夫人。」曰:「嘻!夫采桑力作,紡績織以衣,食奉二親,研掾子而已矣,吾不愿人之金也。收子之資,與子笥金。」秋胡還家,奉金遺母。母使人呼其婦,婦至,乃向采桑者。婦曰:「君辭家遠仕,五年方還,當乍驅揚塵疾至,今也乃悅道旁婦人,是忘母不孝,好色淫佚,是污行也。妾不忍見不義不孝之人,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去。東走,自投於河而死。
又曰:梁寡高行者,梁之寡婦,榮於色,敏於行,早寡不嫁。梁貴人爭欲取之,不能得。梁王聞之,使相娉焉。高行曰:「妾之夫不幸,先犬馬填溝壑,妾宜以身薦其棺槨,守養幼孤,不得專意。妾聞婦人之義,壹往不改,以全貞信之節。今忘死而趨生,是不信也;見貴而忘賤,是不貞也。棄義而從利,無以為人。」乃援鏡操刀以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嗣之重孤也。刑餘之人,殆可釋矣。」王高其節,乃復其身,號曰「梁高行」。

3 貞女下:
皇甫謐《列女傳》曰:天水姜敘母者,同郡楊阜之姑也。阜為州吏,馬超殺刺史、太守,敘屯歷城,阜往見之,歔欷悲悵。敘曰:「何為乃爾?」阜曰:「守城不能完,君亡不能死,何以視息於天下乎!君擁兵專制而無討賊之心,此趙盾所以書弒也。」敘母慨然,勒敘從阜計,遂起兵於鹵城。超聞之,襲歷城,得敘母,母罵之曰:「若背父之逆子,殺君之桀賊,天豈久容!若何不早死,敢以面目視人乎?」超即殺之。超敗,隴右平定,魏武令曰:「姜敘之母明知乃爾,雖楊敞之妻,蓋不過也。」
又曰:留子直妻者,歷陽人。漢末擾攘,隨夫之從父客居豫章。從父通郡牧族之妻,年少有色,太守客請以為妻,守死不從。十餘日,客以還,太守夷殺之,臨死不變,口無言。郡吏及客憐之,更還救請。既得活,乃自割耳。久之,太守聞其夫在,遂還其妻。
又曰:下邳陳悝妻者,同郡吳氏之女。漢末喪亂,流寓東城,東城令戚奇欲北就呂布,焚城疊,虜人眾,聞女有容色,善史書,能彈琴瑟,遂殺悝,住車令仆者接女上車。女謂奇曰:「君隳壞都城,虜略士女,殺人之夫,欲以人婦為妻,何酷逆之甚!愿守志而死,不愿無行而生。」遂自刎。奇猶有哀慚,殯葬乃去。
又曰:戎士陳南妻丹者,戴氏之女。美而早寡,事舅姑恭篤,同伍之人咸樂其賢色,求者甚多,守死不嫁。后之娉者告其軍主,軍主命之,知不得已,乃自經死。

4 貞女下:
《韓詩外傳》曰:魯公甫文伯死,其母不哭。季孫聞之曰:「公甫文伯之母,貞女也,子死不哭,必有方矣。」使人問焉,對曰:「昔是子也,吾使事仲尼,仲尼去魯,送之不出魯郡,贈之不以家珍;且吾聞君子貴義而賤利,是子病不見士來,視死不見士之流涕,死之日,宮女衰绖,從者十人,不足於士,而有餘於婦人,吾是以不哭。」

5 貞女下:
陳壽《益部耆舊傳》曰:廣漢德陽王上妻者,同縣袁氏女也,名福。年二十適上。舅姑既沒,復遭上喪,悲傷感切,不妄言笑。有二子,養育遺孤,執心純篤。及叔父愍其窮困,私以許張奉,掩迫合婚。其旦,計欲殺奉,恐禍及母、叔、孤兒,永棄死,仇必生,慷慨流涕,自殺而死。

6 貞女下:
《益部耆舊傳》曰:膣為楊鳳珪妻者,蜀郡臨邛陳氏女也,名姬。珪早亡,時姬產子,適生六月,躬喪事,育幼孤。三年喪訖,兄弟宗親哀其子少年壯,謀議更配,以許蜀中豪姓。姬聞,仰天嘆息,引刀割咽,幾死。於是九族驚愕,遂敬從其節。
又曰:捷為南安周繕紀妻者,同縣曹氏女也。名禁,字敬姬,年十七適周氏,二年而夫亡隕。時禁懷孕數月,后產子玄餘,喪事闋,遂移居,依托父母,欲必守義,育養孤弱。父愍其年少子稚,默以許同縣狐賓,遣車馬衣服來,欲迎禁,父乃告。禁勃然作色,凄愴言曰:「依近父母,本不圖此。」固流涕慷愾,乃自投舍后流水。於是舉家競赴救出,而氣息已絕,積二日一夜乃復蘇息,二親由是知其至誠,謝賓解婚。禁欷歔長嘆,乃更將子還,依夫第居止,潔身執操,非禮不動。
又曰:廣漢新都便敬妻者,同縣王氏女也,名和。年十七,適敬。敬亡,和肓養遺孤,闔門守節,不隨宗家宴樂嘉會,居理甚修。蜀郡何玉,因媒問和兄著取和,遂相聽許。著深曉其夫死子小,宜有改圖,加貧衰無以自立,何氏公族,必據福祚。和自陳說,斷計決分,守全孤弱。辭言未訖,慷慨涕淚,哀慟左右。然著終受玉幣,因欲迫脅。和乃斷耳示著,以信至見聽,請以死謝。舉宗敬重,哀其大義。
又曰:巴三貞者,閬中馬眇新妻義,西充國王玄憤妻姬,皆閬中人也;閬中趙蔓君妻華,西充國人也。姬早失夫,介然守操。中平五年,黃巾餘類延益州,賊帥趙蕃據閬中城,構迫衣冠,令人婦女為質,義、姬、華等隨北入城。后賊類爭勢,攻破閬中,時人或死或奔,家室相失,義、姬、華隨類出城走。傅聞后賊,或構略婦女,於是三人自度窮迫,恐不免於據逼,乃相與自沉水而死。鄉黨聞之,莫不感傷,號曰「三貞」。
又曰:蜀郡廣都公乘士會妻者,同縣張氏女也。會早卒,年壯無嗣。欲有問者,親戚將以許之。發憤慷慨,斷發割耳,事姑盡禮,肅恭供養,養族子以承宗廟。《列女傳》為熊氏女,斷發割耳同。
又曰:廣漢廖伯妻者,同縣殷氏女也,名紀。年十六適伯,伯早卒。紀性聰敏,達於詩書女傅,進退閑暇,又有美色。見貪,割面告誠,以全其節,曰:「求生害仁,仁者不為,紀生見禮義,豈獨使古人擅名者哉!」因作詩三章,以風父母,而舉縣嘉其才麗。媒介滋繁,遂援刀钅貿,斷指明情。

7 貞女下:
《邵氏家傳》曰:虞建武都尉邵夫人,字伊膿,鴻臚之弟二女。夫人少而寡,虞氏及夫人之宗,哀夫人辛苦,欲更為圖婚,然重夫人宿操,慮不可以非禮逼;亦知夫人潛佩刀,誓以必死,故不敢生意。夫人自以虞氏凶短,繼世無子,常獨處一室,絕書學,非祭祠墳墓不出,紡績輒貨以供祭,稱其多少,不求豐厚。

8 貞女下:
干寶《搜神記》曰: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里。其下北隰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大十圍,土俗常病,治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禍。或與人夢,或下喻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長并共患之。然氣厲不息。共請求人家生婢子、有罪家女養之,八月朝祭送蛇,輒夜出吞噬之,累年如此,前後已用九女。爾時豫募賚未得。將樂縣李誕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寄曰:「父母無相,生女六人,雖有如無。無有緹縈濟父之亡,不能供養,消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亡,賣寄之身可得少錢。」父母終不聽。寄自潛發,不可禁止。寄乃行,請好劍及咋蛇犬,先作數石米餈,用蜜灌之,以置穴口。蛇夜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三尺鏡,聞餈香氣,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噬咋,寄從後斫得數創,蛇因踴出,至庭而死。寄入視其穴,得九女髑髏,悉舉出,緩步而歸。越王聞之,聘寄為后,拜其父為將樂令,母及姊皆有賜。自是東冶無復妖邪之物,其歌謠至今存焉。

9 貞女下:
杜預《女記》曰:二寡婦者,淑也、昺也。淑喪夫守寡,兄弟將嫁之,誓而不許,為書曰:「蓋聞君子導人以德,矯俗以禮,是以烈士有不移之志,貞女無回二之行。淑雖婦人,竊慕殺身成義,死而後已。夙遘禍罰,喪其所天,男弱未冠,女幼未笄,是以黽勉求生,將欲長育二子,上奉祖宗之嗣,下繼祖稱之禮,然後覲于黃泉,永無慚色。仁兄德弟,既不能厲高節於弱志,發德明於暗昧,許我他人,逼我于上,乃命官人訟云簡書。夫知者不可惑以事,仁者不可脅以死;晏嬰不以白刃臨頸改正直之辭,梁寡不以毀形之痛忘執節之義。高山景行,豈不思齊。計兄弟備托學門,不能匡我以道,博我以文,雖曰既學,吾謂之未也。」

10 貞女下:
祖沖之《述異記》曰:晉玄興末,魏郡民陳氏女,名琬,家在查浦,年十六。饑疫之歲,父母相系死沒,惟有一兄,傭賃自禍攏女容色甚艷,鄰中士庶,見其貧弱,競以金帛招要之。女立操貞,概未嘗有許。后值盧循之亂,賊眾將加凌逼,女厲然不回,遂以被害。

11 貞女下:
杜預《女記》曰:大女緱玉者,陳緱氏之女也。夫之從母兄弟殺其父,玉乃為父報仇,其殺已至親,縛玉付吏獄,竟當行刑。有名士申屠子龍者,緱玉同縣人也,嘉其義勇,奏記於縣曰:「伏聞大女緱玉,為父報仇,獄已決,不勝感悼之情,敢陳所聞。昔太原周黨感《春秋》義,辭師復仇,當時論者猶高其節。況玉女弱,耳無所聞,心無所激,內無同生之謀,外無交游之助,直推父子之情,奮發怒之心,手刃刺讎,僵尸流血。當時聞之,人無勇怯莫不強膽增氣,輕身殉義,攘袂高談稱羨。今聞玉幽執牢檻,罪名已定,皆心低意沮,悵恨長嘆。蟠雖愚豎,以為玉之節義,歷代未有,定足以感無恥之孤,激忍辱之子。假玉不值明時,尚望追旌閭墓,顯異后嗣,況事在清聽,不加八議,哀矜之貸,誠為朝廷痛之。」申屠蟠,字子龍。
又曰:新野公主者,光武皇帝姊也。少有節行,姿容,嫁為新野人鄧晨妻,生一男三女。王莽地黃三年,光武起兵攻破棘陽,至小長安,為莽兵所敗。棄車走,時天大霧,還求室家,道得小妹伯姬,與共騎前行,復見新野公主,命使上馬,主以手麾上,曰:「行矣,文叔努力,早建大功,追斃藿至,不能相救,無為兩沒也。」上駐馬,重呼之。主曰:「不駃馳,但志免我,更當三人死也,且急自脫,我身何在?」會追兵至,上遂驅馬而去,主即遇害。

12 貞女下:
裴啟《語林》曰:王經,少處貧苦,仕至二千石,其母語之:「汝本寒家兒,仕至二千石可止也。」經不能止,后為尚書,助魏不忠於晉,被收,流涕辭母曰:「恨昔不從敕,以致今日。」母無戚容,謂曰:「汝為子則孝,為臣則忠,有何負哉!」

13 貞女下:
虞預《會稽典錄》曰:孟淑,上虞人也。父質,中郎將。淑年十七,當出適,聘禮既至,為盜所劫。淑祖父操刃對戰,不敵,見害。淑思慕哀慟,憔悴毀形。以致盜由己,乃喟爾嘆曰:「微淑之身,禍誠不生,以身害祖,茍活何顏?」於是遂自經而死。

URN: ctp:taiping-yulan/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