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Simplified Chinese version
-> -> -> 礼仪部二十四

《礼仪部二十四》

Library Resources

丧纪下

Library Resources
1 丧纪下:
《礼记·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变于朝夕哭位也。摄主,上卿代君听政也。大祝裨冕,执束帛,升自西阶,尽等,不升堂,命无哭;将有事,宜清净。祝声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升,奠弊于殡东几上。哭,降。”曾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太祝而告于祢。告生。三月,乃名于祢,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
又曰:“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丧,如之何?”冠者,宾及赞也。孔子曰:“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而扫,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
又曰:“婚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吉曰谓娶女之日也。孔子曰:“婿使人吊。若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各以其正嫡自相吊问,礼之宜。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吊礼不废也。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嗣,继。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不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娶而后嫁之,礼也。”
又曰:“大夫、士有私丧,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于是乎有过时而弗除也。君之丧服除,而后殷祭,礼也。”谓主人也。支子则否。
又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居于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曰:“君既启,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哭而反送君。”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
又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从。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供殡服,则子麻弁绖、疏衰、菲、杖。棺柩未安,不忍成服于外也。布弁如爵弁,而用布也。杖者,为己病。入自阙,升自西阶。阙谓毁宗也。柩毁宗而入异于生。如小敛,则子免而从柩,入自门,升自阼阶。君、大夫、士,一节也。”

2 丧纪下:
又《杂记》曰: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存乎书。
又曰:士之子为大夫,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无子则为之置后。凡主兄弟之丧,虽疏亦虞。丧事虞祔乃毕。

3 丧纪下:
又《杂记下》曰: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不主。此谓姑姊妹无子寡死。而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
又曰: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馀,犹既食而裹其馀乎?”言遣既郑而又包之,是与食于人已而裹其馀将去何异。君子宁为是乎?言伤廉也。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

4 丧纪下:
又《丧服小记》曰:大夫不主士之丧,士之丧虽无主,不敢摄大夫以为主。士不摄大夫,惟宗子。

5 丧纪下:
又《丧大记》曰:疾病,外内皆扫,为宾客将来问疾也。疾困曰病也。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寝东首于北牖下,谓君来视之时也。病者居北牖下。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几气生也。彻亵衣,则所加者朝服也。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惟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君设大盘,造冰焉;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设床袒第,有枕,含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始死,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小臣楔齿用角柶,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垼于西墙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用瓦盘,挋用巾,如他日。小臣爪手剪发。濡濯弃于坎。

6 丧纪下:
又《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称其情而立文,称人情之轻重而制其礼也。群谓亲之党也。无易犹不易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又曰:“然则何以至期也?”言三年之义如此,则何以有降至于期也。期者谓为人后者父在为母也。曰:“至亲以期断。”言服之正,虽至亲皆期而除也。“是何也?”问服断于期之义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是以象之也。”法此变易,可以期也。“然则何以三年也?”言法此变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为。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言于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下焉犹然。“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言使其恩不若父母。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象于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皆岁时之数也。言既象天地,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

7 丧纪下:
《左传·哀下》曰: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赵孟,襄子无恤,时有父简子丧。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楚隆,襄子家臣。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嗣子,襄子自谓,欲敌越救吴。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

8 丧纪下:
《论语·阳货》曰: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其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言子之于父母,欲报之恩,昊天罔极。而予也有三年之爱乎?

9 丧纪下:
《孝经援神契》曰:丧不过三年,以期;增倍五五二十五月。义断仁,期,十二月也。再期,二十五月也。言期增倍则可矣。复云二十五月者,容有闰,故曰期而后三十五月也。《春秋》曰:闰月葬,斋,景公看数闰也。示民有终,缘丧绝惰。再期,万物再终,丧者弥远。远追慕杀,故因杀以绝。

10 丧纪下:
《家语》曰:孔子在卫,司徒敬子卒,夫子吊焉。主人不哀,夫子哭,不尽声而退。蘧伯玉谓孔子曰:“卫国鄙俗,不习丧礼,烦吾子辱相焉。”孔子许之。掘中溜而浴,中溜,室中。毁灶以缀足,袭尸于床。及葬,毁宗葛行,明不复有事于此。缀足,欲令不解戾也。毁宗庙之门,西而出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出于大门。及墓,男子西面,妇人东面。既封,而归,殷道也。孔子行之。子游问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夫子变之矣。”孔子曰:“非此之谓也。丧事则从其质而已矣。”
又曰:孔子之丧,公西赤掌葬焉。含以蔬米三具,蔬米,粳米也。《礼记》曰“嘉蔬”。袭衣十有一,称加朝服一,冠章甫之冠,佩象环,径五寸,而綦组绶。綦,杂色也。桐棺四寸,柏椁五寸,饰桐疒啬,置翣、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旐,夏也。按柩行夹,引棺者也。崇牙,旌旗节也。绸练,旌旗之□葬乘车所建也。旌旗之旒,縿缁布广充幅长寻曰旐也。兼用三王之礼,所以尊师,且备古也。

11 丧纪下:
《续汉书·礼仪志》曰:登遐,皇后诏三公典丧事。百官皆衣白单衣,白帻冠。闭城门、宫门。近臣中黄门持兵,虎贲、羽林郎、中署皆严宿卫。官府各警,北军五校绕宫屯兵,黄门令、尚书、御史、遏者昼夜行陈三公所,手足色肤如礼。皇后、皇太子哭踊如礼,沐浴如礼。守宫令兼东园匠将女执事,黄绵、缇缯、金缕、玉押柙如故事。饭含珠玉如礼,冰盘如礼。百官哭临殿下。是日夜,下竹使符到,皆伏哭尽哀。小敛如礼。东园匠、考工合东园秘器,表里洞赤,文画日、月、乌、龟、龙、虎、连璧、偃明如故事。大敛于两楹之间。

12 丧纪下:
干宝《晋记》曰:大鸿胪郑默有母丧,既葬,有司依常还摄职。默固陈,执久,乃许之。于是定令,听大臣得终丧焉。

13 丧纪下:
《宋书·礼志》曰:郑玄《丧制》:二十七月而终。学者多云得礼。晋初用王肃议,祥禫共月,遂以为制。江左以来,惟晋朝施用,缙绅之士犹多尊玄议。

14 丧纪下:
《齐书》曰:皇太子妃薨,左卫将军沈文季经为宫臣,未详服不。正俭议曰:“汉魏已来,宫僚先备臣隶之节,具体在三。存既尽敬,亡岂无服。昔庾翼丧妻,王允、滕含犹谓府吏宜有小君之服,况臣节之重,宜依旧君之妻,齐衰,三月而除。”

15 丧纪下:
《后周书》曰:葬文宣后叱奴氏于永固陵。帝袒跣至陵所,诏曰:“齐斩之情,经籍彝训,近代沿革,遂亡斯礼。伏奉遗令,既葬便除,攀慕几筵,情实未忍。三年之丧,达于天子,古今无易之道,王者之所常行。但时有未谐,不得全制,军国务重,庶目听朝,縗麻之节,苫庐之礼,率遵前典,以申罔极。百寮以下,宜依遗令。”公卿上表固请俯就权制,过葬即吉。帝不许,引古礼答之,群臣乃止。于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内,亦令依礼。

16 丧纪下:
《冲波传》曰:宰我谓:“三年之丧,日月既周,星辰既更,衣裳既造,百鸟既变,万物既易,黍稷既生,朽者既枯,于期可矣。”颜渊曰:“人知其一,莫知其他。俱知暴虎,不知凭河。鹿生三年,其角乃堕;子生三年,而离父母之怀。子虽美辩,岂能破尧舜之法,改禹汤之典,更圣人之文,除周公之礼。改三年之丧,不亦难哉!父母者天地,天崩地坏,三年不亦宜乎?”

17 丧纪下:
《荀氏家传》曰:荀爽对策曰:“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汉之谥帝称孝,其义取此也。故汉制天下皆诵《孝经》,选吏则举孝廉,盖以孝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行三年丧,非所以崇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汉嗣数乏,枝叶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文帝劳谦自约,行过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此所谓夷惠激俗,当身而已,贯万世为后嗣法者也。”

URN: ctp:taiping-yulan/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