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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部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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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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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葬送一:
《易下·系》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衣之以薪而埋之于中野。不封不树,丧其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2 葬送一:
《尚书》曰:周公在丰,致政,老在丰也。将没,欲葬成周。周公薨,成王葬于毕。成王不敢臣周公,故归于武王,葬毕也。

3 葬送一:
《礼记·曲礼上》曰:助葬必执绋。绋,引申索。

4 葬送一:
《礼记·檀弓上》曰:太公封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正丘首,正首丘也。仁,恩也。
又曰: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古不合葬。
又曰: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北方北首,国北也。
又曰: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具,丧之器用也。子柳,鲁叔仲皮之子,子硕兄。子柳曰:“何以哉?”言无其财。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粥谓嫁之也。妾贱,取之曰买之也。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
又曰:公叔文子升于瑕丘,蘧伯玉从。二子卫大夫也。文子,献公之孙名拔也。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刺其欲害人良田。瑗,伯玉名也。
又曰:成子高寝疾,成子高,齐大夫。国成伯,高父也。庆遗入请曰:“夫子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则如之何?”观其意也。革,急也。庆遗,封之族。子高曰:“吾闻之也,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哉?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不食谓不垦耕。
又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哉!”
又曰:孔子之丧,有自燕来观者,舍于子夏氏。子夏曰:“圣人之葬人,与人之葬圣人也,子何观焉?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见封之若堂者矣。见若防者矣,防形旁杀平上而长。见若覆夏屋者矣,覆谓茨瓦也。夏屋,今之门庑也,其形傍广而卑。见若斧者矣,从若斧者焉。马鬛封之谓也。”

5 葬送一:
《礼记·檀弓上》曰: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命之哭。
又曰:子游问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恶乎齐?”恶乎齐,问丰省之比。夫子曰:“有无过礼。茍亡矣,敛首足形,还葬,悬棺而封。不设碑繂,不备礼也。人岂有非之者哉?”
又曰: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

6 葬送一:
《礼记·檀弓下》曰: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申祥,子张子。庚,偿也。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恃宠虐民,非也。
又曰: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嬴博,齐地,泰山县是也。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其坎深不至于泉,以生恕死。其敛以时服。既葬封,广轮掩坎,其高可隐也。轮,从也。隐,据也。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还,回。而遂行。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其合矣乎!”
又曰: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材,斯之谓礼。”还犹疾也。

7 葬送一:
《礼记·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尊者舒,卑者速。《春秋传》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庶人。县封葬不为雨止。不封不树。丧不贰事。

8 葬送一:
《礼记·曾子问》曰:“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堩,道也。变谓异礼。孔子曰:“昔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及堩,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巷党,党名也。反葬,丘问之曰:‘夫柩不可以反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迟也,则岂如行哉?’已,止也。数读为速。老聃曰:‘夫柩不早出,不墓宿。侵晨夜则近奸寇也。见星而行者,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日有食之,安知其不见星也?为无日而慝,祚豫止。且君子行礼,不以人之亲痁患。’”痁患,病也。以人之父母行礼而恐,惧其有患害不为也。

9 葬送一:
《礼记·曾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后?”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先重而后轻,礼也。自启及葬不奠。不奠,务于当葬者。行葬不哀次。不哀次,轻于在殡者。反葬,奠而后辞于殡,遂修葬事。殡当为宾,声之误也。辞于宾谓告将葬启期也。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

10 葬送一:
《礼记·丧大记》曰:君葬用輴,四綍,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葬用輴,二綍,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国车,二綍,无碑,比出宫,御棺用功布。大夫废輴,此言輴,非也。

11 葬送一:
《礼记·中庸》曰: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

12 葬送一:
《左传·隐公》曰: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不从。冬,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叔父有憾,观鱼不听也。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又曰:元年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贾逵曰:改葬,改备礼也。葬嗣君之事,公不临,言无恩。礼曰改葬细也。故不书。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言是以,明礼缺故也。
又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13 葬送一:
《左传·僖上》曰:许穆公卒于师,葬之以侯,礼也。男而侯礼,加一等。凡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诸侯命有三等:公为上等,侯伯为中等,子男为下等。死王事,加二等。于是有以衮敛。死王事谓朝天子,以命用师。衮敛者,上公九命服衮也。

14 葬送一:
《左传·宣上》曰:葬敬羸,旱无麻,始用葛茀。记礼变之所由。茀所以引柩,殡则有之以备火,葬则以下柩。雨,不克葬,礼也。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怀,思也。

15 葬送一:
《左传·成上》曰: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重器备。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君子谓华元、乐莒“于是乎不臣。臣,治烦去惑者也。今二子者,君生则纵其惑,死又益其侈,是弃君于恶,何臣之为?”

16 葬送一:
《左传·昭二》曰:叔孙卒,杜泄将以路葬,且尽卿礼。路,王所赐叔孙车。南遗谓季孙曰:“叔孙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无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

17 葬送一:
《左传·昭十二》曰:郑简公卒,将为葬除。除葬道。及游氏之庙,游氏,子太叔族。将毁焉。子太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用毁庙具。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教毁庙者之辞。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毁之,则朝堋;弗毁,则日中而堋。

18 葬送一:
《春秋说题辞》曰:葬,尸下藏也。人生于阴,含阳充;死入地,归所与也。宋均注:人生阴谓在胞胎中。

19 葬送一:
《论语·先进》曰: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言颜路在,听门人厚葬之。

20 葬送一:
《白虎通》曰:周公以王礼葬何?以为周公践祚理政,与天同志。原天之意,子爱周公,与文武不异。故以王礼。

21 葬送一:
《尔雅》曰:葬,藏,谓之圹宅。兆茔,域地也。

22 葬送一:
《说文》曰:窆,葬下棺也。

23 葬送一:
《史记》曰:项王已死,楚地皆降汉,独鲁不下。汉乃引天下兵欲屠之。为其守礼义,为王死节,乃持项王头示鲁。鲁父兄乃降。始楚怀王初封项籍为鲁公,及其死,鲁最后下,故以鲁公礼葬项籍彭城。

24 葬送一:
《史记》曰: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太子,四岁,废为临江王。四年,坐侵庙壖为宫,上征荣诣中尉府。中尉郅都责讯王,王恐,自杀,葬蓝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百姓怜之。
又曰:郭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饮,强灌之。人怒,拔刀刺杀解姊子,去亡。解姊怒曰:“以翁伯之义,人杀吾子,贼不得。”弃其尸于道,不葬,欲以辱解。解使人微知贼处。贼窘,自归,具以实告解。解曰:“杀之固当,吾儿不直。”遂去其贼罪。其姊子乃收而葬之。诸公闻之,皆多解之义。

25 葬送一:
《战国策》曰:秦宣太后爱魏馀,病且死,令曰:“我死,必以魏子为殉。”庸芮为之说后曰:“以死者为有知乎?”曰:“无知。”芮曰:“何乃空以生之所爱,葬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之积怒久矣。太后救过不暇,何得私魏子乎?”太后乃止。

26 葬送一:
《汉书》曰:韩信,淮阴人。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为商贾。常从人寄食,其母死,无以葬,乃行营高燥地旁可置万家者为冢。
又曰:张良始所见下邳圮上老父与书者,后十三岁,从高帝过济北,果得谷城山下黄石,取而宝祠之。及良死,并葬黄石。每上冢,伏臈祠黄石。
又曰:卫青贵,而平阳侯曹寿有恶疾,就国。长公主问列侯贤者,左右皆言大将军。主叹曰:“此出吾家,常从我奈何?”左右曰:“于今尊贵无比。”于是,主讽皇后,言之上,乃诏青尚平阳主,合葬起冢。
又曰:三长史害张汤,自杀,昆弟欲厚葬。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为?”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上闻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尽诛三长史。
又曰:主父偃方贵幸时,客以千数。及死,无一人视,独孔车收葬焉。上闻之,以车为长者。
又曰:霍光薨,上及皇后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师古曰:《汉仪注》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缀之,以黄金为缕,腰以下玉为札,长尺广二寸,半为甲。下至足,亦缀以金缕也。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苏材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曰黄肠。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如淳曰:便房,冢圹中室也。《汉仪注》: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周二丈,内梓宫,次楩椁、柏黄肠题凑也。东园温明,服虔曰:东园处此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敛并盖之矣。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轀輬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城侯。发三河卒穿复土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
又曰:金日殚薨,赐葬具冢地,送以轻车,介士军至茂陵,谥曰敬侯。
又曰:杨王孙者,孝武时人也。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亡所不至。及病且终,先令其子曰:“吾欲倮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则为囊盛尸,尸入地七尺。即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其子欲默而不从,重废父命;欲从之,心又不忍。乃往见王孙友人祁侯。祁侯与王孙书。王孙报曰:“盖闻古之圣王,缘人不忍其亲,故为制礼。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吾闻之:神精者,天之有;形骸者,地之有。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之为言归也。尸块然独处,岂有知哉?裹以币帛,隔以棺椁,支体结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千载之后,棺椁朽腐,乃得归土,就其真宅。”祁侯曰:“善。”遂祼葬。
又曰:朱云年七十馀,终于家。病不呼医药,遗言:以身服敛,棺周于身,土为椁,韦昭曰:烧土为椁也。为丈五坟,葬平陵东郭外。
又曰:韦玄成为相,病且死。因使者自白曰:“不胜父子私,愿乞体骨,归葬父墓。”上许焉。
又曰:朱邑病且死,嘱其子曰:“我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桐乡。后世子孙奉我,不如桐乡民。”及死,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果共为邑起冢立祠,岁祠祭,至今不绝。
又曰:孔光薨,王莽白太后,使九卿策赠以太师、博山侯印绶,赐乘舆秘器金钱杂帛。少府供帐,公卿百官会吊。送葬,载以乘舆及副各一乘,羽林孤儿、诸生合四百人挽送,车万馀两。将作穿复土,河东卒五百人起坟,如大将军王凤制度。
又曰:董贤死,见废,裸诊其尸,因埋狱中。贤所厚吏沛人朱诩自劾。去大司马府,备棺衣,收贤尸葬之。王莽闻之,大怒,以他罪系杀诩。
又曰:楚王戊女解忧妻乌孙。公主上书言年老思乡,愿得归骸骨葬汉地。天子悯而迎之。公主与孙男女三人俱来。后二岁卒,三孙因留守坟墓。
又曰:楼护字君卿,结交士大夫,无所不倾其。交士长者,尤见亲敬。母死,送葬者致车二三千两。

27 葬送一:
《后汉书》曰:永平十二年,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养;仲尼葬子,有棺无椁。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靡破积代之业,以供朝夕之费,岂孝之意哉?有司其申明科禁,宣下郡国。”

28 葬送一:
范晔《后汉书》曰:孔僖拜临晋令,卒官,遗令即葬。二子长彦并十馀岁,蒲坂令许君然劝令反鲁。对曰:“今载柩而归,则违父令;舍墓而去,心所不忍。”遂留华阴。

29 葬送一:
《续汉书》曰:张奂,光和四年卒,遗令曰:“吾前后仕进,十腰银艾,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纩绵,牢以钉密,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陨夕下,措尸灵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俭非王孙,推情从意,庶免咎吝。”诸子从之。
又曰:周畅字伯持,性仁慈,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祷无应。畅因收葬洛城旁客死骸骨凡万馀人,应时澍雨,岁乃丰稔。位至光禄勋。

30 葬送一:
《东观汉记》曰:光武发蓟还,士众喜乐,鼓声歌咏,八荒震动。过范阳,命诸将收葬吏士。又东平王苍葬,章帝访,诏有司加赐銮路、乘马、龙旗、九旒、虎贲百人。
又曰:东海王强薨。追念强雅性恭俭,不欲令厚葬以违其意,诏中常侍杜岑、东海相传曰:“王恭谦好礼,以德自终。敕官属遣送,务行约省。茅车瓦器,以成王志。”
又曰: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
又曰:梁鸿病因,与高伯通及会稽士大夫语曰:“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间,不归其乡,慎勿听妻子持尸柩去。”终后,伯通等为求葬处。有要离冢高燥,众人曰:“要离,古烈士。今伯鸾亦清高,令相近。”遂葬要离冢旁。子孙归扶风。

URN: ctp:taiping-yulan/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