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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術部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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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
《後漢書》曰:章帝時,有壽光侯者,壽姓。《風俗通》云:壽于姚吳大夫。能劾百鬼眾魅,令自縛見形。其鄉人有婦為魅病,侯為劾之,得大蛇數丈,死於門外。又有神樹,人止者輒死,鳥過丈必墜。侯復劾之,樹盛夏枯落,見大蛇長七八尺,懸死其間。帝聞而徵之,謂曰:「吾殿下夜半後常有數人,絳衣被髮,持火相隨。豈能劾之乎?」侯曰:「此小怪,易消耳。」帝偽使三人為之,侯劾,三人登時仆地無氣。帝大驚,曰:「非魅也,朕相試耳。」解之而蘇。
又曰:徐登萬者,閩中人也。本女子,化為丈夫,善為巫術。
又曰:趙炳字公阿,東陽人,能為越方。時遭兵亂,疾疫大起,二人遇於烏傷溪水之上,酈元長注《水經》曰:吳宇溪出吳寧縣,烏傷之烏傷務溪在今婺州義烏縣東也。遂結言約,共以其術療病。各相謂曰:「今既同志,且可試各所能。」登乃禁溪水,水為不流。炳復吹禁枯樹,樹即生荑。《易》曰:枯楊生荑。王弼注云:荑者,楊之秀也。二人相視而笑,共行其道焉。登年長,炳師事之。貴尚清儉禮神,惟以東流水為酌,削桑皮為脯。但行禁架,所療皆除。禁架即禁術也。后登物故,炳東入章安,百姓未之知也。炳乃故升第屋,梧鼎而爨,主人見之驚懅。捂,支也。懅,忙也。炳笑不應。既而爨熟,屋無損異。又嘗臨水求渡,船人不和之。和猶許也。俗本作者知誤也。炳乃張蓋坐其中,長笑呼風,亂流而濟。

2 禁:
《吳志》曰:賀齊討山賊,中有善禁者,每當交戰,官軍刀劍皆不得拔,弓弩射矢皆還自向,輒致不利。齊有長思,乃曰:「吾聞金有刃者可禁,蟲有毒者可禁,其無刃、毒則不可禁。彼必能禁吾兵也,必不能禁無刃物矣。」乃多作勁木棒,選勇力精卒五千人為先登,盡捉棒。彼山賊恃其善禁,不嚴備。於是官軍以白棒擊之,彼禁不復行。打煞者萬計。

3 禁:
蕭子顯《齊書》曰:陳顯達,南彭城人。顯達出杜姥宅大戰,被賊矢中左眼,拔箭而鏃不出。地黃村潘嫗善禁,先以釘釘柱中,嫗禹步作氣,釘即時出,乃禁顯達目中鏃,出之。
又曰:顧歡弟子鮑靈綬門前有一株樹,本十餘圍,上有精魅,數見影動,印樹即枯死。山陰白石村多邪病,村人告求哀,歡住村中為講《老子》,規地作獄,有頃,見狐貍黿龜自入獄中者甚多,即命煞之,病者皆愈。又有病邪者問歡,歡曰:「家書有否?」曰:「惟有《孝經》。」歡曰:「可取置病人枕邊,恭敬之,自差。」病者果愈。人問其故,答曰:「善𧟄惡,正勝邪。此病者所以瘳。」

4 禁:
《北齊書》曰:崔子武,季舒之族孫也。幼時宿於外祖揚州刺史趙郡李憲家,一夜,夢一女,姿色甚麗,自云封龍王女,愿與崔郎私通。子武悅之,牽其衣裙,微有裂綻。未曉,告辭,結帶而別。至明訪問,乃是山神。遂往祠中觀之,旁畫女,容狀即夢中見者,裂裙尚存,結帶猶在。子武自是通夢,惚恍成疾。後逢醫禁之,乃絕。

5 禁:
《隋書》曰:張文詡常有腰疾,會醫者自言善禁,文詡令禁之,遂為刃所傷,至於頓伏床枕。醫者叩頭請罪,文詡遽遣之。

6 禁:
《唐書》曰:葉法善嘗於東都凌空觀設壇醮祭,城中士女競往觀之。俄頃,數十人自投於火中。觀者大驚,救之而免。法善曰:「此皆魅病,于吾法所攝耳。」問之果然。法善悉為禁劾,其病遂愈。

7 禁:
《六韜》曰:武王代殷,丁侯不朝,太公乃畫丁侯於策,三箭射之。丁侯病困,卜者占云:「祟在周。」恐懼,乃請舉國為臣。太公使人甲乙日拔丁侯著頭箭,丙丁日拔著口箭,戊己日拔著腹箭,丁侯病稍愈。四夷聞,各以來貢。

8 禁:
《異苑》曰:永嘉陽童,孫權時俗師也。嘗獨乘船往建寧,泊在渚次。宵中,忽有一鬼來,欲擊童,因起謂曰:「誰敢近楊童者?」鬼即稽顙,云:「實不知是楊使者。」童便敕使乘船飛迅駃,有過猛帆,至縣乃遣之。
又曰:趙侯少好諸術,姿形悴陋,長不滿數尺。以盆盛水,閉目作禁,魚龍立見。侯有白米為鼠所盜,乃把刀畫地作獄,四面開門,向東嘯,群鼠俱到,咒曰:「凡非啖者過去。」有止者十餘,剖腹看,藏有米宰繕。曾徒跣須履,因仰頭微吟,雙屐自至。有笑其形容者,便佯說以酒打向口中,即掩鼻不脫,仍稽顙謝過,著地不舉。永康有騎石山,山上有石人騎石馬。侯仰指之,人馬一時落,首今猶在山下。

9 禁:
《神仙傳》曰:嚴青常從弟子家夜歸,都督夜行逢青,呵問何人夜行。青亦厲聲問曰:「汝是何人,而夜行?」都督怒應付。不知是青,因叱從兵,使錄夜行人。青亦復叱,其從人曰:「皆縛夜行人。」青便去。而都督及從者數十人,人馬皆不復得去。明旦,行人見都督,問何為在此,都督曰:「事狀如此。」行人曰:「必是嚴公也。」都督曰:「我不能得動,可法余家。」家人知之,往叩頭啟謝青。自說昨宵不知是先生,乞得放遣。青乃大聲曰:「解遣昨宵所錄行人還去。」都督乃得去,其後夜行,每見行人,先逆問:「非嚴公乎?」
又曰:王方平降蔡經家北舍。有陳姓者,失其字,嘗罷尉也。聞經家有人,乃詣門叩頭乞求拜見。方平遣人引前與語,此人便乞得隨從驅使,比于蔡經。方平曰:「君且起向日方。」平從後視之,言曰:「噫,君心敘不正,終不可教以仙道也。當授君以地上主者之職。」臨去,以符并一傳著小箱中,以與陳尉,告言:「此不令君度世也,能令君本壽自出百餘歲也。可禳災治病者,命未終及無罪過者,君以符到其家,便愈矣。若有邪鬼血食作禍祟者,君便以此以敕,社吏當收送其。心中亦當知其輕重,臨時以意治之。」陳尉以此符治病,有效。事之者數百家,壽一百一十歲而死。后弟子行其符,不效也。

10 禁:
《抱樸子》曰:治金瘡,以氣吹之即斷痛。登山蛇虺毒蟲中人,在近者,就以氣禁之。其相遠者,或數十里,便延治之,呼其姓名而咒之。男也,吹我右手,記識其時,后校問之,皆即時愈也。又有介象者,能以氣禁一里中愈。居人炊之,不得蒸。以氣禁樹上群鳥。即墮地。又於茅上爨火煮雞,熱而茅不燋。又禁刀矛以刺人腹,以椎打之,刃曲而不復入。又燒釜正赤而立上久之,不知熱。以錢投於沸釜湯中,亦探取錢而手不灼。能令一市人皆坐,不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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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幻:
《說文》曰:幻,相詐幻惑幻人,從反予。

2 幻:
《周書》云:無或诪張為幻。

3 幻:
《後漢書》曰:永寧元年,西南夷撣國王詣闕,獻樂及幻人,能變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元會在庭作,安帝與群臣共觀,大奇之。
又曰:安帝時作九賓樂,有含和賓利之獸從西方來,戲於庭,入釬黈,激水化成魚,嗽水作霧,化成黃龍,長八丈,出水游戲於庭,炫熠日光。
又曰:解奴辜、張貂者,亦不知是何郡國人也。皆能隱淪出入不由門戶。奴辜能變易物形,以誑幻人。

4 幻:
《晉書》曰:郭璞將促裝去,愛主人婢,無由而得,乃取小豆三斗,繞主人宅散之。主人晨起,見赤衣人數千圍其家,就視則滅。甚惡之,請郭璞,曰:「君家不宜畜此婢,可於東南二十里賣之,慎勿爭價,則此妖可除也。」主從之。璞陰令人賤買此婢。復為符投井中,數千赤衣人皆反縛,一一自投於井,主人大悅。璞攜婢而去。

5 幻:
《後魏書》曰:悅般國貞君九年遣使朝貢,并送幻人。稱能割人喉脈令斷,擊人頭令碎陷,皆血出,淋漓數升,或盈斗。以草藥令嚼咽之,須臾血止。世祖恐言是虛,乃取死囚試之,皆驗。

6 幻:
崔鴻《北涼錄》曰:玄始十四年七月,西域貢吞刀吐火秘幻奇伎。

7 幻:
《北齊書》曰:由吾道榮,瑯琊人也。初,晉陽有人甚明法術,為人傭力,無識之者。道榮聞之,訪得其人。其人以道尚,將法授之,謂道榮曰:「我本恒山仙人,有罪,為天官所謫。今限滿,將歸鄉里。卿且送吾至於汾水。」及至汾河,值水暴至。其人乃臨水禹步,以一符投水中,流便絕。徐自沙石上渡河而去。道榮嘗至遼陽山中,夜逢猛獸,以杖畫地成大坑,猛獸遂走。

8 幻:
《唐書》曰:顯慶元年,上御安福門樓觀大酺,胡人欲持刀自刺,以為幻戲。上不許之,乃下詔曰:「如聞在外有婆羅門胡等,每於戲處,乃將劍刺肚,以刀割舌,幻惑百姓,極非道理。宜并遣發還蕃,勿令久住。」仍約束邊州,若更有此色,并不須遣入朝。

9 幻:
《金樓子》曰:周穆王時,西極有化人,入水火,貫石及山川,移城邑,乘虛不墜,觸實不礙,千變萬化,不可窮極。穆王為起中天之臺,鄭衛奉承云之樂。日日獻玉衣,月月薦玉食,幻人猶不肯舍,乃攜王至幻人宮,稱以金銀,絡以珠玉,鼻口所納,皆非常人間物也。由是王心厭宮室。幻人曰:「易之耳。」王悅,遂肆志遠游。

10 幻:
《西京雜記》曰:余所知有鞠道龍善為幻術,向余說古事。有東海人黃公,少時為幻,能刺蛇御虎,珮赤金為刀,以絳繒束發,立興雲霧,坐成山河。及衰老,氣力羸憊,飲酒過度,不能復行其術。
又曰:淮南王好方士,皆以術見,遂后畫地為江河,攝土為山岳,噓呼為寒暑,噴嗽為雨露。王亦卒與諸方士俱去。

11 幻:
《異苑》曰:高陽新城叟,晉咸寧中為淫祠妖幻置署百官,又以木自鑒,輒見所署置之人,衣冠麗然。百姓信惑,京都翕習。收而斬之。
又曰:上虞孫湲奴多諸幻伎。元嘉初叛,建安中復出民間,治人頭風,流血滂沲,噓之便斷創。又即斂虎傷,蛇噬煩毒,乘死禁護,皆差。向空長嘯,則群雀來萃。夜咒,蚊虻悉皆死于側。至三十年,於長山為本主所得,知有術,慮必亡叛,約縛枷鎖,極為重復。明日,己失所在。

12 幻:
《搜神記》曰:永嘉中,有天竺胡人來渡江南,其人有數術,能斷舌復續之,吐火。所在人士聚觀,試其斷時,先以舌示賓客,然後刀截,血流覆地,乃取置器中,傳以示人,視之舌頭,半舌猶在。既而還取續之,坐有頃,坐人見舌則如故,不知其實斷否。其續斷,取絹布,與人各執一頭,對剪一斷之,己而兩段合,將視之,則復還連絹,尾故體。時人多疑,以為幻。陰乃試之,真繼絹也。其吐火,先有藥在器中,取一片與黍飴合之,再三吹呼。而己張口,火滿口中,因就爇,取以爨,則火也。又取書紙及繩縷之屬投火中,眾共視之,見其燒燃消糜乃盡。及舉而出之,故向物也。

13 幻:
《靈鬼志》曰: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國來,解吞刀吐火,珠玉金銀,說其所授術師曰:「衣非沙門也。」行見一人擔,擔上有小籠子,可授升餘,語擔人云:「吾步行疲極,欲寄君擔。」擔人甚怪之,慮是狂人,便語之云:「自可爾,君欲何許自厝耶?」其人答云:「若見許,正欲入籠子中。」籠不便,擔人逾怪之,乃下擔入籠中。籠更不大,其人亦不更小,擔之亦不覺重于先。既行數里,樹下住食,擔人呼共食,云:「我自有食。」不肯出。止住籠中飲食,器物羅列,肴膳豐腆亦辯,乃呼擔人來食。未半,語擔人:「我欲婦共食。」腹中吐出一女子,年二十許,衣裳容貌術美,二人共食。食欲竟,其夫便臥。嬌語擔人云:「我有外夫,欲來共食,夫覺,君勿道之。」婦便口中出一年少丈夫,食籠中便有三人,寬急之事,亦復不異。有頃,其夫動如欲覺,婦便以外夫內口中。夫起,語擔人曰:「可去。」即以婦內口中,次及食器物。此人既至國中,有一家大富,資財巨萬,而性慳吝。語擔人云:「試為君破慳。」即至其家,有好馬甚珍之,系在柱上,忽失去,尋索不得。明日,見馬在五升罌中,終不可破,便語:「君作百人廚,以周一窮乏,馬得出耳。」主人即作之,畢,馬還在柱下。明早,其父母在堂上,忽然不見,舉家惶怖,不知所在。開裝器,忽然見父母在澤壸中,不知何由,復往請之,其人云:「君當更作千人飲食,以飴百姓窮者。」當時便作,父母在床也。

14 幻:
《幽明錄》曰:安城人,俗巫也,善於幻術。每至祠神時,擊鼓宰三牲,積薪燃火盛熾,束帶入火中,章紙燒盡而開,形骸衣服猶如初時。王疑之為江祠王,當酒行,為王刷頭簪,荷葉為帽,與王亦當,不覺有異,到坐之後,荷葉乃見,一坐驚駭。

15 幻:
桓譚《新論》曰:方士董仲君犯事系獄,佯死,目陷蟲爛,故知幻術靡所不有。又能鼻吹口歌,聳眉動目。荊州有鼻飲之蠻,南城有頭飛之夷,非為幻也。

16 幻:
孔偉《七引》曰:弄幻之士,因時而作。殖苽種菜,立起尋尺。投芳送臭,賣黃售白。麾天興雲霧,畫地成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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