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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es -> Lost Book of Zhou -> 克殷解 -> 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王既誓以虎贲戎车驰商师,商师大崩。商辛奔内,登于鹿台之上,屏遮而自燔于火,武王乃手大白以麾诸侯,诸侯毕拜,遂揖之,商庶百姓咸俟于郊,群宾佥进曰:“上天降休。”再拜稽首,武王答拜。先入,适王所,乃克射之三发,而后下车,面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钺,折县诸大白,乃适二女之所既缢,王又射之三发,乃右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县诸小白,乃出场于厥军。翼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荷素质之旗于王前,叔振奏拜假,又陈常车,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王,散宜生、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王入,即位于社,太卒之左,群臣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叔封傅礼,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逸厕曰:“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昊天上帝。”武王再拜稽首,膺受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立王子武庚,命管叔相,乃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卫叔出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乃命南宫忽振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乃命南宫百达、史佚、迁九鼎三巫,乃命闳夭封比干之墓,乃命宗祝崇宾飨,祷之于军,乃班。
《逸周书·克殷解》: 王既誓以虎贲戎车驰商师,商师大崩。商辛奔内,登于鹿台之上,屏遮而自燔于火, 《太平御览·黄钺》: 既誓以驰。商师大崩,商辛自燔于火。 《逸周书·克殷解》: 商师大崩。商辛奔内,登于鹿台之上, 《太平御览·珰珥》: 商师大崩。帝辛登禀台, 《史记·周本纪》: 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于火而死。 《逸周书·克殷解》: 登于鹿台之上,屏遮而自燔于火, 《太平御览·帝纣》: 赴宫登鹿台,蒙宝衣玉席,自投于火而死。 《太平御览·武王》: 登鹿台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于火而死。 《太平御览·玉下》: 登鹿台,蒙宝衣玉席,投于火而死。 《史记·周本纪》: 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 《逸周书·克殷解》: 乃克射之三发,而后下车,面击之以轻吕, 《金楼子·兴王》: 武王身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 《艺文类聚·周武王》: 王亲射之,三发,然后下车,以剑击之, 《太平御览·武王》: 武王自射纣三发而后下车, 《太平御览·武王》: 射之三发,然后下车以剑击之。 《太平御览·斩》: 武王先入,乃射三发,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斩之黄钺, 《逸周书·克殷解》: 而后下车,面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钺,折县诸大白,乃适二女之所既缢,王又射之三发,乃右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县诸小白, 《太平御览·斩》: 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斩之黄钺,悬诸大白旗。乃适二女之所,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悬诸小白旗。 《逸周书·克殷解》: 斩之以黄钺,折县诸大白, 《太平御览·斩》: 斩之黄钺,悬诸大白旗。 《太平御览·黄钺》: 王斩之以黄钺,悬诸大白。 《逸周书·克殷解》: 王又射之三发, 《艺文类聚·周武王》: 王亲射之,三发, 《太平御览·武王》: 王亲射,射之三发, 《史记·周本纪》: 斩以玄钺,县其头小白之旗。 《逸周书·克殷解》: 斩之以玄钺,县诸小白, 《太平御览·武王》: 斩以玄钺,悬其头小白之旗。 《太平御览·斩》: 斩之以玄钺,悬诸小白旗。 《史记·周本纪》: 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驱。武王弟叔振铎奉陈常车,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散宜生、太颠、闳夭皆执剑以卫武王。既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左]右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康叔封布兹,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佚厕祝曰:“殷之末孙季纣,殄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天皇上帝。”于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 《逸周书·克殷解》: 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荷素质之旗于王前,叔振奏拜假,又陈常车,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王,散宜生、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王入,即位于社,太卒之左,群臣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叔封傅礼,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逸厕曰:“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昊天上帝。”武王再拜稽首,膺受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 《史记·周本纪》: 除道,修社及商纣宫。 《逸周书·克殷解》: 除道修社及商纣宫。 《太平御览·武王》: 王命除道修社,入商宫, 《史记·周本纪》: 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 《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武王, 《逸周书·克殷解》: 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王, 《太平御览·钺》: 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 《逸周书·克殷解》: 群臣毕从, 《太平御览·桃》: 群臣毕从。 《史记·周本纪》: 毛叔郑奉明水,卫康叔封布兹,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佚厕祝曰: 《史记·齐太公世家》: 群公奉明水,卫康叔封布采席,师尚父牵牲,史佚策祝, 《逸周书·克殷解》: 毛叔郑奉明水,卫叔封傅礼,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逸厕曰: 《史记·周本纪》: 受天明命。 《逸周书·克殷解》: 受天明命, 《尚书·咸有一德》: 受天明命, 《群书治要·尚书》: 受天明命。 《史记·周本纪》: 已而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命南宫括、史佚展九鼎保玉。命闳夭封比干之墓。命宗祝享祠于军。 《逸周书·克殷解》: 乃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卫叔出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乃命南宫忽振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乃命南宫百达、史佚、迁九鼎三巫,乃命闳夭封比干之墓,乃命宗祝崇宾飨,祷之于军, 《艺文类聚·周武王》: 命召公释箕子之囚,赐贝千朋,命原公释百姓之囚,归琁台之珠玉,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以赈贫民,命南宫伯达史逸,迁九鼎于洛邑,命闳夭封比干之墓,命宗祝飨祀于军, 《史记·周本纪》: 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 《逸周书·克殷解》: 命毕公卫叔出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乃命南宫忽振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 《金楼子·兴王》: 命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赈贫弱。 《艺文类聚·周武王》: 命原公释百姓之囚,归琁台之珠玉,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以赈贫民, 《礼记·乐记》: 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 《韩诗外传·卷三》: 释箕子之囚,表商容之闾。 《孔子家语·辩乐解》: 释箕子之囚,使人行商容之旧, 《吕氏春秋·慎大》: 靖箕子之宫,表商容之闾, 《史记·殷本纪》: 释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 《史记·周本纪》: 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 《史记·乐书》: 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 《逸周书·克殷解》: 命毕公卫叔出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 《尚书·武成》: 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 《金楼子·兴王》: 命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 《群书治要·尚书》: 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 《太平御览·礼贤》: 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 《太平御览·叙车上》: 释箕子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 《史记·殷本纪》: 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 《史记·周本纪》: 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 《史记·齐太公世家》: 散鹿台之钱,发钜桥之粟, 《逸周书·克殷解》: 表商容之闾,乃命南宫忽振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 《群书治要·本纪》: 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 《群书治要·本纪》: 散鹿台之钱,发巨桥之粟, 《太平御览·林》: 实鹿台钱,盈钜桥粟, 《太平御览·帝纣》: 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 《太平御览·钱上》: 发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 《荀子·大略》: 表商容之闾, 《韩诗外传·卷三》: 表商容之闾。 《新序·善谋下》: 表商容之闾, 《淮南子·主术训》: 表商容之闾, 《淮南子·道应训》: 表商容之闾, 《淮南子·泰族训》: 表商容之闾, 《吕氏春秋·慎大》: 表商容之闾, 《史记·殷本纪》: 表商容之闾。 《史记·周本纪》: 表商容之闾。 《史记·留侯世家》: 表商容之闾, 《逸周书·克殷解》: 表商容之闾, 《汉书·张陈王周传》: 表商容闾, 《汉书·佞幸传》: 表商容之闾。 《前汉纪·高祖皇帝纪二》: 表商容之闾。 《东观汉记·卓茂》: 表商容之闾。 《后汉书·卓鲁魏刘列传》: 表商容之闾。 《后汉书·郎顗襄楷列传下》: 表商容之闾, 《金楼子·兴王》: 表商容之闾, 《艺文类聚·太傅》: 表商容之闾, 《太平御览·德行封》: 表商容之闾。 《史记·周本纪》: 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命南宫括、史佚展九鼎保玉。命闳夭封比干之墓。 《逸周书·克殷解》: 乃命南宫忽振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乃命南宫百达、史佚、迁九鼎三巫,乃命闳夭封比干之墓, 《艺文类聚·周武王》: 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以赈贫民,命南宫伯达史逸,迁九鼎于洛邑,命闳夭封比干之墓, 《太平御览·武王》: 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赈贫民。命南宫括、伯达、史佚,迁九鼎于洛邑,命闳夭封比干之墓。 《说苑·指武》: 于是发巨桥之粟,散鹿台之财金钱以与士民, 《新序·善谋下》: 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钱,以赐贫羸。 《管子·版法解》: 决钜桥之粟,散鹿台之钱, 《淮南子·主术训》: 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钱, 《淮南子·道应训》: 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钱, 《吕氏春秋·慎大》: 发巨桥之粟,赋鹿台之钱, 《史记·留侯世家》: 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钱,以赐贫穷。 《逸周书·克殷解》: 散巨桥之粟, 《汉书·张陈王周传》: 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财,以赐贫穷, 《前汉纪·高祖皇帝纪二》: 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财。以赈贫穷。 《抱朴子·诘鲍》: 发钜桥之粟, 《金楼子·兴王》: 发钜桥之粟以赈贫弱。 《水经注·浊漳水》: 发巨桥之粟,以赈殷之饥民。 《三国志·高堂隆传》: 巨桥之粟, 《群书治要·主术》: 发巨桥之粟,散鹿台之钱, 《艺文类聚·周武王》: 发巨桥之粟,以赈贫民, 《艺文类聚·粟》: 发巨桥之粟,散鹿台之金钱,以与殷民。 《太平御览·钱上》: 散巨桥之粟。 《太平御览·粟》: 发巨桥之粟以与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