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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御史大夫賈延免。五月乙卯。光祿大夫孔光為御史大夫。秋七月。光為丞相。何武為御史大夫。由王嘉之舉也。光與武奏言迭毀之次。當以時定。臣請與群臣雜議。於是光祿勳彭宣博士左丞等五十三人。皆以祖宗已下。立五廟而迭毀。後雖有賢君。猶不得與祖宗並列。子孫雖欲褒而立之。鬼神不饗也。孝武帝雖有功烈。親盡宜毀。王舜劉歆議曰。臣聞昔周宣北伐。玁狁詩頌其功。齊桓南伐楚。北伐山戎。春秋美之。及漢興。中國雖平。猶有四夷之患。其為害久矣。非一世之漸也。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南伐百越。起七郡之師。北攘匈奴。降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國。起燉煌酒泉張掖斷匈奴之右臂。單于孤特。遠遁漠北。四方無事。卻地遂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貴百姓。規模可見。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代賴之。單于守藩。百蠻率服。萬世中興之功。未之有也。高祖建大業為太祖。孝文德至厚為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為世宗。此孝宣所以發德音也。禮記王制及春秋穀梁傳。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天子七日而殯。諸侯五。大夫三。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大夫三月。此喪事尊卑之序也。與廟數相應。又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是故德厚者流尊。德薄者流卑。左氏傳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自上已下。降殺以兩而已。七廟者其正法數可常者。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不可預為設數。故於殷太甲為太宗。太戊為中宗。武丁為高宗。周公為無逸之戒。舉殷三宗以戒成王。由是言之。宗無常數。然則所以勸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廟言之。孝武帝未宜毀。以所宗言之。則不可謂無功德。禮記曰。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民患則祀之。竊以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此在於異姓猶祀之。況於先祖。或說天子五廟而無其文。說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賢貴功之道也。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迭毀之道。自有常法。無功無德。固以親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數。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定也。孝宣皇帝舉公卿之議。用眾儒之謀。既以為世宗廟。建之萬世。宣布天下。愚臣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如此。不宜毀。上賢歆議而從之。先是歆為光祿貴幸。歆奏請立左傳毛詩逸禮古文尚書。諸儒咸不聽。歆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尚書左氏。皆古文舊書。並藏於祕府。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闕。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大事。則幽冥莫知其原。然猶補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忘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豈不哀哉。此數家之事。皆先帝所親論。今上所考視。其為古文舊書。皆有明驗。內外相應。豈苟而已哉。夫禮失求之野。古文不猶愈於野乎。與其過而廢之。寧若過而立之。必若專已守殘。黨同門。妒道真。違明詔。失聖意。以陷於文吏之議。甚為二三君子不取也。諸儒咸怨恨。而光祿大夫龔勝。以歆移書乞骸。大司農師丹奏歆非毀先帝所立。變亂舊章。遂不得立。
《史記·張丞相列傳》: 御史大夫薛君免,為御史大夫。 《漢書·匡張孔馬傳》: 御史大夫賈延免。光復為御史大夫,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御史大夫賈延免。五月乙卯。光祿大夫孔光為御史大夫。 《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 復以孔光代嘉為丞相,徵用何武為御史大夫。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光為丞相。何武為御史大夫。 《漢書·韋賢傳》: 當以時定,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當以時定。 《後漢書·鄧寇列傳》: 當以時定。 《漢書·韋賢傳》: 臣請與群臣雜議。」奏可。於是,光祿勳彭宣、詹事滿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皆以為繼祖宗以下,五廟而迭毀,後雖有賢君,猶不得與祖宗並列。子孫雖欲褒大顯揚而立之,鬼神不饗也。孝武皇帝雖有功烈,親盡宜毀。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臣請與群臣雜議。於是光祿勳彭宣博士左丞等五十三人。皆以祖宗已下。立五廟而迭毀。後雖有賢君。猶不得與祖宗並列。子孫雖欲褒而立之。鬼神不饗也。孝武帝雖有功烈。親盡宜毀。 《漢書·韋賢傳》: 五廟而迭毀, 《漢書·韋賢傳》: 五廟而迭毀。 《漢書·韋賢傳》: 五廟而迭毀,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立五廟而迭毀。 《漢書·韋賢傳》: 鬼神不饗。 《漢書·韋賢傳》: 鬼神不饗也。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鬼神不饗也。 《漢書·韋賢傳》: 孝景廟皆親盡宜毀, 《漢書·韋賢傳》: 孝惠廟皆親盡,宜毀。 《漢書·韋賢傳》: 親盡宜毀。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中》: 今孝景皆親盡。宜毀。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中》: 皆親盡宜毀。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親盡宜毀。 《新序·雜事四》: 北伐山戎, 《管子·小匡》: 北伐山戎, 《管子·戒》: 北伐山戎, 《史記·齊太公世家》: 北伐山戎、 《春秋穀梁傳·莊公三十一年》: 北伐山戎, 《漢書·刑法志》: 北伐山戎, 《漢書·韋賢傳》: 北伐山戎,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北伐山戎。 《漢書·韋賢傳》: 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遣大將軍、驃騎、伏波、樓船之屬,南滅百粵,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並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單于孤特,遠遁于幕北。四垂無事,斥地遠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實百姓,其規跻可見。又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之制,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世賴之。單于守藩,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發德音也。禮記王制及春秋穀梁傳,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此喪事尊卑之序也,與廟數相應。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春秋左氏傳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故於殷,太甲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為毋逸之戒,舉殷三宗以勸成王。繇是言之,宗無數也,然則所以勸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廟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毀;以所宗言之,則不可謂無功德。禮記祀典曰:『夫聖王之制祀也,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大災則祀之。』竊觀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於異姓,猶將特祀之,況于先祖?或說天子五廟無見文,又說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德貴功之意也。《詩》云:『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迭毀之禮自有常法,無殊功異德,固以親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數,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定也。孝宣皇舉公卿之議,用眾儒之謀,既以為世宗之廟,建之萬世,宣布天下。臣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上覽其議而從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南伐百越。起七郡之師。北攘匈奴。降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國。起燉煌酒泉張掖斷匈奴之右臂。單于孤特。遠遁漠北。四方無事。卻地遂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貴百姓。規模可見。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代賴之。單于守藩。百蠻率服。萬世中興之功。未之有也。高祖建大業為太祖。孝文德至厚為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為世宗。此孝宣所以發德音也。禮記王制及春秋穀梁傳。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天子七日而殯。諸侯五。大夫三。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大夫三月。此喪事尊卑之序也。與廟數相應。又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是故德厚者流尊。德薄者流卑。左氏傳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自上已下。降殺以兩而已。七廟者其正法數可常者。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不可預為設數。故於殷太甲為太宗。太戊為中宗。武丁為高宗。周公為無逸之戒。舉殷三宗以戒成王。由是言之。宗無常數。然則所以勸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廟言之。孝武帝未宜毀。以所宗言之。則不可謂無功德。禮記曰。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民患則祀之。竊以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此在於異姓猶祀之。況於先祖。或說天子五廟而無其文。說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賢貴功之道也。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迭毀之道。自有常法。無功無德。固以親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數。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定也。孝宣皇帝舉公卿之議。用眾儒之謀。既以為世宗廟。建之萬世。宣布天下。愚臣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如此。不宜毀。上賢歆議而從之。 《漢書·韋賢傳》: 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遣大將軍、驃騎、伏波、樓船之屬,南滅百粵,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並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單于孤特,遠遁于幕北。四垂無事,斥地遠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實百姓,其規跻可見。又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之制,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世賴之。單于守藩,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南伐百越。起七郡之師。北攘匈奴。降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國。起燉煌酒泉張掖斷匈奴之右臂。單于孤特。遠遁漠北。四方無事。卻地遂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貴百姓。規模可見。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代賴之。單于守藩。百蠻率服。萬世中興之功。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遣大將伏波、樓船之屬,滅百越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隔氐羌,裂匈奴之右肩。單于孤將遠遁漠北,四垂無事,斥地遠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安天下,富實百姓,其規模可見。又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祀。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之制,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世賴之。單于守蕃,百蠻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漢書·韋賢傳》: 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並三十六國,結烏孫,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國。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國,結烏孫, 《太平御覽·臂》: 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左臂;西伐大宛,結烏孫, 《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東伐朝鮮, 《漢書·衛青霍去病傳》: 東伐朝鮮, 《漢書·韋賢傳》: 東伐朝鮮,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東伐朝鮮。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東伐朝鮮, 《漢書·韋賢傳》: 以斷匈奴之左臂; 《漢書·西域傳下》: 以斷匈奴右臂,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六》: 以斷匈奴之右臂。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 《後漢書·虞傅蓋臧列傳》: 議者以為斷匈奴右臂。 《後漢書·西域傳》: 斷匈奴右臂。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 《太平御覽·臂》: 以斷匈奴左臂; 《太平御覽·總序西戎》: 以斷匈奴右臂, 《漢書·韋賢傳》: 並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單于孤特,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并三十六國。起燉煌酒泉張掖斷匈奴之右臂。單于孤特。 《後漢書·西域傳》: 收三十六國,斷匈奴右臂。是以單于孤特,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并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隔氐羌,裂匈奴之右肩。單于孤將遠遁漠北, 《漢書·韋賢傳》: 起敦煌、酒泉、張掖,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起燉煌酒泉張掖斷匈奴之右臂。 《水經注·河水》: 過敦煌、酒泉、張掖郡南, 《太平御覽·河》: 過敦煌、酒泉、張掖郡南,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起敦煌、酒泉、張掖, 《漢書·食貨志上》: 乃封丞相為富民侯。 《漢書·韋賢傳》: 乃封丞相為富民侯, 《漢書·西域傳下》: 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六》: 封丞相為富民侯。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乃封丞相為富民侯。 《群書治要·志》: 迺封丞相為富民侯, 《群書治要·鮮卑》: 封丞相為富民侯。 《藝文類聚·戰伐》: 乃封丞相為富民侯。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乃封丞相為富民侯, 《太平御覽·偃武》: 乃封丞相為富民侯。 《太平御覽·總序西戎》: 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 《漢書·韋賢傳》: 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三國志·高堂隆傳》: 表章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太平御覽·孝武皇帝》: 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百蠻率服, 《漢書·王莽傳上》: 百蠻率服,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百蠻率服。 《漢書·韋賢傳》: 高皇帝為漢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建昭五年制書,孝武皇帝為世宗。 《漢書·韋賢傳》: 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為武世宗;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高祖建大業為太祖。孝文德至厚為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為世宗。 《後漢書·張曹鄭列傳》: 宗廟奉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武皇帝為世宗, 《後漢書·祭祀下》: 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 《太平御覽·禘祫》: 高帝為太祖,孝文為太宗,孝武為世宗, 《漢書·霍光金日磾傳》: 高皇帝建功業為漢太祖,孝文皇帝慈仁節儉為太宗, 《漢書·韋賢傳》: 高皇帝為漢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 《漢書·韋賢傳》: 今高皇帝為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 《漢書·韋賢傳》: 高皇帝為漢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 《漢書·韋賢傳》: 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為文太宗;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高祖建大業為太祖。孝文德至厚為太宗。 《後漢書·張曹鄭列傳》: 宗廟奉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皇帝為太宗, 《後漢書·祭祀下》: 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 《太平御覽·禘祫》: 高帝為太祖,孝文為太宗, 《禮記·禮器》: 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 《史記·秦始皇本紀》: 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 《春秋穀梁傳·僖公十五年》: 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 《漢書·韋賢傳》: 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 《太平御覽·宗廟神主》: 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 《禮記·王制》: 天子七日而殯, 《說苑·脩文》: 天子七日而殯, 《白虎通德論·崩薨》: 天子七日而殯, 《白虎通德論·崩薨》: 天子七日而殯, 《漢書·韋賢傳》: 天子七日而殯,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天子七日而殯。 《太平御覽·殯》: 天子七日而殯, 《太平御覽·葬送一》: 天子七日而殯, 《禮記·禮器》: 天子崩,七月而葬, 《說苑·脩文》: 故天子七月而葬, 《白虎通德論·喪服》: 天子七月而葬, 《白虎通德論·崩薨》: 天子七月而葬, 《論衡·譏日》: 「天子七月而葬, 《春秋左傳·隱公元年》: 天子七月而葬,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天子七月而葬。 《太平御覽·翣》: 天子七月而葬, 《太平御覽·葬送一》: 天子七月而葬, 《禮記·王制》: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孔子家語·廟制》: 是故天子立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太祖近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焉,享嘗乃止。諸侯立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漢書·韋賢傳》: 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藝文類聚·宗廟》: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太平御覽·宗廟神主》: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春秋穀梁傳·僖公十五年》: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漢書·韋賢傳》: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是故德厚者流尊。德薄者流卑。 《春秋左傳·莊公十八年》: 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漢書·藝文志》: 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漢書·韋賢傳》: 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二》: 民位不同。體亦異數。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抱朴子·詰鮑》: 名位不同,則禮物異數, 《群書治要·志》: 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太平御覽·高宗文成皇帝》: 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太平御覽·朝聘》: 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太平御覽·賞賜》: 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春秋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自上以下,隆殺,以兩,禮也, 《漢書·韋賢傳》: 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 《漢書·王莽傳中》: 自九以下,降殺以兩,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自上已下。降殺以兩而已。 《太平御覽·讓上》: 自上已下,降殺以兩,禮也。 《漢書·郊祀志下》: 禮記祀典,功施於民則祀之。 《漢書·韋賢傳》: 禮記祀典曰:『夫聖王之制祀也,功施於民則祀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禮記曰。功施於民則祀之。 《禮記·祭法》: 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 《論衡·祭意》: 是故聖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國語·魯語上》: 夫聖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 《漢書·韋賢傳》: 夫聖王之制祀也,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大災則祀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民患則祀之。 《東觀漢記·郊祀志》: 祭法『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群書治要·祭法》: 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灾則祀之, 《藝文類聚·祭祀》: 聖人之制祀也。法施於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藝文類聚·社稷》: 夫聖王之制禮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太平御覽·祭禮上》: 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 《太平御覽·博物》: 夫聖王之制祀也,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 《太平御覽·鶢鶋》: 夫聖王擲昶祠也,功施於民,則祠之;以死勤事,則祠之;以功定國,則祠之;能御大災,則祠之; 《禮記·祭法》: 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論衡·祭意》: 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風俗通義·葉令祠》: 功施於民,以勞定國, 《國語·魯語上》: 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漢書·韋賢傳》: 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東觀漢記·郊祀志》: 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群書治要·祭法》: 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藝文類聚·祭祀》: 法施於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藝文類聚·社稷》: 法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太平御覽·祭禮上》: 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太平御覽·博物》: 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太平御覽·鶢鶋》: 功施於民,則祠之;以死勤事,則祠之;以功定國,則祠之; 《禮記·祭法》: 法施於民則祀之, 《論衡·祭意》: 法施於民則祀之, 《國語·魯語上》: 法施于民則祀之, 《漢書·郊祀志下》: 功施於民則祀之。 《漢書·韋賢傳》: 功施於民則祀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功施於民則祀之。 《東觀漢記·郊祀志》: 功施於民則祀之, 《群書治要·祭法》: 法施於民則祀之, 《藝文類聚·帝舜有虞氏》: 法施於民,則載在祀典, 《藝文類聚·祭祀》: 法施於人則祀之, 《藝文類聚·社稷》: 法施於民則祀之, 《太平御覽·祭禮上》: 法施于民則祀之, 《太平御覽·博物》: 功施於民則祀之, 《太平御覽·鶢鶋》: 功施於民,則祠之; 《禮記·祭法》: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 《論衡·祭意》: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風俗通義·城陽景王祠》: 以勞定國,能御大災。 《國語·魯語上》: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 《漢書·韋賢傳》: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大災則祀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民患則祀之。 《東觀漢記·郊祀志》: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群書治要·祭法》: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灾則祀之, 《藝文類聚·祭祀》: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藝文類聚·社稷》: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 《太平御覽·祭禮上》: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 《太平御覽·博物》: 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 《太平御覽·鶢鶋》: 以功定國,則祠之;能御大災, 《孔子家語·廟制》: 『蔽茀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憩,周人之於邵公也,愛其人,猶敬其所舍之樹。況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廟焉? 《春秋左傳·定公九年》: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 《漢書·韋賢傳》: 『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 《群書治要·定公》: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况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 《說苑·貴德》: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韓詩外傳·卷一》: 蔽茀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白虎通德論·封公侯》: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茇。 《白虎通德論·巡狩》: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孔子家語·廟制》: 『蔽茀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憩, 《春秋左傳·定公九年》: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漢書·韋賢傳》: 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 《詩經·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詩經·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 《詩經·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 《群書治要·邵南》: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茇。 《群書治要·定公》: 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群書治要·勸學》: 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 《藝文類聚·杜梨》: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 《太平御覽·聽訟》: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太平御覽·甘棠》: 《甘棠》,美召伯也。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太平御覽·杜梨》: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說苑·貴德》: 蔽芾甘棠, 《白虎通德論·封公侯》: 蔽芾甘棠, 《白虎通德論·巡狩》: 蔽芾甘棠, 《揚子法言·先知卷第九》: 蔽芾甘棠, 《春秋左傳·定公九年》: 蔽芾甘棠, 《漢書·韋賢傳》: 蔽芾甘棠,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蔽芾甘棠。 《詩經·甘棠》: 蔽芾甘棠、 《詩經·甘棠》: 蔽芾甘棠、 《詩經·甘棠》: 蔽芾甘棠、 《群書治要·邵南》: 蔽芾甘棠, 《群書治要·定公》: 蔽芾甘棠, 《群書治要·勸學》: 蔽芾甘棠, 《藝文類聚·杜梨》: 蔽芾甘棠, 《太平御覽·聽訟》: 蔽芾甘棠, 《太平御覽·甘棠》: 蔽芾甘棠, 《太平御覽·杜梨》: 蔽芾甘棠, 《孔子家語·好生》: 思其人,必愛其樹; 《春秋左傳·定公九年》: 思其人,猶愛其樹, 《漢書·韋賢傳》: 思其人猶愛其樹,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思其人猶愛其樹。 《群書治要·定公》: 。思其人,猶愛其樹, 《太平御覽·宗廟神主》: 思其人,猶愛其樹; 《漢書·郊祀志下》: 經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說正也。 《漢書·韋賢傳》: 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定也。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定也。 《漢書·韋賢傳》: 經傳無明文,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經傳無明文。 《太平御覽·郊丘》: 經傳無明文, 《漢書·韋賢傳》: 宜為世宗之廟。 《漢書·韋賢傳》: 既以為世宗之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中》: 宜為世宗之廟。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既以為世宗廟。 《漢書·楚元王傳》: 及歆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列於學官。 《漢書·儒林傳》: 又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二》: 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歆奏請立左傳毛詩逸禮古文尚書。 《後漢書·肅宗孝章帝紀》: 受學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書, 《後漢書·張曹鄭列傳》: 左氏春秋、韓詩、古文尚書。 《後漢書·鄭范陳賈張列傳》: 受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書、 《後漢書·鄭范陳賈張列傳》: 通嚴氏春秋、古文尚書, 《太平御覽·市》: 通《嚴氏春秋》、《古文尚書》, 《太平御覽·賓客》: 張楷治《嚴氏春秋》、《古文尚書》, 《太平御覽·貧上》: 治《嚴氏春秋》、《古文尚書》,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諸儒咸不聽。歆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 《藝文類聚·行旅》: 時諸儒不聽,歆乃移書太常,責讓深切, 《漢書·楚元王傳》: 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歆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 《漢書·楚元王傳》: 歆因移書太常博士, 《漢書·儒林傳》: 龔許歆,遂共移書責讓太常博士,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歆移書太常博士。 《太平御覽·移》: 歆因移書太常博士。 《漢書·楚元王傳》: 皆古文舊書, 《漢書·楚元王傳》: 其古文舊書,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皆古文舊書。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並藏於祕府。 《太平廣記·雜編》: 並定品第,藏於祕府, 《漢書·楚元王傳》: 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闕,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辭,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闕。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大事。則幽冥莫知其原。然猶補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忘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 《藝文類聚·移》: 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關,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源,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疾妒,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 《漢書·楚元王傳》: 且此數家之事,皆先帝所親論,今上所考視,其古文舊書,皆有徵驗,外內相應,豈苟而已哉!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此數家之事。皆先帝所親論。今上所考視。其為古文舊書。皆有明驗。內外相應。豈苟而已哉。 《漢書·楚元王傳》: 豈苟而已哉!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豈苟而已哉。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豈其枯槁苟而已哉? 《太平廣記·裴諶》: 豈苟而已哉。 《漢書·楚元王傳》: 夫禮失求之於野,古文不猶愈於野乎?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夫禮失求之野。古文不猶愈於野乎。 《漢書·楚元王傳》: 若必專己守殘,黨同門,妒道真,違明詔,失聖意,以陷於文吏之議,甚為二三君子不取也。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必若專已守殘。黨同門。妒道真。違明詔。失聖意。以陷於文吏之議。甚為二三君子不取也。 《漢書·楚元王傳》: 諸儒皆怨恨。是時名儒光祿大夫龔勝以歆移書上疏深自罪責,願乞骸骨罷。及儒者師丹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諸儒咸怨恨。而光祿大夫龔勝。以歆移書乞骸。大司農師丹奏歆非毀先帝所立。 《漢書·楚元王傳》: 及儒者師丹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 《漢書·儒林傳》: 大司空師丹奏歆非毀先帝所立,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大司農師丹奏歆非毀先帝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