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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 -> 太平御覽 -> 皇親部十八 -> 公主上 -> 21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宋書》曰:公主納徵,虎、豹皮各一。
又曰:王偃,字子游。母晉孝武帝女弟鄱陽公主,宋受禪,封永成君。尚宋武帝第二女吳興長公主諱榮男。常倮偃,縛諸庭樹,時天夜雪,噤凍久之,偃兄恢排閣詬主,乃免。偃謙虛恭謹,不以世事關懷。位右光祿大夫,贈開府儀同三司。子藻,位東陽太守。尚文帝第六女臨川長公主諱英媛。公主性妒,而藻別愛左右人吳崇祖。景和中,主讒之於廢帝,藻下獄死,主與王氏離婚。
又曰:何瑀尚武帝少女豫章康長公主諱次男。公主先適徐喬,美容色,聰敏有智數,太祖世,禮待特隆。瑀豪競於時,與平昌孟靈休、東海何勖等,并以輿馬相尚。公主與瑀情愛隆密,何氏疏戚,莫不沾被恩紀。
又曰:趙倩尚文帝第四女海鹽公主。甚愛重,倩嘗因言戲以手擊主,事上聞文帝,離婚。
又曰:褚湛之,字休玄,秀之子也。尚宋武第七女治安公主,拜駙馬都尉、著作佐郎。公主薨,復尚武帝第五女吳郡宣公主。諸尚主者,并因世胄,不必皆有才能。湛之謹實有意幹,故為文帝所知,歷顯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