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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览 -> 人事部二十八 -> 黑子 -> 3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范晔《后汉书》曰:黄昌字圣真,迁蜀郡太守。初,昌为州书佐,其妇宁于家,遇贼被获,遂流转入蜀为民妻。其子犯事,乃诣昌讼。昌疑母不类蜀人,因问所由,云:“本会稽黄昌妻也,尝为贼所掠至此。”昌惊曰:“何以识黄昌邪?”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至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泣,还为夫妻。
《后汉书·酷吏列传》: 黄昌字圣真, 《太平御览·黑子》: 黄昌字圣真, 《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迁蜀郡太守, 《后汉书·第五锺离宋寒列传》: 迁蜀郡太守。 《后汉书·酷吏列传》: 迁蜀郡太守。 《三国志·王连传》: 迁蜀郡太守、 《太平御览·黑子》: 迁蜀郡太守。 《后汉书·酷吏列传》: 初,昌为州书佐,其妇归宁于家,遇贼被获,遂流转入蜀为人妻。其子犯事,乃诣昌自讼。昌疑母不类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本会稽馀姚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妻也。妾尝归家,为贼所略,遂至于此。”昌惊,呼前谓曰:“何以识黄昌邪?”对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为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悲泣,还为夫妇。 《太平御览·足》: 初,昌为州书佐,妇宁于家,遇贼,遂流转入蜀,为民妻。其子犯法,乃诣昌,昌疑不类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本会稽余姚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妻,尝归家,为贼所略,遂至于此。”昌惊呼,前谓曰:“何以识黄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言当为二千石。”乃出足示之,相持悲泣,还为夫妻。 《太平御览·黑子》: 初,昌为州书佐,其妇宁于家,遇贼被获,遂流转入蜀为民妻。其子犯事,乃诣昌讼。昌疑母不类蜀人,因问所由,云:“本会稽黄昌妻也,尝为贼所掠至此。”昌惊曰:“何以识黄昌邪?”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至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泣,还为夫妻。 《后汉书·酷吏列传》: 昌为州书佐, 《水经注·沔水》: 昌为州书佐, 《太平御览·足》: 昌为州书佐, 《太平御览·黑子》: 昌为州书佐, 《后汉书·酷吏列传》: 因相持悲泣, 《太平御览·黑子》: 因相持泣, 《太平广记·李章武》: 因相持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