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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禮儀部四 -> 祭禮中 -> 22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又《僖下》曰: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相,夏后啟之孫也。居帝丘享祭也。公命祀相,寧武子曰:「不可。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于此矣,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改祀相之命也。
《春秋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 《太平御覽·祭禮中》: 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寧武子曰:「不可。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于此矣,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 《春秋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 《太平御覽·敘京都上》: 於周為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 《太平御覽·祭禮中》: 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 《說苑·辨物》: 夫鬼神之所及,非其族類, 《春秋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鬼神非其族類, 《國語·晉語八》: 夫鬼神之所及,非其族類, 《太平御覽·祭禮中》: 鬼神非其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