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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曰:光武蕭王時在河北,祭遵為軍市令。帝舍中兒犯法,遵格煞之。帝怒收遵。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故令行也。」帝乃賞之,以為刺奸將軍。謂諸將曰:「當避祭遵!吾舍中兒犯法,尚煞之,必不私公等。」
又曰:桓譚上書言:「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奸吏得因緣為市,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命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科謂事條,比謂事例。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
又曰:馬援在南,條奏越律與漢律駁者十余事,駁乖事也。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自后,南越奏行馬將軍故事。
又曰:王符論明帝時公車反支日不授章奏,凡反支日用月朔為正。戌亥朔一日反支,申酉朔二日反支,午未朔三日反支,辰己朔四日反支,寅卯朔五日反支,子丑朔六日反支,見陰陽書也。帝聞而怪曰:「人廢農桑,遠來詣闕,而復拘以禁忌,豈為政之意乎?」於是遂蠲其制令。
又曰: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煞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張敏駁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煞。若開相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奸萌,生長罪隙。又輕侮之比,浸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轉相顧望,彌復增甚,難以垂之萬載。臣聞師言:『救文莫如質。』故高帝去煩苛之法,為三章之約。建初詔書有改於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其弊。」
又曰:有兄弟共史人者,明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報,論也。重,死制。而減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問郭躬。躬曰:「法今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當罰金。」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詩·小雅》。如砥,貢賦平;如矢,賞罰中。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善之,遷躬廷尉。躬家代掌法,務在寬平。譏噇禮官,決獄斷刑,多依矜恕。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又曰:陳寵鉤校律令,條法溢于《甫刑》者奏除之,鉤猶勘也。前書曰:鉤校得其奸賊,鉤音工侯切。溢,出也。孔安國注尚書曰:呂侯后為甫侯,故或稱甫刑也。曰:「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去禮之人,刑以加之,故曰取也。失禮則入刑,相為表里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耐者,輕刑之名也。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春秋保乾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說各異。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經合義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并為三千,悉刪除,其餘令與禮相應。」
又曰:卓茂為密令,人常有言部亭長授其米肉遺者。部謂所部也。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授,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授,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荀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攢黢;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煞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
又曰:獻帝初,應劭又刪定律令,撰具《律肪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又集《議駁》三千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於是舊事宰繕。
又曰:鄭弘建初中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補承尉。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請使郎曹齄千石,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東觀漢記·祭遵》: 祭遵從征河北,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上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眾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貸之,以為刺姦將軍。語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令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 《後漢書·銚期王霸祭遵列傳》: 從征河北,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光武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眾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也。」光武乃貰之,以為刺姦將軍。謂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 《群書治要·列傳》: 從征河北為軍市令,世祖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世祖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衆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世祖乃貰之,以為刺奸將軍。謂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令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 《太平御覽·市令》: 祭遵從征河北,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上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眾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貸之,以為刺奸將軍,語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令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 《太平御覽·法令》: 祭遵從征河北,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光武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眾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也。」光武乃貰之,以為刺奸將軍。謂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必不私諸卿。 《太平御覽·正直上》: 祭遵從征河北,為軍市令。上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上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嗣諫曰:「明公欲眾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命行也。」上乃貰之,以為刺奸將軍。謂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命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 《太平御覽·律令上》: 祭遵為軍市令。帝舍中兒犯法,遵格煞之。帝怒收遵。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故令行也。」帝乃賞之,以為刺奸將軍。謂諸將曰:「當避祭遵!吾舍中兒犯法,尚煞之,必不私公等。」 《東觀漢記·祭遵》: 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後漢書·銚期王霸祭遵列傳》: 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群書治要·列傳》: 從征河北為軍市令,世祖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太平御覽·市令》: 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太平御覽·法令》: 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太平御覽·正直上》: 為軍市令。上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太平御覽·律令上》: 祭遵為軍市令。帝舍中兒犯法,遵格煞之。 《太平御覽·市》: 光武以蔡遵為市令,上家人犯法,遵格殺之。 《後漢書·桓譚馮衍列傳上》: 又見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姦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今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 《群書治要·志》: 又見法令决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奸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今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 《太平御覽·律令上》: 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奸吏得因緣為市,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命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 《漢書·刑法志》: 姦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姦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即傅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 《後漢書·桓譚馮衍列傳上》: 姦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 《群書治要·志》: 奸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 《太平御覽·律令上》: 奸吏得因緣為市,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 《漢書·刑法志》: 姦吏因緣為市,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姦吏因緣為市。 《後漢書·桓譚馮衍列傳上》: 姦吏得因緣為市, 《群書治要·志》: 奸吏得因緣為市, 《群書治要·體論》: 奸吏因緣為市, 《太平御覽·律令上》: 奸吏得因緣為市, 《群書治要·志》: 明習法律者, 《太平御覽·王世充》: 明習法律, 《太平御覽·律令上》: 明習法律者, 《後漢書·桓譚馮衍列傳上》: 班下郡國, 《後漢書·黨錮列傳》: 班下郡國, 《群書治要·志》: 班下郡國, 《太平御覽·律令上》: 班下郡國, 《太平御覽·禁錮》: 班下郡國, 《後漢書·馬援列傳》: 條奏越律與漢律駮者十餘事,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 《太平御覽·律令上》: 條奏越律與漢律駁者十余事,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自后,南越奏行馬將軍故事。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明帝時,公車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聞而怪曰:「民廢農桑,遠來詣闕,而復拘以禁忌,豈為政之意乎!」於是遂蠲其制。 《太平御覽·後漢顯宗孝明皇帝》: 明帝時,公車以及支日不受章奏。帝聞而怪曰:「民廢農,遠來詣闕,而復拘以禁忌,豈為政之意乎?」於是遂蠲其制。 《太平御覽·律令上》: 王符論明帝時公車反支日不授章奏,帝聞而怪曰:「人廢農桑,遠來詣闕,而復拘以禁忌,豈為政之意乎?」於是遂蠲其制令。 《潛夫論·愛日》: 帝曰:「民既廢農遠來詣闕,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帝聞而怪曰:「民廢農桑,遠來詣闕, 《意林·潛夫論十卷》: 帝曰:「民庶遠來詣闕, 《太平御覽·後漢顯宗孝明皇帝》: 帝聞而怪曰:「民廢農,遠來詣闕, 《太平御覽·律令上》: 帝聞而怪曰:「人廢農桑,遠來詣闕, 《後漢書·鄧張徐張胡列傳》: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敏駮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殺。若開相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姦萌,生長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春秋之義,子不報讎,非子也。而法令不為之減者,以相殺之路不可開故也。今託義者得減,妄殺者有差,使執憲之吏得設巧詐,非所以導『在醜不爭』之義。又輕侮之比,寖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轉相顧望,彌復增甚,難以垂之萬載。臣聞師言:『救文莫如質。』故高帝去煩苛之法,為三章之約。建初詔書,有改於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其敝。」 《太平御覽·律令上》: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煞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張敏駁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煞。若開相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奸萌,生長罪隙。又輕侮之比,浸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轉相顧望,彌復增甚,難以垂之萬載。臣聞師言:『救文莫如質。』故高帝去煩苛之法,為三章之約。建初詔書有改於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其弊。」 《後漢書·鄧張徐張胡列傳》: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敏駮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殺。若開相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姦萌,生長罪隙。 《太平御覽·諫諍二》: 建初中,有侮辱人父者,而子殺之,肅宗貸其死刑,時定其議,敏議曰:「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死。若開相容恕,著之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奸萌,生長罪隙。 《太平御覽·律令上》: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煞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張敏駁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煞。若開相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奸萌,生長罪隙。 《潛夫論·救邊》: 苟轉相顧望, 《後漢書·鄧張徐張胡列傳》: 轉相顧望, 《太平御覽·律令上》: 轉相顧望, 《後漢書·郭陳列傳》: 又有兄弟共殺人者,而罪未有所歸。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減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復召躬問之,躬對「章應罰金」。帝曰:「章矯詔殺人,何謂罰金?」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遷躬廷尉正, 《群書治要·志》: 有兄弟共殺人者,而罪未有所歸,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復召躬問之,躬對章應罰金。帝曰:章矯詔殺人,何謂罰金。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遷躬廷尉正。 《太平御覽·律令上》: 有兄弟共史人者,明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減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問郭躬。躬曰:「法今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當罰金。」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善之,遷躬廷尉。 《後漢書·郭陳列傳》: 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減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復召躬問之,躬對「章應罰金」。帝曰:「章矯詔殺人,何謂罰金?」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 《群書治要·志》: 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復召躬問之,躬對章應罰金。帝曰:章矯詔殺人,何謂罰金。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 《太平御覽·律令上》: 明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減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腰斬,帝問郭躬。躬曰:「法今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當罰金。」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善之, 《太平御覽·決獄》: 兄不教導弟,報兄重,弟減死。章誤言兩極重,獄己斷,尚書奏矯制當斬。上問躬,躬曰:「當罰金。」上曰:「矯煞人,如何罰金?」躬曰:「法令有故有誤。章不故指,傳命誤,即報重,是故為無所放也。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王法大刑不可委曲生意。」上曰:「善。」 《後漢書·郭陳列傳》: 罪當腰斬。 《群書治要·志》: 罪當腰斬, 《太平御覽·律令上》: 罪當腰斬, 《太平廣記·守宮》: 罪當腰斬。 《孟子·萬章下》: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荀子·宥坐》: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說苑·至公》: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韓詩外傳·卷三》: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鹽鐵論·刑德》: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後漢書·郭陳列傳》: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詩經·大東》: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群書治要·志》: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太平御覽·箭上》: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太平御覽·律令上》: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太平御覽·決獄》: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孟子·萬章下》: 周道如砥, 《荀子·宥坐》: 周道如砥, 《說苑·至公》: 周道如砥, 《韓詩外傳·卷三》: 『周道如砥, 《鹽鐵論·刑德》: 周道如砥, 《後漢書·郭陳列傳》: 周道如砥, 《詩經·大東》: 周道如砥、 《群書治要·志》: 周道如砥, 《太平御覽·道路》: 周道如砥。 《太平御覽·箭上》: 周道如砥, 《太平御覽·律令上》: 周道如砥, 《太平御覽·決獄》: 周道如砥, 《太平御覽·礪》: 周道如砥。 《孟子·萬章下》: 其直如矢; 《荀子·宥坐》: 其直如矢。 《說苑·至公》: 其直如矢, 《韓詩外傳·卷三》: 其直如矢。 《墨子·親士》: 其直如矢, 《墨子·兼愛下》: 其直若矢, 《鹽鐵論·刑德》: 其直如矢。 《後漢書·郭陳列傳》: 其直如矢。 《詩經·大東》: 其直如矢。 《三國志·秦宓傳》: 其直如矢, 《群書治要·志》: 其直如矢, 《太平御覽·箭上》: 其直如矢。 《太平御覽·律令上》: 其直如矢。 《太平御覽·決獄》: 其直如矢。 《後漢書·郭陳列傳》: 帝曰:「善。」遷躬廷尉正, 《高士傳·王生》: 文帝善之,遷至廷尉。 《群書治要·志》: 帝曰:善,遷躬廷尉正。 《太平御覽·逸民七》: 文帝善之,遷至廷尉, 《太平御覽·律令上》: 帝善之,遷躬廷尉。 《後漢書·郭陳列傳》: 拜為廷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及典理官,決獄斷刑,多依矜恕,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太平御覽·大理卿》: 郭躬為廷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太平御覽·律令上》: 遷躬廷尉。躬家代掌法,務在寬平。譏噇禮官,決獄斷刑,多依矜恕。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 《東觀漢記·郭躬》: 郭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 《後漢書·郭陳列傳》: 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 《太平御覽·大理卿》: 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 《太平御覽·律令上》: 躬家代掌法,務在寬平。 《太平御覽·赦》: 郭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 《東觀漢記·郭躬》: 務在寬平。 《後漢書·郭陳列傳》: 務在寬平, 《藝文類聚·令長》: 務在寬平, 《太平御覽·大理卿》: 務在寬平, 《太平御覽·律令上》: 務在寬平。 《太平御覽·赦》: 務在寬平。 《後漢書·郭陳列傳》: 寵又鉤校律令條法,溢於甫刑者除之。曰:「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裏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春秋保乾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說各異。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經合義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并為三千,悉刪除其餘令,與禮相應, 《太平御覽·律令上》: 陳寵鉤校律令,條法溢于《甫刑》者奏除之,曰:「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里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春秋保乾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說各異。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經合義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并為三千,悉刪除,其餘令與禮相應。」 《禮記·中庸》: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韓詩外傳·卷四》: 禮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大戴禮記·衛將軍文子》: 禮儀三百,可勉能也;威儀三千, 《大戴禮記·本命》: 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孔子家語·弟子行》: 禮經三百,可勉能也;威儀三千, 《論衡·謝短》: 古禮三百,威儀三千, 《漢書·禮樂志》: 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漢書·藝文志》: 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前漢紀·孝惠皇帝紀》: 經禮三百,威儀三千。 《後漢書·郭陳列傳》: 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群書治要·志》: 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藝文類聚·經典》: 故曰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太平御覽·道德》: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太平御覽·禮》: 經所謂禮三百,威儀三千。 《太平御覽·禮》: 「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太平御覽·律令上》: 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漢書·刑法志》: 甫刑云『五刑之屬三千, 《後漢書·郭陳列傳》: 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 《太平御覽·律令上》: 《甫刑》云:五刑之屬三千, 《太平御覽·律令上》: 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 《孝經·五刑》: 五刑之屬三千, 《白虎通德論·五刑》: 五刑之屬三千, 《史記·周本紀》: 五刑之屬三千。 《鹽鐵論·刑德》: 五刑之屬三千, 《漢書·刑法志》: 五刑之屬三千, 《漢書·刑法志》: 五刑之屬三千,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凡五刑之屬三千。 《後漢書·郭陳列傳》: 五刑之屬三千。 《尚書·呂刑》: 五刑之屬三千。 《群書治要·孝經》: 五刑之屬三千, 《群書治要·鹽鐵論》: 五刑之屬三千, 《太平御覽·敘刑上》: 五刑之屬三千,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五刑之屬三千,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五刑之屬三千。 《太平御覽·罪》: 五刑之屬三千, 《論衡·謝短》: 禮之所去,刑之所取, 《後漢書·郭陳列傳》: 禮之所去,刑之所取, 《太平御覽·律令上》: 禮之所去,刑之所取。 《太平御覽·律令上》: 卓茂為密令,人常有言部亭長授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 《太平御覽·肉》: 卓茂為密令,民有言亭長受其米肉者。茂問之:「亭長從汝求乎?有事與之,自以恩意遺人乎?」民曰:「自遺之。」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卓茂為密令, 《太平御覽·律令上》: 卓茂為密令, 《太平御覽·肉》: 卓茂為密令,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閒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人常有言部亭長授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授,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授,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荀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攢黢;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煞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閒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問之曰:「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儀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去,不在人間耶?「民曰:」茍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從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人常有言部亭長授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授,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授,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荀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攢黢;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 《群書治要·列傳》: 民常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避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民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况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强請求耳。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問之曰:「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人常有言部亭長授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授,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授,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 《群書治要·列傳》: 民常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避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問之曰:「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人常有言部亭長授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 《太平御覽·肉》: 民有言亭長受其米肉者。茂問之:「亭長從汝求乎?有事與之,自以恩意遺人乎?」民曰:「自遺之。」 《東觀漢記·卓茂》: 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問之曰: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 《群書治要·列傳》: 民常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避左右問之曰: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問之曰: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人常有言部亭長授其米肉遺者。茂辟左右問之曰: 《太平御覽·肉》: 民有言亭長受其米肉者。茂問之: 《東觀漢記·卓茂》: 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耶?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 《群書治要·列傳》: 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授,何故言邪? 《東觀漢記·卓茂》: 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 《群書治要·列傳》: 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授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 《太平御覽·肉》: 亭長從汝求乎?有事與之,自以恩意遺人乎?」民曰:「自遺之。 《東觀漢記·卓茂》: 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去,不在人間耶?亭長素為善吏,歲時遺之,禮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從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閒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儀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去,不在人間耶?「民曰:」茍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從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律令上》: 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授,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荀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攢黢;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東觀漢記·卓茂》: 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 《群書治要·列傳》: 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民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况吏與民乎。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竊聞賢明之君,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 《太平御覽·律令上》: 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授,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 《東觀漢記·卓茂》: 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群書治要·列傳》: 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民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太平御覽·律令上》: 是以遺之。吏既卒授,故來言耳。」茂曰:「汝為弊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太平御覽·肉》: 自遺之。」茂曰:「人異於禽獸者,以有仁愛也。 《新序·刺奢》: 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禮也, 《晏子春秋·景公飲酒酣願諸大夫無為禮晏子諫》: 凡人之所以貴于禽獸者,以有禮也; 《晏子春秋·景公飲酒命晏子去禮晏子諫》: 人之所以貴于禽獸者,以有禮也。 《東觀漢記·卓茂》: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群書治要·列傳》: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 《群書治要·諫上》: 夫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禮也。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太平御覽·樂》: 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禮也。 《太平御覽·律令上》: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 《太平御覽·肉》: 人異於禽獸者,以有仁愛也。 《新序·刺奢》: 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 《列子·楊朱》: 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智慮, 《晏子春秋·景公飲酒酣願諸大夫無為禮晏子諫》: 凡人之所以貴于禽獸者, 《晏子春秋·景公飲酒命晏子去禮晏子諫》: 人之所以貴于禽獸者, 《東觀漢記·卓茂》: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 《群書治要·列傳》: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 《群書治要·諫上》: 夫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 《太平御覽·樂》: 人所以貴於禽獸者, 《太平御覽·律令上》: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 《東觀漢記·卓茂》: 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去,不在人間耶?亭長素為善吏,歲時遺之,禮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從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閒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 《群書治要·列傳》: 凡人之生,羣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厝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儀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去,不在人間耶?「民曰:」茍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從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律令上》: 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荀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攢黢;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煞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 《淮南子·兵略訓》: 故群居雜處, 《東觀漢記·卓茂》: 群居雜處,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群居雜處, 《群書治要·列傳》: 羣居雜處,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群居雜處, 《太平御覽·律令上》: 群居雜處, 《東觀漢記·卓茂》: 亭長素為善吏,歲時遺之,禮也。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 《群書治要·列傳》: 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 《太平御覽·律令上》: 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 《太平御覽·肉》: 亭長素為善吏,歲時遺之,禮也。 《東觀漢記·卓茂》: 何所措其手足乎?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何所措其手足乎? 《後漢書·張曹鄭列傳》: 則民無所厝其手足。 《群書治要·列傳》: 何所厝其手足乎。 《群書治要·體論》: 以民安所厝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大理卿》: 人安所措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何所措其手足乎? 《太平御覽·律令上》: 何所措其手足乎?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一門之內, 《群書治要·列傳》: 一門之內, 《太平御覽·律令上》: 一門之內, 《太平廣記·張正矩》: 一門之內, 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復重
《後漢書·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 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復重,為之節文。又集駮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 《太平御覽·律令上》: 撰具《律肪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又集《議駁》三千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 《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 建初,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丞尉。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開選,多無樂者,請使郎補千石,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藝文類聚·刑法》: 鄭弘,建初初,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報丞尉,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關選,多無樂者,謂使郎補千戶,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太平御覽·律令上》: 鄭弘建初中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補承尉。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請使郎曹齄千石,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 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丞尉。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開選,多無樂者,請使郎補千石,令史為長。帝從其議。 《藝文類聚·尚書》: 鄭弘拜尚書郎,舊典,科滿補縣長,令史為丞尉,弘奏以為臺職位尊而賞薄,人無樂者,諸使郎補縣令,令史為長,上從其議, 《藝文類聚·刑法》: 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報丞尉,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關選,多無樂者,謂使郎補千戶,令史為長,帝從其議,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 鄭弘拜尚書。《舊典》:科郎滿,補縣長令史為丞尉。弘奏以為臺職尊而賞薄,人無樂者,請使郎補縣令史為長。上從其議。 《太平御覽·律令上》: 鄭弘建初中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補承尉。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請使郎曹齄千石,令史為長。」帝從其議。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建武中為尚書令, 《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 建初,為尚書令。 《後漢書·獨行列傳》: 建武中為尚書令。 《藝文類聚·刑法》: 鄭弘,建初初,為尚書令, 《太平御覽·律令上》: 鄭弘建初中為尚書令。 《太平御覽·單衣》: 陸閎建武中為尚書令, 《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 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開選,多無樂者,請使郎補千石, 《藝文類聚·尚書》: 弘奏以為臺職位尊而賞薄,人無樂者,諸使郎補縣令, 《藝文類聚·刑法》: 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 弘奏以為臺職尊而賞薄,人無樂者,請使郎補縣令史為長。 《太平御覽·總敘尚書郎》: 奏以臺職任尊而賞薄,人無樂者,請使郎補二千石, 《太平御覽·律令上》: 弘奏以為「臺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請使郎曹齄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