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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览 -> 刑法部九 -> 狱 -> 12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汉书》曰:韩安国坐法抵罪,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复不燃乎?”甲曰:“燃即溺之。”居无几,安国为梁内史,田甲亡。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尔宗。”田甲肉袒谢,安国叹曰:“公等足与治乎?”卒善遇之。
又曰:孝宣帝初生,号曰皇孙。生数月,遭巫蛊事,收系郡邸。邴吉为廷尉监。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煞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拒关,使者不得入,皇曾孙赖吉得全。
又曰:张汤,杜陵人。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汤,汤掘熏得鼠及馀肉,劾鼠掠笞,并取鼠与肉,具勇驾堂下。父见之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
又曰:夏侯胜为议,不许宣帝尊武帝庙,下狱,及丞相长史黄霸坐不举劾,俱下狱。霸欲从胜授经,胜辞以罪死。霸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胜贤其言,遂授之。系更再冬,讲论不怠。
又曰:有罪当械者皆颂系。应劭注曰:颂者,容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不入狴牢。
又曰:尹赏,钜鹿杨氏人。长安中奸多,闾里少年群辈史吏,授财报仇,相与探丸,得赤丸斫武吏,黑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赏以三辅高弟选守长安令,治狱,穿地方深各数丈馀,乃以大石覆其口,名虎牢。轻薄恶子,鲜衣凶服被铠捍持刀兵者,捕得数百人内虎牢中。数日一发视,皆枕藉死,长安中遂无盗贼。
又曰:《天文志》曰:勾圆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风俗通义·韩安国》: 韩安国为梁中大夫,坐法抵,蒙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田甲曰:“燃则溺之。”居无几,梁内史缺,孝景皇帝遣使者即拜安国为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田甲亡。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乃宗。”甲肉袒谢。安国笑曰:“公等可与治乎?”卒善遇之。 《史记·韩长孺列传》: 其后安国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然乎?”田甲曰:“然即溺之。”居无何,梁内史缺,汉使使者拜安国为梁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田甲亡走。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而宗。”甲因肉袒谢。安国笑曰:“可溺矣!公等足与治乎?”卒善遇之。 《汉书·窦田灌韩传》: 安国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然乎?”甲曰:“然即溺之。”居无几,梁内史缺,汉使使者拜安国为梁内史,起徙中为二千石。田甲亡。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而宗。”四甲肉袒谢,安国笑曰:“公等足与治乎?”卒善遇之。 《太平御览·狱》: 韩安国坐法抵罪,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复不燃乎?”甲曰:“燃即溺之。”居无几,安国为梁内史,田甲亡。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尔宗。”田甲肉袒谢,安国叹曰:“公等足与治乎?”卒善遇之。 《风俗通义·韩安国》: 韩安国为梁中大夫,坐法抵,蒙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田甲曰:“燃则溺之。” 《史记·韩长孺列传》: 其后安国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然乎?”田甲曰:“然即溺之。” 《汉书·窦田灌韩传》: 安国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然乎?”甲曰:“然即溺之。” 《太平御览·狱》: 韩安国坐法抵罪,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复不燃乎?”甲曰:“燃即溺之。” 《太平御览·灰》: 韩安国坐抵罪,狱吏田甲辱之,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甲曰:“燃即溺之。” 《汉书·宣帝纪》: 生宣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皇帝初生数月。遭巫蛊事。 《艺文类聚·汉宣帝》: 生数月,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气》: 宣帝幼时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中宗孝宣皇帝》: 生宣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狱》: 孝宣帝初生,号曰皇孙。生数月,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望气》: 生数月,遭巫蛊事。 《艺文类聚·汉宣帝》: 生皇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太子良娣皇孙王夫人皆遇害,曾孙坐系郡邸狱,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怜曾孙之无辜,使女徒乳养,私给衣食,至后,望气者言长安狱有天子气,上遣使皆杀之,内者令郭欀,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 《太平御览·气》: 宣帝幼时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虽在襁緥,犹系郡邸狱。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怜曾孙无辜。至亡元二年,武帝疾,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诏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闭门拒,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 《太平御览·中宗孝宣皇帝》: 生宣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太子、良娣、皇孙、王夫人皆遇害。曾孙虽在襁褓,犹坐系郡邸狱。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怜曾孙之亡辜,使女徒乳养,私给衣食。至后元二年,望气者言长安狱有天子气,上遣使者皆杀之。内署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 《太平御览·狱》: 生数月,遭巫蛊事,收系郡邸。邴吉为廷尉监。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煞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拒关,使者不得入,皇曾孙赖吉得全。 《太平御览·望气》: 生数月,遭巫蛊事。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而邴吉为廷尉监,怜之无辜,使女徒更乳养。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煞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赖吉得全。 《汉书·宣帝纪》: 遭巫蛊事, 《汉书·艺文志》: 遭巫蛊事, 《汉书·武五子传》: 会巫蛊事起, 《汉书·武五子传》: 及巫蛊事起, 《汉书·魏相丙吉传》: 巫蛊事起, 《汉书·外戚传上》: 遭巫蛊事起, 《汉书·外戚传上》: 巫蛊事起,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遭巫蛊事。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二》: 会巫蛊事。 《艺文类聚·汉宣帝》: 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气》: 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中宗孝宣皇帝》: 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卫太子史戾后》: 巫蛊事起, 《太平御览·太子二》: 会巫蛊事起, 《太平御览·良娣》: 巫蛊事起, 《太平御览·狱》: 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真人下》: 巫蛊事起, 《太平御览·望气》: 遭巫蛊事。 《太平御览·巫上》: 会巫蛊事泄, 《汉书·宣帝纪》: 曾孙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而邴吉为廷尉监, 《艺文类聚·汉宣帝》: 曾孙坐系郡邸狱,邴吉为廷尉监, 《太平御览·气》: 虽在襁緥,犹系郡邸狱。邴吉为廷尉监, 《太平御览·中宗孝宣皇帝》: 曾孙虽在襁褓,犹坐系郡邸狱。邴吉为廷尉监, 《太平御览·狱》: 收系郡邸。邴吉为廷尉监。 《太平御览·望气》: 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而邴吉为廷尉监, 《汉书·魏相丙吉传》: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诏狱系者,亡轻重一切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到郡邸狱,吉闭门拒使者不纳,曰:“皇曾孙在。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武帝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中系者。欲尽杀之。及使者至郡邸。狱官闭门拒使者曰。皇孙在此。 《太平御览·气》: 至亡元二年,武帝疾,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诏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闭门拒,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 《太平御览·狱》: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煞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拒关,使者不得入,皇曾孙赖吉得全。 《太平御览·望气》: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煞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赖吉得全。 《汉书·宣帝纪》: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 《汉书·魏相丙吉传》: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诏狱系者,亡轻重一切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到郡邸狱,吉闭门拒使者不纳,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武帝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中系者。欲尽杀之。及使者至郡邸。狱官闭门拒使者曰。 《艺文类聚·汉宣帝》: 望气者言长安狱有天子气,上遣使皆杀之,内者令郭欀,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不得入, 《太平御览·气》: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诏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闭门拒,使者不得入, 《太平御览·中宗孝宣皇帝》: 望气者言长安狱有天子气,上遣使者皆杀之。内署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 《太平御览·狱》: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煞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拒关,使者不得入, 《太平御览·望气》: 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煞之。内谒者令郭攘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 《太平御览·气》: 望气者言长安狱有天子气,诏系者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邴吉拒,使者不得入。 《史记·酷吏列传》: 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 《汉书·张汤传》: 张汤,杜陵人也。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笞汤。汤掘熏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见之,视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 《太平御览·子》: 张汤,杜陵人。父为长安丞。父出,汤为儿守舍,遭鼠盗肉。父还,怒之,笞汤。汤掘地熏鼠,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忽视其文辞,如老吏,大惊异,遂使书狱焉。 《太平御览·狱》: 张汤,杜陵人。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汤,汤掘熏得鼠及馀肉,劾鼠掠笞,并取鼠与肉,具勇驾堂下。父见之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 《太平御览·鼠》: 张汤,杜陵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乃笞汤。汤掘得盗鼠及肉鞫掠,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 《史记·酷吏列传》: 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 《汉书·张汤传》: 张汤,杜陵人也。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笞汤。汤掘熏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见之,视文辞如老狱吏, 《艺文类聚·鼠》: 张汤,杜陵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外,汤为儿守舍,而鼠盗肉,其父还怒,乃笞汤,汤掘,遂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 《太平御览·子》: 张汤,杜陵人。父为长安丞。父出,汤为儿守舍,遭鼠盗肉。父还,怒之,笞汤。汤掘地熏鼠,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忽视其文辞,如老吏, 《太平御览·狱》: 张汤,杜陵人。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汤,汤掘熏得鼠及馀肉,劾鼠掠笞,并取鼠与肉,具勇驾堂下。父见之文辞如老狱吏, 《太平御览·鼠》: 张汤,杜陵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乃笞汤。汤掘得盗鼠及肉鞫掠,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 《史记·酷吏列传》: 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 《汉书·张汤传》: 张汤,杜陵人也。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笞汤。汤掘熏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 《艺文类聚·鼠》: 张汤,杜陵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外,汤为儿守舍,而鼠盗肉,其父还怒,乃笞汤,汤掘,遂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 《太平御览·子》: 张汤,杜陵人。父为长安丞。父出,汤为儿守舍,遭鼠盗肉。父还,怒之,笞汤。汤掘地熏鼠,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 《太平御览·狱》: 张汤,杜陵人。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怒汤,汤掘熏得鼠及馀肉,劾鼠掠笞, 《太平御览·肉》: 张汤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父还,鼠盗肉。父怒笞汤,汤掘室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 《太平御览·鼠》: 张汤,杜陵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乃笞汤。汤掘得盗鼠及肉鞫掠,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及丞相长史黄霸阿不举劾。皆下狱久系。霸欲从胜受业。胜辞死罪。霸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胜贤其言。遂授霸尚书。系更再冬。讲不怠。 《太平御览·狱》: 及丞相长史黄霸坐不举劾,俱下狱。霸欲从胜授经,胜辞以罪死。霸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胜贤其言,遂授之。系更再冬,讲论不怠。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及丞相长史黄霸阿纵胜,不举劾,俱下狱。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及丞相长史黄霸阿不举劾。皆下狱久系。 《太平御览·狱》: 及丞相长史黄霸坐不举劾,俱下狱。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霸欲从胜受经,胜辞以罪死。霸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胜贤其言,遂授之。系再更冬,讲论不怠。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霸欲从胜受业。胜辞死罪。霸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胜贤其言。遂授霸尚书。系更再冬。讲不怠。 《太平御览·狱》: 霸欲从胜授经,胜辞以罪死。霸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胜贤其言,遂授之。系更再冬,讲论不怠。 《论语·里仁》: 朝闻道,夕死可矣。 《新序·杂事一》: 朝闻道,夕死可矣。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朝闻道,夕死可矣’。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一》: 朝闻道。夕死可矣。 《东观汉记·公孙述》: 朝闻道,夕死尚可, 《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 朝闻道,夕死尚可, 《群书治要·里仁》: 朝闻道,夕死可矣。 《群书治要·新序》: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御览·凶梦》: 朝闻道,夕死尚可, 《太平御览·死》: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御览·冢墓二》: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御览·狱》: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御览·医三》: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御览·总叙疾病上》: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广记·申元之》: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广记·张云容》: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太平广记·刘虚白》: 朝闻道,夕死可矣。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讲论不怠。 《东观汉记·桓荣》: 讲论不怠。 《太平御览·狱》: 讲论不怠。 《太平御览·狱》: 有罪当械者皆颂系。 《太平御览·械》: 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 《汉书·酷吏传》: 尹赏字子心,钜鹿杨氏人也。 《太平御览·狱》: 尹赏,钜鹿杨氏人。 《汉书·酷吏传》: 钜鹿杨氏人也。 《后汉书·郭符许列传》: 钜鹿杨氏人也。 《太平御览·狱》: 钜鹿杨氏人。 《汉书·酷吏传》: 长安中奸滑浸多,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枹鼓不绝。赏以三辅高第选守长安令,得壹切便宜从事。赏至,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为“虎穴”。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三》: 长安中群辈杀吏。受任报雠。相与探丸为号。赤丸杀武吏。黑丸杀文吏。白丸主治丧。城中暮烟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乃选酷吏尹赏等守长安令。得以一切便宜从事。赏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堑。治为椁。名曰虎穴。 《太平御览·狱》: 长安中奸多,闾里少年群辈史吏,授财报仇,相与探丸,得赤丸斫武吏,黑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赏以三辅高弟选守长安令,治狱,穿地方深各数丈馀,乃以大石覆其口,名虎牢。 《汉书·酷吏传》: 长安中奸滑浸多,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枹鼓不绝。 《前汉纪·孝成皇帝纪三》: 长安中群辈杀吏。受任报雠。相与探丸为号。赤丸杀武吏。黑丸杀文吏。白丸主治丧。城中暮烟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 《太平御览·尘》: 长安中奸猾浸多,受财报仇,相与探丸,得赤丸者斫武吏,黑者斫文吏。城中薄暮尘起,死伤横道,枹鼓不息。 《太平御览·弹》: 长安中奸猾浸多。闾里多少年群辈杀吏受财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破武吏,黑者所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 《太平御览·狱》: 长安中奸多,闾里少年群辈史吏,授财报仇,相与探丸,得赤丸斫武吏,黑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 《潜夫论·述赦》: 轻薄恶子, 《太平御览·狱》: 轻薄恶子, 《史记·天官书》: 有句圜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其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汉书·天文志》: 有句圜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太平御览·囚》: 有勾圆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囚出。 《太平御览·狱》: 勾圆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史记·天官书》: 曰贱人之牢。其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汉书·天文志》: 曰贱人之牢。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太平御览·囚》: 曰贱人之牢,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囚出。 《太平御览·狱》: 曰贱人之牢。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太平御览·狱》: 贵人之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