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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轘》 | Library Resources |
1 | 轘: | 《釋名》曰:車裂曰轘。轘也者,散也,文體分散。 |
2 | 轘: |
《傳》曰:齊人煞子亹而轘高渠彌。本裂曰轘。 又曰: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將討于少西氏。遂入陳,煞夏征舒,轘之栗門。 又曰:楚觀起有寵于令尹子南,未益祿而有馬數十乘,楚人患之。王煞子南于朝,轘起于四境。 |
3 | 轘: | 《孔叢子》曰:齊王行車裂之刑,群臣諫,不聽。子高見齊王曰:「聞君行車裂之刑。夫車裂之刑,無道之刑也,而君行之,臣切以為下吏之過也。」王曰:「寡人耳。民多犯法,為法之輕也。」子高曰:「然此誠君之盛意也。夫人含五常之性,有哀樂喜怒,無不過其節,節過則毀于義。多犯法,以法之重,無所措手足故也。今天下悠悠,士無定處,有德則往,無德則去。欲規霸王之業,與眾大國為難,而行酷刑以懼遠近,國內之民將畔,四方之士不至,此乃亡國之道。君之下吏不得以聞,是為自居于中正之地,而闇推之君王,使同于桀紂也。且夫為人臣見主非而不爭,以陷主于危亡,罪之大者也。人主疾臣之弼己而惡之,資臣以箕子、比干之忠,惑之大者也。」齊王曰:「謹聞命。」遂除車裂之法焉。 |
4 | 轘: |
《史記》曰:秦發兵攻商君,煞之于鄭澠池。秦惠王車裂商君,徇曰:「莫如鞅反。」滅商君之家。 又曰:張儀西說趙王曰:「蘇秦熒惑諸侯,以是為非,以非為是,欲反之,不可一,亦以明矣。」 |
5 | 轘: | 《漢書》曰:陳勝初令铚人宋留將兵定南陽,入武關。留己徇南陽,聞勝死,南陽復為秦。宋留不能入武關,乃東至新蔡,遇秦軍,宋留以軍降秦。傳留至咸陽,車裂留以徇。 |
6 | 轘: | 《續漢書》曰:張角別黨馬元義為山陽所捕得,鎖送京師,車裂于市。 |
7 | 轘: | 崔鴻《前涼錄》曰:武威姑減氏名白興,以女為妻,其妻妒之,興怒,以妻為婢,為女給使。郡縣以聞。張駿大驚曰:「自古所未聞也。將為怪乎?」于姑臧市轘煞之。是月沉陰昏,霧霾四塞。 |
8 | 轘: | 又曰《前奏錄》曰:池陽民惑其婦言而欲煞母,遂車載母,辭詣親家,入南山。母曰:「汝詣親家,何至是也?」兒曰:「老婢何言:」遂不母于嵠谷之間,脫衣將煞之。初,婦謂其夫曰:「不可不得中衣來也。」兒不欲手脫,背坐厲聲令母自脫。母泣曰:「我生汝養汝,至于今日,汝信婦言枉煞我,不可不乞我此衣。」兒怒曰:「老婢復何言?」母呼曰:「天神山神當見此不?」言未卒聲,見所持刀忽貫其項而煞,投于山穴。母乘車卻歸,昏而反家。婦謂其夫還,逆問:「得中衣來不?」母馳告鄰里,收其婦送官。郡縣以聞,堅驚曰:「宇宙之內乃有此事,將非怪乎?」於是轘而煞之。 |
9 | 轘: | 崔鴻《南燕錄》曰:慕容超即位,太后告超曰:「左仆射封嵩數遣黃門令牟裳說吾云:『帝非太后所生,依如故法,宜勒斃尷帝,立鐘為主。』超命執嵩斬之。嵩請與母別,超曰:」汝尚知有母,何意問人之親?「以五車裂之。 |
10 | 轘: | 又《前秦錄》曰:有司奏,人有盜其母之錢而逃者,請投之四裔。太后聞而怒曰:「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當棄之市朝,奈何投之方外乎?方外豈有無父母之鄉乎?」,於是轘而煞之。 |
11 | 轘: | 《淮南子》曰:萇弘,周宣之執數者也。天地之氣,日月之行,風雨之變,律歷之數,無所不通也,然不自知,車裂而死。 |
12 | 轘: | 劉向《說苑》曰:秦始皇太后不謹,幸郎嫪毐,封長信侯,專國事,驕奢。與侍中左右貴臣俱博飲,酒醉爭言而斗者走白,皇帝大怒,毐因作亂咸陽宮。始皇取毐,四支車裂之;取皇后,遷之長樂宮。 |
13 | 轘: | 桓寬《鹽鐵論》曰:李斯相秦,藉天下之勢志小萬乘。及其囚於囹圄,車裂于雲陽之市,愿負薪入東門,行上蔡徑,不可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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