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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曰:斛謂之鼓,方斛謂之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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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鍾之龠,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二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圍其外,旁有庣斤焉。其上為斛,下為斗,左耳為升,右耳為合。合者,為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躍于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斗,角於斛也。職在太倉,大司農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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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曰:第五倫為京兆主簿。倫平銓衡,正斗斛。市無阿枉,百姓悅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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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曰:太祖常討賊,廩穀不足。私謂主者,主者曰:「可小斛以足之。」太祖曰:「善!」後軍中言太祖欺眾,太祖謂主者曰:「特當借汝死以厭眾,不然,事不解。」遂斬之,題尸曰:「用小斛盜軍穀,故斬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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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鴻《十六國春秋·后涼錄《曰:呂光與龜茲王戰,大敗之。故大奢侈,富於養。家有葡萄酒,或千斛,經十年不敗,士卒淪沒酒藏者相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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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氏別傳》曰:荀遂,字仲陽,隱居不仕。時歲饑荒,來糴者,遂妻常叩其斛。糴者歸,量,輒過其本,時人號為椓斛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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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曰: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為之斗斛以量之,則并與斗斛而竊之;為之權衡以稱之,則并與權衡而竊之。雖有軒冕之賞弗能勸,斧鉞之威弗能禁。剖斗折衡,而民不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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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要集》曰:斗星卬,則天下斗斛不平,覆則歲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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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令》曰:諸量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為籥,二籥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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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辭》曰:世并舉而好朋,一斗而相量。眾比周而肩隨,賢者遠害而隱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