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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 -> 太平御覽 -> 珍寶部九 -> 金中 -> 17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南史》曰:林邑國有山,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則出飛,狀如螢火。
又曰:甄法崇之孫彬有行業,鄉黨稱善。嘗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苧還,於苧束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道人大驚,云:「近有人以此金質錢,時有事,不得舉而失。檀越乃能見還,輒以金半仰酬。」往復十餘,彬堅然不受,詠曰:「五月披羊裘而負薪,豈拾遺金者耶!」卒還金。梁武帝布衣而聞之,及踐祚,以西昌侯藻為益州刺史,乃以彬為府錄事參軍,帶郫縣令。將行,同列五人,帝誡以廉慎。至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言相屬。」由此名德益彰。
《太平御覽·林邑國》: 其國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則出飛,狀如螢火。 《太平御覽·金中》: 林邑國有山,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則出飛,狀如螢火。 《太平御覽·金中》: 嘗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苧還,於苧束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道人大驚,云:「近有人以此金質錢,時有事,不得舉而失。檀越乃能見還,輒以金半仰酬。」往復十餘,彬堅然不受,詠曰:「五月披羊裘而負薪,豈拾遺金者耶!」卒還金。梁武帝布衣而聞之,及踐祚,以西昌侯藻為益州刺史,乃以彬為府錄事參軍,帶郫縣令。將行,同列五人,帝誡以廉慎。至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言相屬。」 《太平廣記·甄彬》: 嘗以一束苧,於荊州長沙西庫質錢。後贖苧,於束中得金五兩,以手巾裹之。彬得金,送還西庫。道人大驚曰。近有人以金質錢,時忽遽,不記錄。檀越乃能見歸,恐古今未之有也。輒以金之半仰酬。往復十餘。堅然不受。因詠曰。五月披羊裘負薪,豈拾遺者也。彬後為郫令,將行,辭太祖。時同列五人,上誡以廉慎。至於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誡也。 《論衡·書虛》: 吾當夏五月,披裘而薪,豈取金者哉? 《高士傳·披裘公》: 五月披裘而負薪,豈取金者哉? 《藝文類聚·隱逸上》: 吾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者哉。 《藝文類聚·金》: 吾當夏五月,披裘而薪,豈取金者哉。 《太平御覽·夏中》: 五月被裘而負薪,豈取金者哉! 《太平御覽·逸民七》: 五月披裘而負薪,豈取金者哉! 《太平御覽·裘》: 吾五月披裘而薪,資以金者哉? 《太平御覽·金中》: 五月披羊裘而負薪,豈拾遺金者耶! 《太平廣記·甄彬》: 五月披羊裘負薪,豈拾遺者也。 《太平御覽·州主簿》: 西昌侯藻為益州, 《太平御覽·如意》: 西昌侯藻為益州, 《太平御覽·金中》: 以西昌侯藻為益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