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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 | Library Resources |
1 | 絲: | 《尚書·禹貢》曰:濟、河惟兗州,厥貢漆、絲。海、岱惟青州,厥篚檿、絲。檿,桑,絲中琴瑟弦。 |
2 | 絲: | 《周禮·天官下·典絲》曰: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揭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于外內,皆以物受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 |
3 | 絲: | 又《冬官·考工記》曰:㡛氏,湅絲,以涚水漚其絲,七日,去地尺暴之。故書「涚」作「湄」。鄭司農云:湄水,溫水也。玄謂:涚水,以灰所湅水也。漚,漸也。楚人曰漚,齊人曰涹。晝暴諸日,夜宿諸井,七日七夜,是謂水湅。 |
4 | 絲: | 《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蠶事既登,分繭稱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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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內則》曰:子能言,教男「惟」女「俞」,男鞶革,女鞶絲。「鞶,小囊也,男用韋,女用繒,有飾緣也。 又曰:王言如絲,其出如綸。 |
6 | 絲: | 又《少義》曰:國家靡幣,則君子不履絲屨。幣,賦稅亟也。 |
7 | 絲: | 《左傳·隱公》曰: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濟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絲見棼缊,益所以亂。 |
8 | 絲: | 《春秋考異郵》曰:四月,蠶餌絲。 |
9 | 絲: | 《毛詩·鵲巢·羔羊》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羔羊之革,素絲五緎。羔羊之縫,素絲五總。 |
10 | 絲: | 又《鵲巢·何彼秾矣》曰:其釣惟何?惟絲伊緡。 |
11 | 絲: | 又《邶·柏舟·綠衣》曰:綠兮絲兮,女所治兮。 |
12 | 絲: | 又《鄘·伯舟·干旄》曰: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絲紕之,良馬四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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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淇澳·氓》曰: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又曰:淑人君子,其帶伊絲,其弁伊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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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絲衣》曰:絲衣其紑,芳浮反,載弁俅俅。絲衣,祭服也。俅,音求。 又曰:雖有絲麻,無棄菅蒯。 |
15 | 絲: | 謝承《後漢書》曰:丹陽方儲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儲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備,在所施用。」上嘉其才,以繁亂絲付儲,使理。儲拔佩刀三斷之,對曰:「反經任勢,臨事宜然!」 |
16 | 絲: | 袁宏《漢記》曰:《郭泰傳》:童子魏照求入其房,供給灑掃。泰曰:「當精義講書,何來相近?」照曰:「經師易獲,人師難遭。欲以素絲之質,附近朱藍。」 |
17 | 絲: | 《魏略》曰:文帝欲受禪,野蠶成絲。 |
18 | 絲: | 《晉陽秋》曰:武帝時,有司奏以青絲為牛靷,詔以青麻代之。 |
19 | 絲: | 《晉書》曰:呂光竊號河右,中書監張資病,光博營救療。有外國道人羅叉,云能差資病。光喜,給賜甚重。羅休知叉誑詐,告資曰:「叉不能為益,徒煩費耳!冥運雖隱,可以事試也。」乃以五色絲作繩結之,燒為灰末投水中。灰若出水還成繩者,病不可愈。須臾,灰聚浮出復為繩。叉療,果無效。少日資亡。 |
20 | 絲: | 《宋書》曰:諸葛闡上言:「夫歲時有利害之收,而蠶桑有經常之苦,機杼居不變之勤,而民用有奢儉之異。今南至有五絲命縷之服,仲夏北至,比肆連行,糾繩縻無用之工,玄黃侵衣章之費。飾彩雖貴,始無所入,尺絕寸分,終於捐棄,部一邑以推百城,其費博矣!謹率愚管,謂宜禁革。」 |
21 | 絲: | 《後魏書》曰:幽州刺史張亮。初,有薛琡夢亮出於山上掛絲,覺而告亮,且占之曰:「山上絲,『幽』字。君為幽州乎?」未期而受。 |
22 | 絲: | 《管子》曰:齊桓公伐楚,濟汝水,逾方城,使貢絲於周室。墨子見染絲者,嘆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五入則為五色。故染不可不慎!非獨染絲,治國亦然。」 |
23 | 絲: | 《淮南子》曰:蠶餌絲則商弦絕。商,金聲。春蠶吐絲,金死,故絕也。 |
24 | 絲: | 《山海經》曰:歐絲之野,有一女子,跪樹而歐絲。郭璞注曰:蠶類也。 |
25 | 絲: | 《呂氏春秋》曰:惠子曰:「使女工化為絲,不能治絲;大匠化為木,不能治木。」 |
26 | 絲: | 《家語》曰:子張問入官,子曰:「修身返道。故夫女工必自擇絲麻,良匠完材,賢君選左右。」 |
27 | 絲: | 《論衡》曰:蠶含絲而商弦絕,桉子生而父氣衰。新絲既登,故體者自壞耳。 |
28 | 絲: | 桓譚《新論》曰:昔神農始削桐為琴,繩絲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敘。 |
29 | 絲: | 《風俗通》曰:五月五日,色續命絲,俗說益人命。 |
30 | 絲: | 《正部》曰:皎皎練絲,為藍則青,得丹則赤,得蘗則黃,得泥則黑。 |
31 | 絲: | 《士緯》曰:絲俱生於蠶,為繒則賤,為錦則貴。 |
32 | 絲: | 《神仙傳》曰:仙人用五色絲作續命幡,幡安五色。 |
33 | 絲: | 《竹林七賢論》曰:鬲令袁毅,為政貪濁,賂遺朝廷,以營虛譽。遺山濤絲百斤,眾人莫不受,濤不欲為異,乃受之,命內閣之梁上而不用也。后毅事露,驗吏至濤所。濤於梁上下絲,已數年,塵埃黃黑,封印如初,以付吏。 |
34 | 絲: | 《西京雜記》曰:公孫弘以元光五年為國所推,上為賢良。國人鄒長倩贈以素絲一襚,為書以遺之,曰:「五絲為躡,倍躡為升,倍升為緎,倍緎為記,倍記為緵,倍緵為襚。此自少之多,自微之著也。士之立功勛,效名節,亦復如之。勿以小善為不足修而不為也!」 |
35 | 絲: | 《王子年拾遺記》曰:成王時,因祗國致女工一人,善織新輕素,以五色絲內口中,手引而結之,則成文錦。 |
36 | 絲: | 《神仙傳》曰:園客者,濟陰人,貌美而良。邑人多欲以女妻之,客終不娶。常種五色香草,積數十年,服食其實。忽有五色蛾,集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華蠶焉。至蠶時,有一女自來,助客養蠶,亦以香草食之。蠶收得繭百二十枚,繭大如甕。每一繭繰六七日,絲乃盡。繰訖,此女與園客俱去。 |
37 | 絲: | 《梁四公記》曰:扶桑國使貢方物,有黃絲三百斤,即扶桑蠶所吐,桑灰汁所煮之絲也。帝有金爐,重五十斤,系六絲以懸爐,絲有餘力。 |
38 | 絲: | 《楚辭》曰:茅絲兮同綜,冠履兮共處。 |
39 | 絲: | 宋玉《釣賦》曰:夫玄淵之釣也,以三尋之竿,八絲之綸。 |
40 | 絲: | 荀卿《蠶賦》曰:食桑而吐絲,前亂而後治。 |
41 | 絲: | 嵇康《琴賦》曰:弦以園客之絲,徽以鍾山之玉。 |
42 | 絲: | 枚乘《七發》曰:龍門之桐,高百尺而無枝。斬以為琴,野繭之絲以為弦。 |
43 | 絲: | 《古樂府·歌詩》曰:羅敷善蠶桑,采桑城南隅。青絲為籠繩,桂枝為籠鉤。何用識夫婿?白馬紫驪駒,青絲系馬尾,黃金絡馬頭。 |
44 | 絲: | 蔡邕《廣連珠》曰:參絲之絞以弦琴,緩張則撓,急張則絕。 |
45 | 絲: | 陸凱《奏事》曰:諸暨、永安出御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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