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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資產部八 -> 賣買 -> 6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漢書》曰: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令人無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無蓋藏。蘇林曰:無物可蓋藏。
又曰:衛青比年學擊胡,賦稅既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罪,請買賞官,名曰:「武功爵」,級七十萬。
又曰:桑弘羊置平準於京師,當天下委輸,工官治車諸器,皆此給大農。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到賣之,幾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矣大利。牟,取。
又曰:貢禹上書,欲令近臣自諸曹侍中以上家,無得私販賣者。
又曰:中平元年,初賣官。自關內侯以下,至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公千萬,卿五百萬。
《漢書·食貨志上》: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臧, 《太平御覽·賣買》: 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令人無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無蓋藏。 《漢書·食貨志上》: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太平御覽·凶荒》: 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命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太平御覽·賣買》: 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令人無得賣子,就食蜀漢。 《史記·平準書》: 漢興,接秦之獘, 《漢書·食貨志上》: 漢興,接秦之敝, 《太平御覽·凶荒》: 漢興,接秦之弊, 《太平御覽·賣買》: 漢興,接秦之弊, 《史記·平準書》: 接秦之獘, 《漢書·食貨志上》: 接秦之敝,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一》: 接秦之弊。 《太平御覽·凶荒》: 接秦之弊, 《太平御覽·賣買》: 接秦之弊, 《漢書·高帝紀上》: 關中大飢,米斛萬錢,人相食。 《漢書·食貨志上》: 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二》: 關中大飢。米斗五千。人相食。 《太平御覽·凶荒》: 民失作業而大饑饉,米石五千,人相食, 《太平御覽·賣買》: 民失作業而大饑饉,米石五千,人相食, 《漢書·高帝紀上》: 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 《漢書·食貨志上》: 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太平御覽·凶荒》: 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命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太平御覽·賣買》: 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令人無得賣子,就食蜀漢。 《漢書·食貨志上》: 人相食,死者過半。 《太平御覽·凶荒》: 人相食,死者過半。 《太平御覽·愍皇帝》: 人相食,死者太半。 《太平御覽·賣買》: 人相食,死者過半。 《太平御覽·爵》: 衛青比年擊胡,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列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也。 《太平御覽·賦斂》: 衛青北擊胡,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減罪,置賞官,名曰武功爵。 《太平御覽·賣買》: 衛青比年學擊胡,賦稅既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罪,請買賞官,名曰:「武功爵」, 《史記·平準書》: 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請置賞官,命曰武功爵。 《漢書·食貨志下》: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臧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 《太平御覽·爵》: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列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也。 《太平御覽·賦斂》: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減罪,置賞官,名曰武功爵。 《太平御覽·賣買》: 賦稅既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罪,請買賞官,名曰:「武功爵」, 《史記·平準書》: 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 《漢書·食貨志下》: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臧罪; 《群書治要·志》: 於是經用賦税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贓罪, 《太平御覽·爵》: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列罪, 《太平御覽·賦斂》: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減罪, 《太平御覽·賣買》: 賦稅既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罪, 《史記·平準書》: 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 《漢書·食貨志下》: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 《群書治要·志》: 於是經用賦税既竭,不足以奉戰士, 《太平御覽·爵》: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 《太平御覽·賦斂》: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 《太平御覽·賣買》: 賦稅既不足以奉戰士, 《史記·平準書》: 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請置賞官,命曰武功爵。級十七萬, 《漢書·食貨志下》: 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臧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 《太平御覽·賣買》: 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罪,請買賞官,名曰:「武功爵」,級七十萬。 《史記·平準書》: 置平準于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 《漢書·食貨志下》: 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四》: 置平準官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諸物。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富商大賈無所侔大利。 《太平御覽·平準令》: 請置平準於京師,受天下委輸,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則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矣。 《太平御覽·賣買》: 桑弘羊置平準於京師,當天下委輸,工官治車諸器,皆此給大農。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到賣之,幾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矣大利。 《史記·平準書》: 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 《漢書·食貨志下》: 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四》: 官盡籠天下之貨物。 《群書治要·志》: 盡籠天下之貨, 《太平御覽·平準令》: 盡籠天下之貨物, 《太平御覽·賣買》: 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又欲令近臣自諸曹侍中以上,家亡得私販賣, 《太平御覽·賣買》: 欲令近臣自諸曹侍中以上家,無得私販賣者。 《後漢書·孝靈帝紀》: 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 《金樓子·箴戒》: 乃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各有差。 《太平御覽·孝靈皇帝》: 中平元年初賣官,自關內侯以下至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 《太平御覽·賣買》: 中平元年,初賣官。自關內侯以下,至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 《後漢書·孝靈帝紀》: 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 《金樓子·箴戒》: 乃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各有差。私令左右賣公卿錢,公錢千萬,卿錢五百萬。 《太平御覽·賣買》: 初賣官。自關內侯以下,至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公千萬,卿五百萬。 《後漢書·孝安帝紀》: 虎賁羽林郎、 《後漢書·孝桓帝紀》: 虎賁、羽林、 《後漢書·孝靈帝紀》: 虎賁、羽林, 《後漢書·梁統列傳》: 虎賁、羽林、 《後漢書·禮儀中》: 虎賁、羽林郎將執事, 《後漢書·輿服下》: 左右虎賁、羽林、五中郎將、 《太平御覽·光祿卿》: 謁諸虎賁羽林, 《太平御覽·喪紀下》: 虎賁、羽林郎、 《太平御覽·賣買》: 至虎賁、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