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周書》曰:張玄琮性仁孝。村陌有狗子為人所棄者,玄見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玄對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若夫生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而不收養,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之。」叔父感其言,遂許焉。未幾,乃有狗母銜一世兔,置玄前而去。
叔父何用此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