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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曰:何胤初侈于味,食必方丈。后稍欲去其甚者,犹食白鱼、䱉脯、糖蟹。以为非见生物,拟食蚶蛎,使门下议之。学生锺玩曰:“䱉之就脯,骤于屈伸;蟹之将糖,躁扰弥甚。仁人用意,深怀如怛。至于车螯蚶蛎,眉目内阙,惭浑沌之奇;犷壳外缄,非金人之慎。不悴不荣,曾草木之不若;无香无臭,与瓦砾其何算?故宜长充庖厨,永为口味?”竟陵王子良见玩议大怒。汝南周颙与胤书,劝令食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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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君内传》曰:欲合九转,先作沙拆。取东海左顾牡蛎凡六物,令分等,各捣三万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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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物志》曰:古贲灰,牡蛎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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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水土物志》曰:蛎长七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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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志》曰:南土谓蛎为蚝甲,为牡蛎。合涧州圆蛎,土人重之,语曰:“合涧一蛎,虽不足豪,亦可以高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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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郡记》曰:乐成县新溪口有蛎屿,方圆数十亩,四面皆蛎,其味偏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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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运《游名山志》曰:新溪蛎味苹允,有过紫溪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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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表录异》曰:卢亭亭,卢循遗类也。循昔据广州,既败,馀党奔于海岛野居,惟食蚝蛎,叠壳为墙壁。 又曰:蚝即牡蛎也。其初生海岛边,如拳石,四面渐长,有高一二丈者,巉岩如山。每一房内,蚝肉一片,随其所生,前后大小不等。每潮来,诸蚝皆开房伺蚁,入即合之。海夷卢亭亭者,以斧揳取壳,烧以烈火,蚝即启房,挑取其肉,贮以小竹筐,趁虚市以易醑米。蚝肉大者腌为炙,小者炒食。肉中有滋味,食之即甚壅肠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