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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书治要 -> 卷二 -> 尚书 -> 1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帝曰:咎繇,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或,有也。无有干我正,言顺命也。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欲其能以刑辅教,当于治体也。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虽或行刑,以杀止杀,终无犯者,刑期于无所刑,民皆合于大中,是汝之功勉之也。
《尚书·大禹谟》: 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群书治要·尚书》: 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太平御览·叙刑上》: 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孟子·万章上》: 惟兹臣庶, 《尚书·大禹谟》: 惟兹臣庶, 《群书治要·尚书》: 惟兹臣庶, 《太平御览·叙刑上》: 惟兹臣庶, 《尚书·大禹谟》: 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群书治要·尚书》: 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太平御览·大理卿》: 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太平御览·叙刑上》: 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