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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书治要 -> 卷五 -> 春秋左氏传中 -> 襄公 -> 10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庶其,邾大夫也。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其从者,于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诘治也。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吾,谓国中也。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使食漆,闾丘也。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皂牧舆马,给其贱役,从皂至牧。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徵也。徵验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其从者,于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皂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徵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 《群书治要·襄公》: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其从者,于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皂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徵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春秋谷梁传·襄公二十一年》: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春秋公羊传·襄公二十一年》: 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 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水经注·洙水》: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者也。 《群书治要·襄公》: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礼记·冠义》: 而后可以治人也。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而后可以治人, 《群书治要·襄公》: 而后可以治人,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 《后汉书·荀韩锺陈列传》: “上之所为,民之归也。”夫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故加刑罚;若上之所为,民亦为之, 《群书治要·襄公》: 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