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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书治要 -> 卷五 -> 春秋左氏传中 -> 襄公 -> 17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欲宋君称功加厚赏,故谦言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静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金,木,水,火,土也。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圣人以兴,谓汤武。乱人以废,谓桀纣。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削赏左师之书。左师辞邑。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 《群书治要·襄公》: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静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之,不亦诬乎, 《群书治要·襄公》: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 《太平御览·偃武》: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兴废存亡,昏明之术皆由兵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 《群书治要·襄公》: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 《太平御览·叙兵下》: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故兵之来也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所以讨强暴而除残贼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皆兵之由也。 《太平御览·偃武》: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兴废存亡,昏明之术皆由兵也。 《潜夫论·边议》: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所以兴,乱人所以废。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 《群书治要·襄公》: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圣人以兴,乱人以废, 《太平御览·叙兵下》: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故兵之来也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所以讨强暴而除残贼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 《太平御览·偃武》: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 《潜夫论·边议》: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汉书·刑法志》: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三国志·孙皓传》: 天生五才,谁能去兵? 《群书治要·襄公》: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群书治要·志》: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艺文类聚·牙》: 天生五材,治道所司,废一不可, 《太平御览·叙兵下》: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太平御览·偃武》: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太平御览·牙》: 天生五才,治道所司。废一不可, 《太平御览·叙刑上》: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废兴存亡, 《三国志·后妃传》: 废兴存亡, 《群书治要·襄公》: 废兴存亡, 《群书治要·后妃传》: 废兴存亡, 《孔子家语·正论解》: 罪莫大焉! 《潜夫论·断讼》: 罪莫大焉。 《史记·太史公自序》: 罪莫大焉。 《春秋左传·庄公十九年》: 罪莫大焉, 《春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罪莫大焉, 《春秋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罪莫大焉, 《春秋左传·襄公三年》: 罪莫大焉, 《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罪莫大焉, 《春秋左传·昭公五年》: 罪莫大焉,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 罪莫大焉, 《国语·晋语五》: 罪莫大焉! 《吴越春秋·二十三年》: 罪莫大焉, 《汉书·司马迁传》: 罪莫大焉。 《汉书·霍光金日磾传》: 罪莫大焉。 《群书治要·襄公》: 罪莫大焉。 《群书治要·襄公》: 罪莫大焉。 《群书治要·铭诔》: 罪莫大焉。 《太平御览·机略一》: 罪莫大焉。 《太平御览·法令》: 罪莫大焉。 《太平御览·钺》: 罪莫大焉。 《太平御览·谏诤一》: 罪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