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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書治要 -> 卷二十七 -> 蜀志 -> 11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也。先主定蜀,與諸葛亮并署大司馬府事,獻可替否,共為歡交,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貯,亮後為丞相。教與羣下曰:夫參署者,集衆思,廣忠益也。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違覆而得中,猶弃弊蹻而獲珠玉也。然人心苦不能盡,唯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來相啓吿,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慇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又曰:昔初交州平,屢聞得失,後交元直,勤見啓誨,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姿性鄙暗,不能悉納,然與此四子終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於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偉度者,姓胡,名濟,義陽人也。為亮主簿,有忠藎之效,故見褒述。
《三國志·董和傳》: 董和字幼宰,南郡枝江人也, 《群書治要·蜀志》: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也。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也。 《太平御覽·富上》: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 《三國志·劉焉傳子璋》: 先主定蜀, 《三國志·董和傳》: 先主定蜀, 《三國志·霍峻傳》: 先主定蜀, 《三國志·楊洪傳》: 先主定蜀, 《三國志·杜微傳》: 及先主定蜀, 《三國志·周羣傳》: 先主定蜀, 《三國志·許慈傳》: 先主定蜀, 《三國志·費禕傳》: 會先主定蜀, 《群書治要·蜀志》: 先主定蜀, 《太平御覽·權謀中》: 先主定蜀, 《三國志·董和傳》: 與軍師將軍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獻可替否,共為歡交。自和居官食祿,外牧殊域,內幹機衡,二十餘年,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亮後為丞相,教與羣下曰:「夫參署者,集衆思廣忠益也。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違覆而得中,猶弃弊蹻而獲珠玉。然人心苦不能盡,惟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來相啟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又曰:「昔初交州平,屢聞得失,後交元直,勤見啟誨,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恣性鄙暗,不能悉納,然與此四子終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於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 《群書治要·蜀志》: 與諸葛亮并署大司馬府事,獻可替否,共為歡交,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貯,亮後為丞相。教與羣下曰:夫參署者,集衆思,廣忠益也。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違覆而得中,猶弃弊蹻而獲珠玉也。然人心苦不能盡,唯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來相啓吿,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慇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又曰:昔初交州平,屢聞得失,後交元直,勤見啓誨,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姿性鄙暗,不能悉納,然與此四子終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於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 《文心雕龍·附會》: 獻可替否, 《三國志·董和傳》: 獻可替否, 《群書治要·蜀志》: 獻可替否, 《藝文類聚·侍中》: 獻可替否, 《藝文類聚·散騎常侍》: 獻可替否也。 《太平御覽·散騎常侍》: 獻可替否。 《太平御覽·敘文》: 獻可替否, 《太平廣記·李林甫》: 多獻可替否, 《三國志·董和傳》: 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來相啟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 《群書治要·蜀志》: 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來相啓吿,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慇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 《太平御覽·府參軍》: 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未有忠於國。如亮可以少過矣。 《三國志·董和傳》: 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恣性鄙暗,不能悉納, 《群書治要·蜀志》: 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姿性鄙暗,不能悉納, 《太平御覽·府參軍》: 前參軍董幼宰,每言輒盡,數有諫云。雖性鄙薄,不能悉納。